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雅典到費城 費城對接雅典

美國,是希臘城邦的“轉世靈童”。

同希臘人一樣,美利堅人的建國史也跟航海、殖民和經商密不可分,她的前身則是13個英屬殖民地。其中第一類是英國國王封的,叫“領主殖民地”,比如馬裏蘭。第二類是國王頒發特許狀,由商業公司建的,叫“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亞。第三類是自由移民根據自己的契約建起來的,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約殖民地”,比如羅德島和康涅狄格。

但無論哪種,都是自治的殖民地。英國國王雖號稱享有主權,卻其實是“主權王有,治權民有”。13個殖民地之間,既沒有隸屬關系,也沒有統一體制。有靠盟誓或契約來管理的,有把所有程序都交給憲兵司令的,還有種什麽莊稼都由官方說了算的。它們之間,不但風馬牛不相及,有的還老死不相往來。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價值觀——獨立、自由、平等。

就說馬薩諸塞。

1620年,荷蘭的部分英國分離派教徒乘坐“五月花號”輪船,經過66天的海上漂泊,到達計劃外的馬薩諸塞(原計劃是弗吉尼亞)。上岸時他們一共102人,但一個冬天的寒風就帶走了58條生命。第二年春天,當五月花號再次來到這裏時,船長卻驚詫地發現,那些正在垂死掙紮的人,居然沒有一個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國。原因很簡單:在這裏能獨立,在這裏有自由。

這可真是“不自由,毋寧死”。

難怪這些苦難而勇敢的人們,會被美國人視為自己的精神先驅,盡管他們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事實上,馬薩諸塞一直是獨立運動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踐行者。正是他們,制定出第一份體現了“主權在民”思想的文件——《五月花公約》;也正是他們,倡議召開了“反印花稅法大會”,向英國政府的橫征暴斂說“不”。他們把成噸的英國茶葉扔入海中,因為自由比便宜茶葉更重要。英國人封閉了他們的波士頓港之後,沒有一個失業的工人應聘去修英國兵營,沒有一個貧窮的農民賣糧食給英國軍隊,因為他們寧肯一無所有,也絕不出讓自由。後來的獨立戰爭首先在馬薩諸塞打響,並不奇怪。

這種精神是馬薩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堅人的。所以,他們會打破慣例坐到一起,兩次在賓夕法尼亞的費城召開大陸會議。他們當然也會在戰爭勝利後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幾年才在費城召開制憲會議。因為聯合是為了獨立,作戰是為了自由,怎麽可能在趕走英國國王以後,又造出一個“美國國王”?

因此,盡管他們後來還是制定了聯邦憲法,建立了聯邦政府,但他們的建國日卻是通過《獨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顯然,在美國人看來,國家精神遠比國家形式重要。或者說,最重要的是國家精神,其次是憲法,然後才輪到國會、最高法院和總統。

這就是“美國精神”,同時也是“希臘精神”。獨立、自由、平等,科學、民主、法治,一以貫之,薪盡火傳。

路漫漫其修遠兮,從雅典到費城。

讓我們重溫一遍那不朽的宣言吧——

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每個人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正是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自己中間建立起政府……

為什麽要有國家?現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應該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