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赫和繪畫“六法”

謝赫(479-502年),南齊時代人,是我國傑出的繪畫理論家和當時著名的肖像畫家。謝赫著有《古畫品錄》一書,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的畫論,而且他在《古畫品錄》序中還提出了“六法”,成為中國古代創作、品評美術作品的標準和重要美學原則。

謝赫在提出“六法”論時說:“夫畫品者,蓋眾畫之優劣也。圖繪者,莫不明勸戒,著升沉,千載寂寥,披圖可鑒。雖圖有六法,罕能盡該,而自古及今,各善一節。六法者何?一氣韻生動是也,二骨法用筆是也,三應物象形是也,四隨類賦彩是也,五經營位置是也,六傳移模寫是也。唯陸探微、衛協備該之矣。然跡有巧拙,藝無古今,謹以遠近,隨其品第,裁成序引。故此所述,不廣其源,但傳出自神仙,莫之聞見也。”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六法”的讀法應該為:“六法者何?一,氣韻,生動是也;二,骨法,用筆是也;三,應物,象形是也;四,隨類,賦彩是也;五,經營,位置是也;六,傳移,模寫是也。”

“六法”中所涉及的概念,其實早在漢代與魏晉以來的書畫論中已經零星地出現,比如東晉顧愷之《論畫》、宋朝宗炳《畫山水序》中都提到過“傳神”、“以形寫神”、“畫象”、“模寫要法”等。到了南齊,詩歌等都有了很大的進步,繪畫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謝赫將這些散亂的思想搜集起來,並進行完善和提升,形成了中國第一部系統的繪畫理論著作——《古畫品錄》。

“六法”提到的六個方面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整體,但是其中最受歷代畫家重視的是第一條“氣韻生動”。“氣韻生動”位居“六法”之首,是繪畫的最高境界,而其他的法則只是實現這最高境界的不可缺少的條件而已。謝赫除了在“六法”中提到“氣韻”之外,他在對許多畫家的評論中也曾提到諸如“生氣”、“氣力”、“神韻氣力”、“情韻”、“韻雅”等類的詞語。在謝赫生活的時代,“氣韻”已經成為品評作品的主要標準,但當時主要指的是對客體風韻的再現程度,發展到後來,畫家、畫論家們逐漸在概念中又融入了主觀的因素,成為主客體統一的畫面形象。宗白華在他所寫的《中國古代的繪畫美學思想》中曾說道:“氣韻,就是宇宙中鼓動萬物的‘氣’的節奏、和諧。繪畫中有氣韻,就能給欣賞者一種音樂感。”“骨法用筆”是指表現物象時所用的筆法等,“骨法”,即“骨力”,就是強調線條要遒勁有力;“應物象形”指的是在描繪物象的形狀特征時力求準確無誤;“隨類賦彩”要求根據物象的特征不同而繪以不同的色彩;“經營位置”要求畫家根據不同的題材進行構思,定位要準確,而且也要講究畫的整體構圖,此法則曾在唐代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中被認為是“畫之總要”。“傳移模寫”是要求畫家在學習的過程中要善於臨摹前人的作品,汲取前人的作畫經驗。

“六法”所提出的準則,不僅包含有實用的創作技巧,還有中國畫特有的主觀精神因素融入其中,在當時具有高度的理論性和重要的普遍意義,而且,對於今天中國繪畫和書法的創作,也有不可忽視的借鑒價值和指導作用。

(孫愛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