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個令都不會,還想吃酒席?快打出去!【酒令】

作為一個唐朝貴族大官家的女主人,要撐門面擺酒席請客,可不是光會端一堆食物上桌就能過關的。其實現在也一樣,如果您家裏請客,只顧擺上一道又一道山珍海味,客人們埋頭狂吃相互不搭理,那氣氛也好不到哪兒去,日後人們說起來對這次Party不會給什麽好評價。

要活躍氣氛的話,古今通例,大都得依靠“喝酒”和“勸酒”。

好啦,你的大官丈夫的同事好友們到齊,一群貴族爺們兒坐在您家宴會廳裏,水果點心擺上桌,酒壇酒勺擡進場,一道道大菜依次捧入,您這個女主人現在應該開口說什麽了呢?

“各位郎君吃好喝好,奴家告退······”

其實吧,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還真是挺大。因為按照儒家禮法,成年男女不同席,越是身份高貴、地位尊崇的貴族婦女,越不應該在公開場合露面。盛裝出席,向男客們行個禮隔空敬一杯酒,已經算是女主人給面子了。正經來說,只有在宴請女賓(各貴族家夫人、小娘子)時,女主人才會在酒席上從頭坐到尾而且掌控活動過程。

 不過呢,凡事都有例外,而且在唐朝這個風氣比較開放的社會裏,“例外”還會悄沒聲地變成“常見”。良家婦女參加男性宴會,固然可能會被視為“有失身份”(原因下面再講),也有可能被理解為主人家“不見外”,拿客人都當自家人,所以沒必要讓女眷回避。這其間的微妙分寸感,只有當事人雙方自己體會和掌握了。

在不那麽講究禮法的階層裏,比如平民奴婢之類的,男女同席共飲就更常見了。所以無論您穿越成什麽身份的唐朝人,掌握“勸酒的藝術”都是一門必不可少的技能。 

回想一下您在現代社會裏的見聞經歷,您打算怎麽勸唐朝人喝酒呢?端起杯子來先給自己滿上,搖頭晃腦自我感覺良好地向對方說: “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夠;感情薄,喝不著;感情鐵,喝出血······” 

還是豪氣沖天地大聲嚷嚷:“一兩二兩漱漱口,三兩四兩不算酒,五兩六兩扶墻走,七兩八兩還在吼······哎喲!”

這最後一個“哎喲”,大概是哪位客人實在忍不下去,抄起什麽砸了您一家夥,這樣下人們就有借口一擁而上,把這個丟人現眼的主婦給拖下去了。 

唐朝人勸酒有很多種方式,文雅的、歡快的、熱烈的、豪邁奔放的,但是這種自言自語的粗俗勸酒歌您還是最好別拿出來獻醜了。唐朝人一般用“行酒令”的方式來勸酒,這是一種非常流行時尚也非常重要的文化活動,大家都很重視,系統理論也很多。

就先說這“行酒令”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吧,您以為一大堆烏合之眾坐一起開喝就行了?才不是呢,至少要設三個管理人員,分別叫“明府”“律錄事”和“觥錄事”。

“明府”通常是酒席上最有威望的人,他負責監督整個酒令活動,指揮“律錄事”和“觥錄事”幹活。“律錄事”也叫“席糾”或“酒糾”,負責宣令、行酒、判斷是非對錯,也就是管動嘴的;“觥錄事”又叫“主罰錄事”,是聽席糾命令,負責跑腿上去罰酒灌酒。

注意啦,這就要說到為什麽一般良家貴族婦女不應該跟一堆大男人混在一起喝酒了。因為酒席上的三名管理員當中,最重要的“律錄事”,往往是由妓女——特別是“名妓”來充當的。到了唐朝後期,酒令文化鼎盛的時候,社會上專門有一批以陪酒為主兼營陪宿的女性,叫作“飲妓”,幾乎所有貴族達官文人舉辦的大型宴會上,都要請飲妓捧場,一邊喝酒行令一邊拉拉小手說點黃色笑話什麽的。所以在這種場合裏出現的女性也經常會被一概視為特殊職業者,良家婦女自重三思。

滿頭珠翠的美女“席糾”往桌案邊一坐,開始“宣令”,也就是決定今天咱們玩什麽樣的酒令。

唐朝常見的酒令,大致可以分成三種:“律令”“骰盤令”和“拋打令”,各有自己的適應人群和場合氣氛。 

什麽叫“律令”呢?簡單粗暴地解釋:凡是只用動嘴說、不用動手動腳的酒令,都可以歸為“律令”範疇,所以比較斯文的婦女,或者有學問、自重身份的文人學士經常行“律令”。當然,“律令”也有很多種,如拆字令、添字令、斷章取義令、歷日令、占相令、千字文令、一字令、征書俗語令、景物雙關令、征經史令等,其間難易程度相差非常大。

給您介紹一種最簡單的律令“急口令”吧,這個呢,其實就是現代的“繞口令”。唐朝人說過的繞口令有這麽一句:“鸞老頭腦好,好頭腦鸞老。”您念幾遍試試?舌頭有點辛苦吧!就這麽一句話,也是有來歷的,據說是隋朝大將賀若弼挖苦取笑一位叫“長孫鸞”的老年大臣,老爺子頭發快掉光了又口吃,所以編出這麽個繞口令來戲弄人家。[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