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辭舊迎新中華年

名正理順的中華年(簡稱華年,通稱春節)

年是什麽?地球上時序更新的周期三百六十多天,其大數我們的祖先很早就觀察推算出來,其記載可以追溯到中國最早的官方文獻《尚書·堯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這也就逐漸成為人們生活的周期。把這種周期的生命感受形諸文化表達,在我們的祖先大約總有三四千年的歷史了,其名稱最初卻在演進之中。《爾雅·釋天》:“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可見:在堯舜時叫“載”,夏朝叫“歲”,周朝就正式將這自然周期稱為“年”了。“年”,甲骨文是“人”頭上一支“禾”。《說文》“禾”部記“年”為谷物成熟的意思。可知“年”的本義是禾谷收成,當時一年一熟,重視農業的周人就以禾谷成熟收成一次為一年。而“載”作為“年”的同義詞一直活在漢語中,如“千載難逢”,“十載不相見,兩鬢各如霜”。“歲”作為“年”的同義詞也一直活在漢語中,如“守歲”,“賀歲”,“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

如果把四季循環周而復始的“年”畫作圓周,那麽年初該定在哪一點上呢?這就要憑人類對大自然的認知來制訂天文歷法了。如前所述,中國人用兼顧太陽與月亮的回歸運動的同步計算方式安排年月日,又以加插閏月的方式不斷修正偏差,從而獲得這套陰陽合歷——農歷。農歷確定的年歲起算日,是中華民族對時間的獨有的文化處理方式。它起於夏朝故稱夏歷,商、周、秦易朝時,要“改正朔”,正月各提前一個月。公元前104年漢武帝“太初元年”,頒布了《太初歷》,定夏歷的正月(建寅之月)為歲首正月,以朔日為月首,正月月首第一天就是新年的第一天,簡言之,便是每年初春的第一個朔日節點,這就是所謂的“正朔”。稱呼很多,較普遍的為元旦、元日等。中國歷代的歷法基本相沿,從此,新舊“年”交替的日子便固定下來,成為一年中最大的節日,一直沿用到現在,已經兩千多年了。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引進西洋歷法,以陽歷為標準紀年,將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那時官方用陽歷,民間社會仍習慣用農歷。與雙歷制相適應的是兩套節日系統,傳統節日都是按農歷系統。農歷那時被稱為陰歷、舊歷,實際上如前所述是陰陽合歷。

袁世凱篡權後,1914年由他批準的文件規定:“定陰歷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由此,延續幾千年的農歷新年被降格為“春節”,“新年”、“元旦”的名稱被安在陽歷1月1日頭上。為了推行陽歷年,規定陽歷年放假,嚴令農歷年不放假,如果農歷年不上班,就是違法。魯迅先生農歷年前一天(除夕)回了趟家,老母親留他吃了餃子再走,他告訴母親,農歷年不放假,含淚邁出家門。但是在傳統社會“百姓皆不以為然”,仍然按農歷過自己的“年”。

1928年內政部呈文稱:“一般社會,幾不知國歷為何事”,決定“廢除舊歷,普用國歷”,“將一切舊歷年節”活動,“按照國歷日期舉行”,“例如舊歷年元旦日應有之各樣點綴品及正月間一切熱鬧娛樂舉動,可移至國歷新年一月內舉行。”而且派警察,強迫已歇業過年的商店開門營業,把一些年貨強行搗毀,“一時間人心惶惶,將一個歡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狀”。即便如此,老百姓還是頑強地延續自己的民俗年。到1934年初,國民政府不得不停止強制廢除農歷年的做法,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歷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幹涉”。

1950年制定的年節放假辦法,春節作為唯一的傳統節日列入法定假日。到“文化大革命”初的1967年,春節不放假。筆者當時作為高校青年教師,和大學生同在農村,奉命師生與公社社員大年初一都要下大田勞動,以破除“過年”這種舊風俗、舊習慣。但民間社會依然延續著民族文化的血脈不肯舍棄“年”,在老百姓心中口中,拜年、過年、大年初一……總是指農歷年。拜年拜年,拜的就是“年”,如果把“年”偷換了,那就釜底抽薪,就名不正言不順了。

十六大報告決定,要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作為人文工作者,2003年春,筆者當面向中央有關領導人建言,培育民族精神就要重視民族傳統節日。2004年起,筆者以全國政協提案建議:春節之外,如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重要傳統節日也應列入法定節假日。經過持續幾年各方面的努力,終於從2008年起,春節之外的清明、端午、中秋、除夕也都放假。這是一個裏程碑,標志著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進入了振興的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