第三編 中古史 第十一章 兩漢的社會

漢承秦之後,秦代則是緊接著戰國的。戰國時代,封建的勢力,破壞未盡;而商業資本,又已擡頭,在前編第十四章中,業已說過了。在漢時,還是繼續著這個趨勢。

《史記·平準書》上,說漢武帝時的富庶,是:

非遇水旱之災,民則家給人足,都鄙廩庾(lǐn yǔ)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而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絀恥辱焉。

富庶如此,宜乎人人自樂其生了。然而又說:“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並。”果真家給人足,誰能兼並人?又誰願受人的兼並?可見當時的富庶,只是財富總量有所增加,而其分配的不平均如故。所以漢代的人,提起當時的民生來,都是疾首蹙額。

這樣嚴重的社會問題,懸而待決,卒至釀成新莽時的變亂,已見前第四章。莽末亂後,地權或可暫時平均。因為有許多大地主,業已喪失其土地了。注287然而經濟的組織不改,總是不轉瞬便要回復故態的。所以仲長統的《昌言》上又說: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布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

可見土地和資本,都為少數人所占有了。我們觀此,才知道後漢末年的大亂,政治而外,別有其深刻的原因。

漢去封建之世近,加以經濟上的不平等,所以奴婢之數極多,奴婢有官有私。官奴婢是犯罪沒入的。私奴婢則因貧而賣買。當時兩者之數皆甚多。卓王孫、程鄭,都是以此起家的。所以《史記·貨殖列傳》說:“童手指千”,則比千乘之家。甚而政府亦因以為利。如晁錯勸文帝募民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以拜爵。武帝募民入奴,得以終身復;為郎者增秩。又遣官治郡國算緡之獄,得民奴婢,以千萬數。前後漢之間,天下大亂,人民窮困,奴婢之數,更因之而增多。光武帝一朝,用極嚴的命令去免除他。注288然而奴婢的原因不除去,究能收效幾何,也是很可疑惑的。

因去封建之世近,所以宗法和階級的思想,很為濃厚。大概漢代家庭中,父權很重。在倫理上,則很有以一“孝”字,包括一切的觀念。漢儒說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經》”,在諸經之傳中,對於《孝經》和《論語》,注289特別看重,就是這個道理。在政治上,則對於地方官吏,還沿襲封建時代對於諸侯的觀念。服官州郡的,稱其官署為本朝。長官死,僚屬都為之持服。曹操、張超的爭執,在我們看來,不過是軍閥的相爭;而臧洪因袁紹不肯救張超,至於舉兵相抗,終以身殉,當時的人,都同聲稱為義士。然而漢朝人也有漢朝人的好處。因其去古近,所以有封建時代之士,一種慷慨之風。和後世的人,惟利是視,全都化成漢人所謂商賈者不同。漢代之士,讓爵讓產的極多,這便是封建時代,輕財仗義的美德。其人大抵重名而輕利,好為奇節高行。後漢時代的黨錮,便是因此釀成的。至於武士,尤有慷慨殉國之風。司馬相如說:當時北邊的武士,“聞烽舉燧燔”,都“攝弓而馳,荷戈而走,流汗相屬,惟恐居後”。這或許是激勵巴蜀人,過當的話,然而當時的武士,奮不顧身的氣概,確是有的。我們只要看前漢的李廣,恂(xún)恂得士;終身無他嗜好,只以較射赴敵為樂;到垂老,還慷慨,願身當單於。其孫李陵,更能“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與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司馬遷說他有“國士之風”,真個不愧。他手下的士卒五千,能以步行絕漠,亦是從古所無之事。這都由於這些“荊楚勇士,奇材劍客”,素質佳良而然。可見當時不論南北人民,都有尚武的風氣,所以後漢時,班超能以三十六人,立功絕域。一個英雄的顯名,總借無數無名英雄的襯托。我們觀於漢代的往事,真不能不神往了。

因武士的風氣還在,所以遊俠也特盛。遊俠,大約是封建時代的“士”。封建制度破壞後,士之性質近乎文的則為儒,近乎武的則為俠。孔子設教,大約是就儒之社會,加以感化;墨子設教,則就俠的徒黨,加以改良。所以古人以儒墨並稱,亦以儒俠對舉。注290墨者的教義,是舍身救世,以自苦為極的。這種教義,固然很好,然而決非大多數人所能行。所以距墨子稍遠,而其風即衰息。《遊俠列傳》所謂俠者,則“已諾必誠;不愛其軀,以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jīn)其能,羞伐其德”,仍回復其武士的氣概。然而生活總是最緊要的問題。此等武士,在生產上,總是落伍的,既已連群結黨,成為一種勢力,自不免要借此以謀生活。於是就有司馬遷所謂“盜跖之居民間者”。仁俠之風漸衰,政治上就不免要加以懲艾;人民對他,亦不免有惡感。而後起的俠者,就不免漸漸的軟化了。注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