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訂中的中華教師節

2013年9月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教育法律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其中一項內容是,將原來的“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修訂為“每年9月28日為教師節”——這一天是約定俗成的孔子誕辰日。

教師節的流變

孔子是中國的第一位教育家,是中國教師的鼻祖,被後世公認為“萬世師表”,以孔子為教師節的形象代表源遠流長。我國尊祀孔子的制度化從公元元年就開始了。到唐太宗貞觀四年(630),下詔州縣皆立孔廟,標志著全國性的祭祀孔子。唐以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方學校旁均立孔廟逐漸成為定制。宋徽宗時,孔子已成為學校中“釋奠”禮的中心。

到清雍正五年(1727),據《清史稿》記載:“定八月二十七日先師誕辰,官民軍士,致齋一日,以為常。”這表明,已定孔誕為全民性的節日。因其全民性,已經具備了作為節日的基本特征。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學校制度改革興辦學堂時,在學堂管理通則中就明確規定“至聖先師孔子誕日”為“慶祝日”。1939年民國政府相沿確定以農歷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為教師節(後來換算為陽歷是9月28日),現在中國的台灣、香港等地以孔子誕辰為教師節,其實只是沿續原習,並非當地新立。中華文化是全世界華人共同的根與魂。孔子,亦是共識、同尊的“萬世師表”。若定孔子誕辰為中華教師節,會得到中華兒女的廣泛認同與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決定以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教師節,過了三十多年,1985年又決定以9月10日為教師節。可見就在最近短短的幾十年中,教師節的日子也是隨著社會和人們認識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而這幾十年,在漫長的歷史傳統中是很短暫的。隨著我們對傳統的認識的轉變,我們的教師節也應當轉變而繼承優秀傳統。教師節是可以發展變化得更好的。

更改教師節日期,之所以能夠列入征求意見的內容,並得到眾多同胞的支持,是因為已有十年醞釀的群眾基礎。2004年筆者就提案,認為現有的9月10日教師節的設立,在當時是有益於倡導尊師重教的,然而,隨著國人文化自信、自覺、自尊的提升,尤其對於“萬世師表”孔子及其思想的歷史意義與當代價值的認識不斷深化,開始意識到,原定教師節的日期,缺乏必要的歷史意蘊和文化內涵,與中華民族的五千年文明、與中國優秀教育傳統,不相連接,故主張以孔子誕辰為中華教師節。這不僅是在校學生的“尊師節”,也是現任教師為人師表、修德育人,傳道、授業、解惑的“師業節”,更是全民共慶、尊師重道的“教師節”。這一日期的更改,其深遠意義不僅限於教育事業本身,它更有益於恢復中華文化的元氣,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文化興衰,教育有責。中國教育,歷來是延續中華民族文化基因的載體,永遠不該作數典忘祖、“去中國化的工具”。

為何以孔誕為教師節

節慶日有的是世代相傳,我們已無權擇日;有的新訂節日是由我們自己擇日的,就應當考慮這日子是否有歷史文化內涵。例如教師節,應當是很有文化內涵的節日,以孔誕作中國教師節是非常合適的。經有關部門研究測算,孔子誕生於公元前551年9月28日,這日子也恰當其時,新學年開始時的繁忙已經過去,可以有時間籌辦教師節和國慶節。

孔子是中國文化的象征,他在中國文化和教育傳統的形成發展中發揮了廣泛、持久而深遠的影響。孔子思想是具有強大凝聚力的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萬世師表”,孔子在2500多年前就提出了極其寶貴豐富的教育思想,至今還不失其積極意義。孔子在中華文明史上第一次將“學在官府”通過辦學轉變為“學在民間”,推進文化普及於民眾,開辟了通過教育系統傳播文明的途徑。孔子的教育思想非常豐富,重要者包括:“有教無類”教育原則,是現代教育公平與平等思想的萌芽。“學而時習之”,開啟了國人比較注重知行合一、理論聯系實際的傳統。“誨人不倦”的教育情懷,孔子因之成為歷來中國教師教書育人的楷模,從而被尊為“至聖先師”。他的“誨人”注重由內及外的人文化成,注重激發內在的動力,是人格(身心靈神)整體的修煉,目的在引導人的生命提升。

舉其要者還有:因材施教、啟發誘導、舉一反三、溫故知新、學思並重、教學相長、循序漸進、言傳身教;以及禮、樂、射、禦、書、數六藝教育等。而“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學而時習之”,“發憤忘食,樂以忘憂”,“後生可畏”,“當仁不讓於師”等經典名句,為世人熟知,流傳千載。孔子留下巨大的精神財富,他的博大的教育思想和卓越的教育實踐,是中華民族教育精神的集中體現,其精華具有長久的魅力。以孔誕為中華教師節,有利於強化中國教育的中華文化主體性,為擺脫現代教育“重器輕道”的“世界病”,落實立德樹人的教育宗旨,開創人類教育的新紀元,作出歷史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