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建文朝事之得失

建文一朝之政治,其真實記載,已為永樂時毀滅無遺,設有絲毫不可示人之失德,必為其時詆毀之口實,攻之不遺余力矣。然觀成祖所以毀建文,不過以削奪宗藩一事為舉兵之名。既篡大位,於建文朝事一切革除,初不問其當否,其臨朝公言建文時政之不善者惟有變亂官制雲爾。削奪宗藩,未始非帝之失策,更改官制,亦多非當務之急,然皆無罪狀可言,成祖以為罪則罪之,既篡以後,誰與抗辯?然帝之善政美德,史中竟尚有存留,蓋雖欲毀滅之而事實有不能也。

帝為興宗孝康皇帝子,興宗即懿文太子標。帝即位後,追尊為帝,靖難後,復廢為懿文太子。《興宗本傳》:“為人友愛,秦、周諸王數有過,輒調護之。”蓋出天性。《明通鑒》於藍玉之獄,文末敘雲:“初玉征納克楚即納哈出。歸,言於皇太子:‘燕王在國,陰有不臣心。’太子殊無意,而語嘖嘖聞於燕王,不數月而玉禍作。”此亦見太子大度,而燕王之不能為少主臣,由來久矣。

尹守衡《史竊·藍玉傳論》雲:“世傳藍玉初欲結知燕王,北征還至北平,獻王名馬,王不受,玉慚謝。歸見太子,太子妃,開平王女也,因說太子曰:‘殿下試觀皇上,於諸子中最愛者為誰?’太子曰:‘鸕鳩之愛,焉有軒輊?’玉頓首曰:‘臣望燕王英武,得人心,威名日盛,皇上所鐘愛。又聞術者言:“燕地有天子氣。”臣幸托肺腑,願殿下自愛!’嗟夫!幸太子孝友,不入其言耳,不然,建成之難,當先自玉發之。”此為《明鑒》之所本。但尹氏為明臣,尊成祖,此作罪狀藍玉語。

太子多盛德,具見《本傳》。帝立建文為太孫,蓋以太子第二子,而其兄幼殤,以倫序當立也。《太祖實錄》,在建文時修成者,亦已革除作廢,成祖又將建文年間政治文字焚毀,使後人即欲搜考而不可得。焚毀事見《王艮傳》,所焚必不止一次,此可推見。

《王艮傳》:“艮,字敬止,吉水人,建文二年進士,對策第一。貌寢,易以胡靖,即胡廣也,艮次之,又次李貫。三人皆同裏,並授修撰,如洪武中故事,設立史館居之,預修《太祖實錄》及類要、時政記諸書,一時大著作皆綜理之。數上書言時務。燕兵薄京城,艮與妻子訣曰:‘食人之祿者死人之事,吾不可復生矣。’解縉、吳溥與艮、靖比舍居,城陷前一夕皆集溥舍,縉陳說大義,靖亦奮激慷慨,艮獨流涕不言。三人去,溥子與弼尚幼,嘆曰:‘胡叔能死,是大佳事。’溥曰:‘不然,獨王叔死耳。’語未畢,隔墻聞靖呼:‘外喧甚,謹視豚。’溥顧與弼曰:‘一豚尚不能舍,肯舍生乎?’須臾艮舍哭,飲酖死矣。縉馳謁,成祖甚喜。明日薦靖,召至,叩頭謝,貫亦迎附。後成祖出建文時群臣封事千余通令縉等遍閱,事涉兵農錢谷者留之,諸言語幹犯及他一切皆焚毀。因從容問貫、縉等曰:‘爾等宜皆有之。’眾未對,貫獨頓首曰:‘臣實未嘗有也。’成祖曰:‘爾以無為美耶?食其祿,任其事,當國家危急,官近侍,獨無一言可乎?朕獨惡夫誘建文壞祖法亂政者耳。’後貫遷中允,坐累死獄中,臨卒嘆曰:‘吾愧王敬止矣!’”

然《惠帝本紀》所載,侍懿文疾及居喪之孝;請於太祖,改定《洪武律》七十三條之仁。甫即位,詔:“興州、營州、開平諸衛軍,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衛所軍,單丁者放為民。”是年十二月,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釋黥軍及囚徙還鄉裏。此等皆不易得之仁政。尤重大者,二年二月,均江、浙田賦,詔曰:“國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而蘇、松官田悉準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則?今悉與減免,畝毋逾一鬥;蘇、松人仍得官戶部。”此為善補太祖之過,深得帝王平均全國人民之意。成祖亦以壞祖制罪建文而悉復之,遂令蘇、松之民至今受其禍,此善政之不能磨滅者也。

若其美德,史盡沒之,以無實錄可據,今由列傳中搜輯數事,可見帝之為君氣象。

《尹昌隆傳》:“帝初即位,視朝晏,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陛下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群臣宿衛,疲於伺候,曠廢職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禮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過。’”

《明紀》、《明通鑒》於此事,皆雲帝有疾視朝晏,昌隆疏諫,左右請以疾諭之,帝曰:“直諫難得,何可沮也?其以疏宣示天下,使知朕過。”所謂有疾,未知確否,如果拒諫,即非疾亦可言疾;既納諫,即真疾亦不必言疾。清嘉慶初,編修洪亮吉上書請代奏,亦言視朝稍晏等語,嚴旨立斬,臨刑改戍伊犁,旋赦還,遂亦稱盛德。視此又何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