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視真相

長期以來,我們有一些預設立場來認定事實的做法,這也許是一種偏見,有時候甚至會歪曲歷史。本章通過對大量珍貴史料的鉤沉與梳理,以生動的文字,抽絲剝繭般地層層推理,嚴密論證,撥開迷霧,還原那些歷史真相,並教會我們辯證地看待歷史。

“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

中國相當多的近代史書似乎一直在告訴我們:190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個旨在侮辱、禁絕清國留學生的《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於是,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們奮起抗議,其中,愛國青年陳天華因此悲憤投海而死。

但是,這樣的歷史,恐怕也是失真的。

我在耕讀了關於本案的多種史料之後,發現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卻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當時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有相當的一部分已經被革命黨、同盟會策反,他們積極從事反清革命活動。在這種情況下,1903年,當時的湖廣總督張之洞,向清廷寫了名叫《鄂督張奏約束鼓勵赴日遊學章程折》的一份奏折:

“……伏查,遊學日本學生,年少無識惑於邪說,言動囂張者固屬不少,其循理守法潛心向學者亦頗不乏人,自應明定章程,分別懲勸,庶足以杜流弊而勵真才,當即酌擬約束遊學學生、鼓勵畢業生章程各一通……擬定約束章程十依,已往者當知,續往者有範,上示朝廷瘴癘之公,下以昭學術邪正……”

張之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我調查得知:中國在日本的留學生,年少無知,容易被革命黨煽動,張狂的人不少,當然,守法向學的人也有,我覺得應該立一個法,該罰的就罰,管一管一些壞現象,端正學風,我已經草好了監管這些學生、鼓勵這些學生的法律,胡蘿蔔和大棒一起下,已經在日本的,通報他們,後來的學生呢,就有個規矩了,這個法律,既顯示朝廷的公正,也有利於改善學風……”

在征得朝廷的首肯之後,張之洞與當時的日本駐華公使內田康哉商量訂立《約束遊學生章程》,要求日本幫助清國“管一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

“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的親歷者馮自由,在其所著《革命逸史》裏面,也是這樣回顧此事的:

“……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所求,頒布取締留學生規則……”

馮自由的回憶也指證了日本這次監管清國留學生的立法行為,是日本政府和清政府互通款曲、共同策劃出來的事物。

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監管留學生,這是屬於幹涉日本內政的事情,那麽日本為什麽心甘情願幫這個忙呢?

這裏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歷史背景:當時日本剛剛在日俄戰爭當中打敗了俄國,日軍仍然盤踞在中國的東北地區,日本想向清政府適當示好,以便在東三省善後談判事宜中,以條約的形式攫取一些殖民權益。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客觀因素,那就是當時日本民間專門為清國留學生開辦的“野雞學校”已經泛濫成災,而且清國留學生的確學風不好,整天在清國人同鄉的小圈子裏瞎混,終日在酒樓、妓院裏遊蕩,耽於酒色,曠課成風,許多清國留學生甚至連日語都沒能掌握好,這樣的學風,已經嚴重影響了日本國內的教學秩序,的確需要整頓。

於是,1905年,日本政府擬訂了一個監管清國留學生的新規定。

當時的清國駐日本公使楊樞消息很靈通,他獲知日本政府打算出台這樣一個規定之後,他找了日本政府要來草稿,看了之後,楊樞對日本政府出台這個規定表示了同意。

事後,楊樞在他給清廷發了一份名為《駐日大臣楊樞為學生罷學辦理情形事奏折》的奏折,在這份奏折裏,楊樞是這樣報告這件事的:

“……日本文部省亦以中國學生來者日眾,良莠不齊,而日本人之不肖者,復遍設不完全之學校相引誘,實於教育名譽有礙,因擬訂一規程以整肅之,其用意雖極美善,而其內蘊非可揣測。奴才即親告文部省:整頓學校,固所願聞,

但於我國學生必有關系,請於未公布前抄稿示商,嗣準文部省所擬章程十五條抄稿送來,尋讀全文,有為整頓學校者,亦有間接管理學生者,實無苛待之意,旋即公布……”

楊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日本文部省考慮到中國到日本的留學生越來越多,這些人良莠不齊,而日本有壞人,開辦了不少野雞學校,引誘中國留學生去讀,真是敗壞學風,因此,日本政府打算立一個法,整一整這個歪風,日本政府的用意良好,當然,至於日本人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我就不知道了,於是,我親口告訴日本文部省:整頓學風,當然是好事,但是因為對我中國的學生有直接關系,所以我希望貴國能在這個法律公布之前,先給我看一看。於是,他們果真就送給我看了,我看了之後,覺得那條文確實是整頓學校、監管學生的,沒有虐待中國留學生的意思,於是,我就同意日本頒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