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刺客 誰該去死

豫讓最後自殺了。

自殺前,襄子幫他完成了一樁心願,這是回頭要說的。

其實豫讓並不是第一個自殺的刺客,趙家被人暗算也不是頭一回。趙襄子既不是趙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們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個遭遇了刺客的是趙盾,亦即“趙氏孤兒”趙武的祖父趙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讀如鋤泥)。[6]

這個名字怪異的刺客,是晉靈公派來的。[7]

靈公是晉國的國君,趙盾則是晉國的正卿,兩人的關系相當於總統和總理。總統刺殺總理,當然非比尋常。他挑選的殺手,也應該非比尋常。[8]

然而鉏麑卻下不了手。

現在已經無法弄清靈公是怎樣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麽人。貼身心腹?宮廷衛士?職業殺手?都不清楚。他準備用什麽手段行刺,也不清楚。總之,此人接受了任務,並潛入趙盾府中。

鉏麑到達趙府,正是黎明時分,趙家三道大門全部洞開。由於上朝的時間還早,趙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內養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經來了,身邊一個衛士都沒有。

鉏麑肅然起敬。

據說,深受感動的鉏麑當時喟然嘆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趙盾大人,是可以為民做主的啊!

這樣的人,也是可以謀殺的嗎?

不可以。

實際上,真正該死的不是趙盾,而是晉靈公。作為歷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晝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來裝修自己的宮室;樂此不疲的遊戲,則是站在高台上拿彈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彈丸尋開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時期的魯宣公二年某日,僅僅因為熊掌沒煮爛,他就把廚子殺了,裝在簸箕裏往外扔,結果被趙盾撞見。身為“一國總理”,趙盾當然不能不聞不問;而靈公做出的反應,竟是派出殺手把趙盾做掉。

這時的鉏麑,有點像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

自從冤魂顯靈,丹麥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為他明確得知:父王是被謀殺的,兇手則是自己的親叔叔,動機是因為覬覦父親的王位,垂涎母親的美色。更可惡的是,奸人已經得逞,父王卻在地獄裏受盡煎熬。

這很不好辦。

是的,作為人子,哈姆雷特應該拿起復仇之劍;作為臣子,他卻不能謀殺國君,更不能謀殺母後。謀殺他們,是以惡抗惡;不報父仇,是姑息養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殺,因為那是逃避責任。看來,他大約只能“苟活”。但,肩負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間又有什麽意義呢?

於是,殺不殺叔王,就變成了殺不殺自己。他也只好自問:我為什麽要活著?該不該活著?生與死的意義是什麽?

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問”──

活著,還是去死,這是個問題。[9]

鉏麑同樣陷入兩難:命令必須服從,忠良不可殺害。殺害國之棟梁是不義,違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麽不義,要麽不忠,鉏麑該怎麽辦?

他選擇了自己去死。

進退兩難的鉏麑一頭撞到槐樹上,成為歷史上第一個“自殺的刺客”。

[5]趙氏家族的始祖是趙夙,然後依次是共孟、趙衰(趙成子)、趙盾(趙宣子)、趙朔(趙莊子)、趙武(趙文子,亦即“趙氏孤兒”)、景叔、趙鞅(趙簡子)、趙毋恤(趙襄子)。趙襄子去世後,他的弟弟驅逐襄子指定的接班人,自立為家君,這就是趙桓子。桓子即位一年後去世。國人認為桓子的得位不符合襄子遺願,便殺了桓子的兒子,立襄子指定的趙浣為君,是為“獻侯”。此事在本中華史第二卷《國家》第三章曾經提到。

[6]鉏是多音字,也是鋤的異體字。用於國名,讀如徐;用於“鉏鋙”(齟齬),讀如舉;用於姓氏,讀如除。麑,讀如尼或迷。本書所述鉏麑刺殺趙盾等事,整合了《左傳》、《國語》、《公羊傳》、《呂氏春秋》、《史記》之《晉世家》和《趙世家》諸家所說。

[7]晉是周代最早的封國之一,始封之君是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晉君從西周起一路嫡傳,都稱“侯”,最後一代叫“哀侯”。哀侯以後,嫡系被滅,取而代之的是曲沃的旁支,始祖叫“武公”。以後晉君都稱“公”,依次為武公、獻公、惠公、懷公、文公、襄公、靈公。靈是“惡謚”。歷史上謚為“靈”的,多半“不靈”。比如鄭靈公,是因為吃王八而起糾紛,被自家兄弟謀殺的(《左傳·宣公四年》)。陳靈公,則是與朝臣共享情婦,又被情婦之子憤而殺死的(《左傳·宣公十年》)。

[8]卿,是古代天子或諸侯所屬之高級輔佐,有上中下三等。位類上卿而執政者,叫“正卿”,也叫“冢卿”。

[9]這句話的原文是“To be or not to be”,歷來有各種譯法。朱生豪先生的譯文是“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