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祿秩的伸展與“吏”群體之上升(第4/9頁)

諸廄 泰廄丞印 章廄 宮廄丞印 中廄丞印 左廄丞印

右廄丞印 小廄丞印 禦廄丞印 官廄丞印 下廄丞印

家馬 下家馬丞 騶丞 走士丞(14)

上述這些“令”,或由“丞”而反映出的“令”,從《秩律》及《漢表》中的類似官職看,其秩級在五百石、六百石、八百石、千石之間。他們全部都是職能性官職。其數量如此眾多,一定有一個發展過程,西周春秋的職官中還看不到多少“令”呢。“令,發號也。”(15)“令”是發號施令的權力。還有人說“令”是以“口”命“眾”的意思(16)。甲骨文有“王大令眾人曰協田”,金文中“令”又通“命”,例如“冊命”。君主在冊命禮上向官員賦予職責,後者由此“受命”。“令”不是品位,而是職名,其職名結構就是“職事+令”。這種命名方式是“以事為中心”的,簡直就是對“若幹石之吏”、對“若幹石之官”的具體詮釋。

中央的諸署令是諸卿屬官,諸卿各管若幹“令”,相當更高一級的“令”,而且有的就叫“令”,如郎中令、少府令、中大夫令、大行令。這是一個“大令管小令”的格局,一個由“令”來維系統屬關系和職責分配的體制。皇帝則是最大的“令”——秦始皇定制“命為制,令為詔”,制、詔就是皇帝的“命”與“令”。一大批稱“令”之官的崛起,或者以前不稱“令”者逐漸被冠以“令”名,這是權力集中化、職責規範化和等級科層化進程的一個側面。就是這些官職,再加上他們的屬吏,構成了戰國秦漢“吏”的主體,並以“若幹石”祿秩為其等級尺度。

三 “以吏職為公卿大夫士”與“以秩級為公卿大夫士”

《秩律》中的二千石諸官,相當一部分是諸卿。我們說,祿秩的伸展意味著“更高級的官僚也用‘吏’的形象定性定位了”,那麽就含有這一意思:此前同一層次的權要地位還不是以“祿秩”來認定的。後來諸卿變成了二千石。那麽秦漢諸卿是如何成為“卿”的?這個舊日爵稱是怎麽跟“二千石”掛鉤的?對這個問題,我們揭舉“以吏職為卿”與“以秩級為卿”之義。“以吏職為卿”,是說各種官職的沉浮之中“吏職”不斷上升,由此湧現出一支新的“卿”的隊伍;“以秩級為卿”,是說這個新興的“卿”的隊伍,是以二千石、後來是中二千石來確認的。

周制,王廷有“卿士”,系執政大臣之稱。有學者說“卿士”是一種爵位(17)。但晁福林先生認為,“卿之執事者成為卿士,反過來也可以說卿士是卿之有官職者”;周朝“不使卿位與官位相結合,在許多情況下它只是級別、榮譽的標志,既無固定職守,也沒有俸祿。”(18)“卿士”之名,由表示爵級的“卿”和表示職事的“士”合成。“士者事也”。如此說來,任事者稱“卿士”,有位而不任事的單稱“卿”。但這種區分不一定很嚴格,而且“卿士”之名不反映分工與職掌,也只是類稱而已。彭林先生又指出:“從文獻看,王室卿士的日常事務有代王錫命,與盟、聘諸侯、赗禭、會葬、迎聘、征討等,彼此之間並無嚴格分工,他們不專一職,隨機而出。”(19)在分工嚴格和職掌明確一點上,“卿士”還不能跟秦漢列卿同日而語。總之,周廷有一批顯貴,其位為“卿”,可能任事也可能不任事;“卿”稱是品位性的,它是官、是爵還是位,不大能說清楚,兼而有之吧。與秦漢丞相、禦史大夫、廷尉、內史……那樣的專職卿相比,還相去甚遠。越傳統的社會,其官階越“重人”而不是“重事”。重“人”就是重身份,貴族們即便沒有職事,也需要用卿、大夫之類爵號使之“不失舊位”。

春秋列國的執政大臣亦稱“卿”(20)。晉有六卿,然而是三軍將佐之稱,不是按兵刑錢谷來分工任職的。魯國的三卿倒是分任“三司”的,即司徒、司馬、司空;鄭國六卿既有分工、又有位次之別,依當國、為政、司馬、司空、司徒、少正為序;宋國六卿,則是右師、左師、司馬、司徒、司城、司寇(21)。則鄭、宋的六卿,行政首長(當國、為政或右師、左師)之下,若幹卿各有所司,存在著職能分工。這時的卿是“世卿”,魯之三桓,鄭之七穆,宋之三族之類,是先有了卿大夫的家族權勢,進而在瓜分事權時各領一司的(22)。梁啟超雲:“世卿之俗,必分人為數等,……故其等永不相亂,而其事權永不相越。……不過如魯之三桓,晉之六卿,鄭之七穆,楚之屈、景,故其權恒不在君而在得政之人。”(23)“權在得政之人”即是“世卿”之義,官職的占有其實是“以人為本”的。無論三卿也好、六卿也好,這“卿”仍不純粹,有貴族品位和行政職位的雙重色彩,不同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