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被奉為“正史”的24部紀傳體史書的概稱。它規模宏大,卷帙浩繁,共3249卷,4000余萬字,整個編寫過程長達1900多年。其中,除“通古今之變”的《史記》為通史外,其他各史都為斷代史。魏晉南北朝時,稱《史記》《漢書》《東觀漢記》為“三史”,唐代以後,因《東觀漢記》失傳,補入《後漢書》《三國志》,稱為“四史”,又稱“前四史”;其後增加《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合稱“十三史”;宋代又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五代史書》(即《新五代史》),合稱為“十七史”;明代時又加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稱為“二十一史”;清代加入《明史》,清乾隆四年又加入《舊唐書》《舊五代史》,合稱為“二十四史”。整部“二十四史”,可分私修和官修兩類。私修的史書有《史記》《漢書》《後漢書》等,都有署名作者;官修一般由“宰臣”監修,組織文人編撰。書成後,由領銜官位最高者署名。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有關部門組織、調集各大學、研究單位史學專家、學者,從1958-1978年,歷時20年,完成了“二十四史”的全部點校工作,並由中華書局重新出版,堪稱世界文獻中的特大工程。

(吳淑娟 洪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