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臣 再說君臣

現在,似乎該檢討一下君臣關系了。

君臣父子,歷來被看做最重要的人際關系。想當年,年輕的孔丘到齊國找工作,景公問他何以治國,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齊景公則點頭稱是說,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糧食,寡人吃得到嗎?[19]

事實上,君臣父子這四個字,乃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規範和制度設計,因此從西周以來,就被著力打造、建立和維護,不容動搖。

當然,秦漢前後,君臣關系是有區別的。從西周到春秋,理論上講是家臣效忠家君,國臣效忠國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諸侯,諸侯效忠天子,逐級效忠。到戰國,天子沒有了,三級效忠就變成了兩級效忠。但,逐級效忠不變,君臣關系也不變。

秦漢以後,諸侯沒有了,逐級效忠變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從官員到百姓,都是臣。不過,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亂,則各為其主。比如東漢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孫權,關羽效忠劉備,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對象雖不相同,君臣關系仍然是綱。

很顯然,在中國古代,君臣關系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關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親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為上面還有君父。沒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豈非大義?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於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於臣子。這可是違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設法彌補。彌補的辦法,是用對等來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說,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義務,也都要遵守遊戲規則。一旦失禮,很可能代價慘重。[20]

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衛獻公請兩位大夫吃飯。兩位大夫依照禮節,衣冠楚楚準時準點來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裏。然而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太陽快下山了衛獻公還不露面。最後,才發現他在園子裏射雁。而且見了兩位大夫,居然不脫皮冠就跟他們說起話來。

這是嚴重的失禮。

我們知道,皮冠,是戎裝或獵裝。所以,君臣相見,即便是在戰爭中或狩獵時,也至少要摘下皮冠。魯成公十六年,晉國大夫郤至三次遇到楚王戰車,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節去慰問他,他立即免冠聽命。魯昭公十二年,身穿獵裝的楚靈王接見自己的大臣,則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脫去披肩)、舍鞭(扔掉馬鞭)。這些動作都被《左傳》隆重地一一記錄在案,可見意義之重大。

實際上服飾在古代中國,都是有意義的。比如不摘皮冠,就是把對方當作仇敵或野獸。請客吃飯而著獵裝,更是公然的羞辱。衛國這兩位大夫忍無可忍,怒不可遏,便發動兵變把獻公驅逐出境,十二年後才讓他回國。

此事發生時,晉國的國君是悼公。悼公問他的樂師師曠:衛國人驅逐了他們的國君,是不是也太過分了?

師曠卻斬釘截鐵地回答:恐怕是他們的國君太過分。國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爺是愛民如子的。上天為人民立君,難道是讓他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21]

這話說得擲地有聲,應該喝彩。

傳說師曠先天性失明,自稱“盲臣”,卻因此擁有了極強的辨音能力,即所謂“師曠之聰”。春秋時諸侯都有精通彈奏的樂師,大多以“師”為氏,如師涓、師襄等。古琴初為五弦,漢朝起定制為七弦,琴式(造型設計)則有數十種之多。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要像君和父的樣子,並沒有可操作的制度來保障,也沒法進行監督。他們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禮,像不像樣,全靠自覺。相反,君父們的絕對權威,則天然合理,無人質疑,不可動搖。結果是,君可以不仁,臣不能不忠;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甚至一旦君父昏暴,則很可能不幸如申生:盡忠,他得死;盡孝,他也得死。不死,就不忠不孝;死,則忠孝兩全。

這是什麽混賬邏輯!

這又是什麽狗屁道德!

於是臣子們便只能碰運氣,或者看著辦。狐突、裏克和慶鄭的共同特點,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賣良心,也不放棄尊嚴。要殺,隨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話要說清楚。死得不明不白,不幹!

荀息則是另一種態度,那就是無條件地盡忠。在他看來,受人之托,尚且要忠人之事,何況是君父所托?至於成功與否,則謀事在人,成事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