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者的自私改革(第2/2頁)

載灃上台後,一大群年輕氣盛、輕率妄為的滿人王公竊據了要職,成了改革的領導者。載灃組成“兄弟連”集體亮相,外行掌大權,內行靠邊站。對軍事一竅不通的皇親國戚占據要職,小材大用;有軍事才能和帶兵經驗的鐵良、薩鎮冰、良弼等人則退居其次,大材小用。

清末新政的一大重要舉措是成立貴胄法政學堂,招收王公世爵四品以上宗室及現任二品以上京內外滿、漢文武大員的子弟入學。此舉名義上是提高滿人權貴的法律和政治素質,服務新政改革。內閣學士,宗室寶熙在給慈禧太後、光緒皇帝的奏折中坦言:“我朝本周室親親之仁,列爵十四,錫封五等,屏藩帶礪,歷久常昭。憲政實行,此項親貴皆須入上議院議事。若復懵於學識,於外交、內治一切未諳,將來非故與下議院反對,即不免與下議院附和雷同,馴至才望軒輊,政策失平,不獨與憲政阻礙甚多……所以培植上議院才人意極深遠。”一語道破天機,清政府的種種改革就是為了“皇權永固”,為了滿人權貴能夠永遠掌握政權。

除了權力貪婪外,滿人權貴還以改革之名,行攬權牟利之實。他們迫使漢人地方實力督撫的代表袁世凱開缺回籍,由攝政王載灃親自出面掌握全權,出任了新的“全國海陸軍元帥”。改革後的新政府規定各省撥款均須戶部核定,並成立鹽務處,架空各地鹽運使,控制財權;將開礦、修路等權力都收歸中央,控制經濟命脈。引發辛亥革命的導火索“鐵路國有”政策,也是改革後的內閣的決策。不用說,這些新實權機構、官辦事業都掌握在“爵二代”、“官二代”及其少數親信手中。從清朝中期後,地方勢力就上漲了,中央政府實權下降。新事物湧現,新的力量已經茁壯成長。晚清政府卻想以貧弱之軀,不顧分權之實,重溫集權專制之夢。這就激化了政府和社會、中央和地方等各種矛盾。

重新集權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新晉王公大臣們。他們把改革當作自我表現、自我享受的盛宴。改革的成果沒有被百姓所共享,成本卻要由百姓們承擔。改革的成本應該由全社會承擔。滿族權貴們不去多方籌措資金推動改革,只會一味地增加百姓的負擔。正如梁啟超在革命爆發前的1910年指出的:“教育之費取之民也,警察之費取之民也,練兵之費取之民也,地方自治之費取之民也。甚至振興實業,所以為民間維持生計者,而亦徒取之民也。民之所輸者十,而因之所得者二三,此十之七八者,其大半皆經由官吏疆臣之首,輾轉銜接,捆載而致諸輦下矣。”這樣的改革,即便成功了,也不會得到廣大百姓的支持,只會加劇社會裂痕,激化矛盾。

少數滿人權貴幻想如此自私的改革能夠保住祖先的千秋功業,留給子孫一個穩固的江山。但是,變革的序幕一旦啟動,哪怕只是向前邁出了一小步,它就會像射出去的箭一樣,由不得揭幕者、弓箭手的意願了。改革很快脫離了滿人權貴們預想的軌道,孕育出了新式知識分子、商人群體,加速了近代社會思潮的傳播,產生了更多的矛盾和問題。五光十色、洶湧澎湃的變革大劇,轟轟烈烈地上演,你要麽順應潮流,參與變革中去,要麽被變革的浪潮吞沒,成為歷史。直到革命爆發時,滿族權貴們仍不明白這個道理。

政治學家托克維爾在分析法國波旁王朝覆滅原因的時候,說:“革命的發生並非總因為人們的處境越來越壞……人們耐心忍受著苦難,以為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難時,它就變得無法忍受了。當時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覺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於是人們的情緒便更激烈,痛苦的確已經減輕,但是感覺卻更加敏銳。”這段話移植到晚清身上,同樣很有解釋力。

晚清的十年改革,最終走到了改革者——滿人權貴們的反面,成了埋葬他們的洪水猛獸。“計劃之外”的大革命在1911年爆發了。

“誤國家者在一私字,禍天下者在一例字。”“例”,慈禧等人倒是破了;“私”,他們始終沒有放下,因此最終誤了國家,也斷送了祖宗的江山社稷。清王朝難逃覆滅的噩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