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轟動中外的大劫案(第5/5頁)

臨城一案,使得原本屬於皖系的山東督軍田中玉被迫辭職,直系幹將鄭士琦接任。而孫美瑤等土匪崇拜的張敬堯,卻是皖系的,而且是當時曹錕手下第一幹將吳佩孚的死對頭。

身處風口浪尖,年輕的孫美瑤還頗為高調,在完成了幾次“剿匪”任務後,認為自己已經成功“洗白”,又開始暴露了一些土匪習氣,比如剿匪獲得的槍支,小部分上繳,大部分自己私存起來。

孫美瑤不知道,從曹錕到吳佩孚,都只是在等待時機而已。

1923年12月19日,新任的兗州鎮守使張培榮親自打電話給孫美瑤,邀請孫美瑤帶上旅裏的高級軍官們,到棗莊中興煤礦俱樂部玩耍,順便調解孫部與駐棗莊的吳可璋團之間的矛盾——吳可璋曾舉報孫美瑤扣槍不繳,孫美瑤曾說:“我就是要造反,怎麽樣?”

為了給自己找幾棵大樹,孫美瑤曾拜張培榮為師。自己老師邀請,自然要去。孫美瑤興沖沖帶上一隊護衛,外加幾只心愛的鵪鶉(他和張培榮都喜歡鬥鵪鶉),前去赴宴。

到了中興煤礦俱樂部,孫美瑤被張培榮的副官單獨帶到正廳。一進門,一把石灰粉撒了上來,然後孫美瑤被人按在墻上,剝去軍裝,推到了俱樂部門口。

一刀斬首。

饅頭說

1925年,魯迅在他的《燈下漫筆》中,還專門提到過孫美瑤和他的“臨城火車大劫案”:“西洋人初入中國時,被稱為蠻夷,自不免個個蹙額,但是,現在則時機已至,到了我們將曾經獻於北魏,獻於金,獻於元,獻於清的盛宴,來獻給他們的時候了。出則汽車,行則保護:雖遇清道,然而通行自由的;雖或被劫,然而必得賠償的;孫美瑤擄去他們站在軍前,還使官兵不敢開火。”

魯迅這篇文章全文和孫美瑤並沒有太大關系,但當時孫美瑤的行為,在中國民間還是得到過頗多的贊譽,一度被稱為是“義匪”,甚至還被提拔到“與帝國主義做鬥爭的革命團體”這個高度。

為什麽會得到這樣的評價?主要可能還是因為,孫美瑤當時煞了洋大人們的威風吧。

只是孫美瑤和他的兄弟們的所作所為,和“革命”實在沒有什麽關系,他們劫持人質的目的,也是為了自己能被“招安”而已。這就是一次徹頭徹尾、標準的綁架和搶劫。

唯一和其他綁架不太一樣的是,土匪們對人質的待遇是相當不錯的——但這待遇只是對洋人的,孫美瑤他們對本國人質的態度就要差很多。

從這個道理上說,魯迅其實也沒說錯。

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發,日本向美國宣戰。當時在上海公共租界的鮑威爾被日本兵抓捕,投入了提籃橋監獄。在監獄的牢房裏,鮑威爾驚奇地發現,同處一屋的英國人,居然也是當年“臨城火車大劫案”的人質之一。

鮑威爾在自己的回憶錄中寫道:當這兩位山東土匪的前俘虜,此時此刻重逢於斯,禁不住緊緊擁抱在一起,異口同聲地喊道:“我喜歡中國土匪,不喜歡日本流氓!”

唉,不知已成為遊魂的孫美瑤若看到這句評價,會做何感想。

讀者評論

Dali Zhou:按照這個購買力,49塊大洋,大概是現在的2000元。在鐵路稀缺的年代,已經很良心了吧。(作者回復:20世紀20年代中期,上海一個普通巡警月薪大概15塊大洋,一個衛生局科長月薪大概30塊大洋。)

漢韻:我是滕州人,以前家裏人時不時提出領我去抱犢崮玩,我都覺得沒意思不去。看完這篇,覺得放了暑假一定要去看看。這或許就是歷史的一種作用吧,能讓原本普通冰冷的景色有了不同的溫度。中華五千多年的歷史積澱,讓每一座普通的山、每一條普通的河,都因為人事而有了自己獨特的意味。

涼涼:我就是在這個事件發生地長大的,洋行舊址還在,但很破舊了。順便提一下中興公司,中國近代第一只股票是這個公司發行的。西門子當時先進的采煤設備在這裏,張學良、黎元洪,還有一批當時社會大佬都是這裏的股東,股票實物都在。公司還有近代中國最大遠洋船隊,好像抗戰爆發後,公司自己都給炸了,不留給日本人。貌似上海碼頭也是中興公司的,新中國成立後讓上海港務代理,相關文件還在中興展館裏,我記得還有周總理的簽字。饅頭老師有興趣,這個公司可以單寫一篇,很有意思,我覺得是中國近代民族工業的一個縮影。我剛說的如有出入,請大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