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兩個基本點 天字一號樂團

現在,我們更清楚南蒯為什麽不招人待見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國之倫理在家,從小就能看到大。比如一個人虐待父母,卻宣稱忠於祖國,靠得住嗎?同樣,南蒯背叛家君,卻宣稱忠於國君,誰相信呢?

更何況,南蒯只是季孫大夫之臣,季孫大夫才是魯國國君之臣。魯國國君的事,是他南蒯該管的嗎?如此僭越,難道也叫“效忠”?對不起,這叫“上訪”!

南蒯不明白的,魏絳明白。

魏絳是春秋時期晉悼公的大夫。因為功勛卓著,悼公要將鄭國奉獻的樂隊分一半給他,魏絳表示不敢當。他說:樂舞是用來鞏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鎮撫邦國,同享福祿,懷柔吸引遠方之人。這才叫“樂”,也才可以叫“樂”。[4]

共8件,總重146.75千克。1990年河南三門峽虢國墓地出土。

奇怪!樂,為什麽能“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呢?

因為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是這樣嗎?

當然是。周人的樂,甚至古人的樂,並不只是音樂。準確地說,是詩歌、音樂和舞蹈的三位一體,叫“樂舞”。所以晉悼公打算賜給魏絳的“樂”,就包括一組編鐘,還有一支八人組成的歌舞隊。

但,樂舞叫做樂,是因為以音樂為靈魂。對於音樂,最重要的是什麽?節奏和韻律。對於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麽?秩序與和諧。秩序就是禮的節奏,和諧就是禮的韻律。因此,禮治社會就應該像樂曲,社會成員則應該像樂音。樂音有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的不同。社會成員一樣,也得有差異。有差異,才多樣。多樣統一,才和諧。

禮,就是界定差異的。

問題是:怎麽界定?

說復雜也復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別內外,定親疏,序長幼,明貴賤”。區分華夏與蠻夷,是“內外有別”;區分血親與姻親,是“親疏有差”;區分老者與少者,是“長幼有序”;區分嫡子與庶子,是“貴賤有等”。它甚至表現為一系列的“制度”(規制和尺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只能紮頭巾,叫幘(讀如則)。貴族當中,士又只有冠,沒有冕。冠冕堂皇的,只能是天子、諸侯、大夫。

顯然,這裏面最重要的是貴賤,貴賤就是“音高”。其次是親疏,親疏是“音長”。再次是長幼,長幼是“音強”。至於內外,或許可以看作“音色”,華夏民族是“黃鐘之鳴”,蠻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那就不是“亡國”,而是“亡天下”了。

不過在周人看來,他們的天下不會亡,因為像音樂。天子和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隸是“低音”。也像音樂團體,民族和國族是樂團,氏族和宗族是樂隊,天子、諸侯、大夫、士是指揮。

這可真是天字第一號的樂團。這個樂團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響樂,最悅耳的奏鳴曲,最有氣勢的大合唱。

主題,則據說叫“和”。

沒錯,禮辨異,樂統同。禮讓人遵守秩序,樂讓人體驗和諧。所以貴族要鐘鳴鼎食,還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貴、典雅、溫潤,不張揚,文質彬彬。何況玉器佩帶在身上,是要發出聲響的。這就會提醒主人舉手投足都要合乎禮儀,都要有節奏。有節奏就有節制,也就氣度不凡。

學習音樂,觀賞樂舞,更是貴族必修的功課。如果有條件,還應該向全民推廣。因為廟堂有音樂,則君臣和敬;鄉裏有音樂,則宗族和順;家中有音樂,則父子和親。[5]

難怪孔子上課時,會有學生鼓瑟。

孔子的學生言偃(子遊)更是身體力行。他主持武城縣工作時,便處處都是弦歌之聲。據說,孔子聽了曾莞爾而笑雲:殺雞哪裏用得著牛刀?言偃卻回答:君子受了教育就愛人民,小人受了教育就聽使喚,老師不就是這樣教我們的嗎?孔子也馬上表態:言偃是對的,我剛才不過開玩笑。[6]

這就是“禮樂教化”。

但,這跟“以德治國”又有什麽關系呢?

不妨實地考察一番。

[4]見《左傳·襄公十一年》。

[5]見《禮記·樂記》。

[6]見《論語·陽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