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兩個基本點 愛國賊

魯國那個跟家君唱反調的家臣,叫南蒯(kuǎi)。

南蒯是季孫氏封地費邑的宰。照規矩,季孫氏把費邑承包給南蒯後,自己就不怎麽管事,所以南蒯在那裏當了三年老大。但,當南蒯決定背叛季孫大夫、支持魯國國君時,費邑人卻不幹了。他們把南蒯抓起來,對他說:過去我等聽命於先生,是因為忠誠於主上。現在先生有了那種想法,我輩卻沒有這等狠心。那就請先生另謀高就吧!您老人家的理想抱負,上哪兒不能實現啊!

眾叛親離的南蒯只好卷起鋪蓋走人,抱頭鼠竄逃到了齊國。幸運的是,齊國倒也收留了他。

有一天,南蒯伺候齊景公吃飯。

景公突然端起酒杯說:你這叛徒!

南蒯不知景公這話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景公說這話是什麽意思,當時臉都綠了,一肚子委屈地辯解說:微臣豈敢叛亂,不過想強大公室而已。這可是愛國呀!

旁邊的齊國大夫卻反唇相譏:身為家臣,愛的什麽國?你罪過大了去了![1]

奇怪!愛國有罪?

不。愛國無罪,只不過要有資格,並非人人都能愛。諸侯愛國就是對的,因為他是“國君”。大夫愛國也是對的,因為他是“國人”。家臣愛國,則“罪莫大焉”。

家臣愛國,何罪之有?

僭越。

換句話說,就是通房大丫頭把自己當成了大老婆。

前面說過,封建是一種秩序。它確定的君臣關系和效忠對象,也是有層級的。具體地說,從上到下,天子之臣是諸侯,諸侯之臣是大夫,大夫之臣是士(家臣)。從下到上,家臣忠於大夫,大夫忠於諸侯,諸侯忠於天子。

這就是禮。

因此,諸侯可以“愛天下”,大夫可以“愛國”,家臣則只能“愛家”。嚴格按照這禮法的規定去愛,才叫忠。越級非禮而愛國,就是“愛國賊”。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齊景公只把南蒯叫做“叛夫”,算是客氣。

那麽,費邑的邑人,為什麽可以反對他們的總管南蒯,越級忠於季孫氏?

因為按照邦國制度,天下只有一個,封區只有兩級。封到采邑,就不再分封。家臣不是君主,只是大夫派出的代理人。邑人也不是家臣的臣,而是大夫的臣,即“家人”。他們的道德義務,是“忠君愛家”,不是“忠君愛國”。這跟季孫大夫的是非對錯沒關系,跟南蒯的政治立場更沒關系。

禮,只認秩序,不管是非。

後果當然很嚴重。依照這個“忠君原則”,諸侯如果對抗天子,大夫就應該跟著對抗;大夫如果反叛諸侯,家臣也會跟著反了。周的滅亡,就因為此。

但是沒有辦法,因為是非講不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麽操作?

講得清並可操作的,只有秩序。

秩序貫穿著邦國制度。井田是經濟秩序,宗法是社會秩序,封建是政治秩序。這就一要明差異,二要定等級。井田制區分公私,於是有公田、私田;宗法制區分嫡庶,於是有嫡子、庶子;封建制區分君臣,於是有人、有民。人是貴族,民是平民和奴隸。這是“階級”,三等。天子是超級貴族,諸侯是高級貴族,大夫是中級貴族,士是低級貴族。這是“等級”,四等。此外還有公侯伯子男,是諸侯的“爵級”,五等。

由此可見,秩序即等級。它像井田一樣形成序列,叫井然有序;像阡陌一樣條理分明,叫井井有條。事實上,等級分明的周社會,就是一塊“井田”;秩序井然的周制度,則是一口“井”。周公和他的繼承人,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挖井不止,終於挖得深不見底,單等我們跳下去。

這口井,就叫“倫理治國”。

[1]事見《左傳·昭公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