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不吃白不吃,家家扶得醉人歸【社日】

親愛的唐穿團客人,前面我們說了不少穿越到唐朝的好處,但是單就“過節”而言,穿越到明清以前的中古社會也有些風險。除夕、清明、端午這些節日還好,一直延續到了現在,您也比較有思想準備,但是在其他時候,很可能突然一下子冷不丁冒出來個全民狂歡性的節日,別人都在歡天喜地做準備,您卻一無所知茫然無措,這樣穿越者身份暴露的可能性很大。

比如說吧,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春秋季,您正在家裏閑坐打盹兒,當當當,大門被敲響啦,有人給您送了一份“轉帖”。

您不知道“轉帖”是什麽?就是唐朝的通知單啦,不過因為當時紙墨都比較貴,印刷術又還沒普及,唐朝人不可能像現代人一樣大量印刷、到處發送轉貼。一份通知一般只寫一份,在紙尾寫全需要通知的所有人名單,送到附近一家。這家人看完了,在紙帖上自己名字旁邊做個標記,表示收到通知,然後由他負責送往名單上的另一家……這樣按順序傳遞,把名單上所有人都通知到,最後這張紙帖還要轉回到撰寫人手裏。

您接過“轉帖”,低頭看上面寫的是啥。 

“座社局席轉帖抄 社司轉帖右緣年支座社局席 幸請諸公等 帖至 並限今月十日於節如蘭若門前取齊 如若於時不到者 罰酒一角 全不到者 罰半甕 其帖速遞相分付 不得停滯 如滯帖者 準條科罰 帖周卻付本司 用罰”[注55]後面是一堆人名。

您看不懂這是在說啥?這是在通知您過“社日”的時間和地點呢。要求這個月十號在附近的佛寺門前會合。如果您遲到了,要罰酒一角;如果您幹脆一直沒去,要罰酒半甕。這張轉帖您看完了趕緊傳下一家,不準留在手裏太久,如果不及時轉帖,按“社司”的規定處罰。帖子轉完了交回“社司”,作為處罰依據。

文字這算看懂了,但您知道“社司”和“社日”又是什麽嗎?

“社日”在中古唐宋以前,一直都是民間最盛大的狂歡節……是是是,我知道,“上元節”是夜間狂歡燈節,“上巳節”是水邊狂歡節,“清明節”是野外踏青狂歡節,這又出來個狂歡節,唐朝的狂歡節還真多哈。“社日”可以叫作“鄉村狂歡節”,它和農民、土地、耕作、豐收有著極為深厚密切的關系,每年到了這兩天(一般是春季的“春社”和秋季的“秋社”),雖然城市裏也過節,但有條件的市民文人都願意往鄉村跑,去感受那種如癡如狂的興奮喜悅氣氛。

歷代皇帝大臣都動不動把“江山社稷”掛在嘴邊,“江山”您當然知道是啥,“社稷”呢?這其實是兩種東西,其中“社”指的是土地神,對對,後來演變成了“土地爺、土地奶奶”的那一對,而“稷”是指農作物之神,這兩位合稱起來,就是“民以食為天、18億畝耕地紅線絕不能動搖、中央一號文件”所代表的重要含義了。

唐代是一個典型的農業社會,全國大多數人口都是農民,維系社會運轉的最主要產業也是農業。雖然說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吧,但是自然村之內的各家各戶也需要相互協作,比如灌溉系統怎麽建造、維護、使用,牛馬等數量有限的耕作大牲畜怎樣使用才能發揮最高效率,農忙時集中人力幹活,農閑時輪流休息,乃至哪一家婚喪嫁娶、蓋房上梁、失火防盜,這都是需要協調互助的。所以各村鎮都有鄉民們自發成立的負責協調安排這些事的組織,這些組織的管理機構就是“社司”。

您問這些“社司”跟“村長、裏正、保甲、村委會”什麽的有啥不同?呃,其實都是歷代的村民自治組織,人員也很可能重合,不過以“社司”的名義舉行管理的活動,目的、範圍明確,比如“渠人社”只管建護分配灌溉渠水;“喪葬社”是社員們誰家死了人,別人要幫助辦喪事;“女人社”則是只限農村女性參加的互助共事團體。但是,這些活動中影響力最大、社員們也最重視的,就是“社日”了。

您再看一眼手中的“轉帖”,記住過社日那天集合的時間地點,然後在紙上自己名字旁邊畫個圈點,表示已經收到通知,這就穿外衣出門去給下一家送“轉帖”吧。走出門您就發現了,雖然離目前規定的“社日”還有幾天,但村裏已經開始烹豬宰雞、搬運酒食、裁剪衣飾,忙忙碌碌熱熱鬧鬧地開始做準備啦。

跟其他節日不同的是,“社日”的具體日期經常變化,大體來說是二月份舉行“春社”來祈豐年,八月份舉行“秋社”來慶收獲。唐朝曾經要求在這兩個月的“上戊日”(每月上旬的戊日)來全國統一過節,但官方的規定自己都變來變去,而各地的各社司也會根據自身條件限制來臨時決定“社日”日期,所以才需要“轉帖”通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