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〇章 提堂審案(第2/3頁)

或許許多人會奇怪,天災和民亂都是現成的,何為沒有證據?

但現在的問題是泉州府縣兩級衙門都把參與“抗糧”的民眾稱為亂民,亂民的話能作為呈堂證據?天災是事實,可府庫充盈也是事實,這說明我泉州府治理有方,災情並沒有影響收成,理應嘉獎!至於那些把糧食存入府庫的地主和商家,在知府張濂沒有倒台之前,誰敢跳出來作證?你分明是不想活了吧!

這便是玉娘到泉州調查很長一段時間卻一籌莫展的根本原因,找不到強有力的人證和物證!

但沈溪卻出奇地自信,這種自信在玉娘看來難以理解。

“希望別出事,順順利利才好。”玉娘已經想過,等沈溪提審完府、縣兩級衙門的官吏,馬上寫信快馬送往京城,讓劉大夏作出妥善安排。玉娘很怕沈溪因為幫他,而斷送大好前程,甚至因此被革職降罪。

沈溪往泉州衛衙所的大堂上一坐,喝道:“來人,提審案犯!”

“帶犯人!”

泉州衛官署雖然設有大堂,但幾十年都沒開過堂,這官署理論上是個軍事指揮機構,偶爾開堂審問的,也只是管轄下的軍戶,但這些年就算泉州衛偶爾有軍戶犯事,也沒到過堂的地步,所有事情都在私下裏便解決了。

但今天,沈溪卻把泉州衛官署大堂當成是知府衙門公堂,審問的還是府縣兩級官府的大員,有人官秩尚在沈溪之上。

按照沈溪吩咐,一次兩人,頭兩位被押送進來的,其一是泉州府同知吳綱,另一個卻是晉江知縣亨少淵,這二人都曾參與接待沈溪,見到端坐案桌前的沈溪,二人沒有下跪,臉上滿是疑問。

張知府剛被叫到泉州衛,就來一群當兵把府縣衙門團團圍住,稍微爭辯兩句便拳打腳踢,真是斯文掃地,無奈之下只能束手就擒,結果押解過來接見我們的卻不是泉州衛指揮使王禾?

吳綱驚訝地問道:“什麽風將欽差大人吹回來的?”

沈溪琢磨了一下:“西北風吧。”

吳綱一時呆住了,沈溪居然煞有介事的跟他討論風向問題。

“跪下!”旁邊官兵喝道。

亨少淵官品沒沈溪高,讓他跪不會說什麽。

但吳綱卻有些不樂意,對欽差恭敬是應當的,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你擔負的是迎接使節的皇差,可沒有讓你染指地方政務,再加上你又不是都察院的禦史和六科給事中,憑什麽讓我下跪?

就算要審我,也應該找個比我官大的或者是在其位的。

旁邊官兵見吳綱不跪,正要上前動粗,卻被沈溪伸手阻止。

沈溪道:“吳同知為五品朝官,不跪在情理之中,那就站著審案吧。本欽差不想拐彎抹角,直接說明了,經本官查證,案犯張濂在擔任泉州知府期間,除私通外邦、勾連盜匪、侵吞戰功之罪責外,治理地方時瞞報災情,災年攤派苛捐雜稅,以至民怨沸騰。及至抗糧案發,更是擅作主張捕拿打傷百姓,激起民變。”

吳綱大聲抗議:“欽差大人沒有實證,可不能胡亂冤枉好人?”

“好人,呵呵,你是嗎?”沈溪道,“府縣兩級衙門,一律涉案,你們有多少俸祿,身家幾何,各人心裏清楚,有些事可是經不起查的……”

吳綱沒說什麽,倒是亨少淵趕緊解釋:“回大人,下官家裏營商……”

沒說正題,單說家裏經商,不消說亨少淵已經怕了……巨額財產來歷不明,這可不好解釋,只能另找途徑!

營商雖然名聲難聽些,好歹可以洗脫罪名,情況危急,也顧不得好名聲了。

不管哪個朝代,贓官貪汙後往往不敢胡亂花錢,只能把銀子藏起來,等過幾代人後再拿出來使用,就連到了紙幣時代,贓官窩藏錢財的習慣還是沒有更改。

相對於普通人,當官後錢財更不能露白!

沈溪道:“本欽差無暇計較你們家裏是否有人經商,只是想提醒一句,若檢舉張濂,或許能戴罪立功,免於責罰,否則……”

吳綱態度堅決:“欽差大人無需多言,本官絕不會栽贓上官。”

沈溪拍拍手道:“好,本欽差非常欣賞吳同知這種舍己為人的精神。你們不肯作證,泉州府縣兩級衙門上下這麽多人,總會有出來作證的……吳同知,你信還是不信?”

吳綱冷笑不已:“世上貪生怕死之輩不在少數,下官不會與欽差大人爭辯。公道自在人心。”

沈溪含笑不語,沒有讓兵士將二人押出大堂,而是將二人嘴堵上,讓他們到後堂聽審,隔著簾子,好好看看府縣兩級衙門一幹人等的嘴臉。

本來就是一群貪贓枉法的小人,張濂倒台後,指望他們守口如瓶,簡直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