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軍法

“若是軍門於敵撕殺時,左右統領,臨陣不進,不遵號令,屆時明忠又該如何處之?”

擡腿邁進屋間,朱之瑜直截了當的問道。

“學生見過老師,”

見老師來了,朱明忠連忙起身見禮,然後才回答道。

“若是那時,明忠便只能正以軍法,這忠義軍中,軍法隊之用,正在於此!”

在忠義軍中,還有一支軍法隊,相比於這個時代其它人對軍法和軍法執行的隨意性,朱明忠早就借鑒後世的經驗制定了一個嚴格的軍法條令,雖然不一定能讓人畏懼甚於死亡,但是也近乎於此。

“若其煽動兵士殺軍法隊,逃亂,又該如何?”

看著面前的弟子,朱之瑜直接反問道。

“誰敢?”

面對師傅的反問,挺起胸膛迎著朱之瑜的目光,朱明忠頗為自信的冷笑道。

“忠義軍將士,之所以畏懼軍法甚於死亡,除軍法嚴苛,法不容情之外,軍中將士皆募於常州諸縣,其征募皆為各縣良家子,均系有地保作保之常州本地土著,他們均有家屬,但凡潰兵、遊民不得舉充;按軍法,兵丁潛逃,地方官府必嚴密查拿,一個月仍無下落,追究家屬的責任,如此連坐,何人敢逃、何人敢叛!”

盡管並不願意承認,但是以連座為核心“連帶責任”從來都是避免逃兵的最好辦法,而這些都是朱明忠借鑒後世的經驗,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常州諸府都是他的人,如此可以保證地方官府會全力追拿逃兵,追究其家屬責任。更有甚者在軍餉的發放上,同樣也是借鑒了後世北洋軍的經驗,直接成立軍餉局,由軍餉局發給兵丁憑據,由其家屬憑軍餉憑據按月領取七成軍餉。從而避免了軍官直接插手軍餉發放,從而任用私人、吃空餉、克扣軍餉等事的發生,當然也避免了兵丁領取軍餉後隨意揮霍。

“既然如此,那又有何憂?”

學生的回答讓朱之瑜笑道。

“若是成仁你沒有這等連坐之法,為師必定你殺兩人以免意外,既然有此防範,兵士不敢生叛,僅只是些許人等,如此又有何懼?”

在常州的期間,朱之瑜表面上只是安心文章,與當地士子遺民談論文章時事,以便為學生爭取當地民心。可是他同樣沒有忽視對學生的關注,尤其對其麾下忠義軍的關注,畢竟亂世之中軍隊才是根本。從軍制再到其它細節,尤其是忠義軍從征募到軍餉發放等環節,無不是讓他大為驚奇。過去國朝募兵皆是其兵員由將帥自行招募,軍餉由將帥就地自籌,軍隊調遣的指揮權歸將帥掌握,軍隊的散存視將帥的去留而定。

而朱明忠在創辦忠義軍期間張貼切的《募兵告示》,明確規定:州縣應查明各村莊戶口,責令裏長,莊長、首事、地保公舉數人當兵,必須確系土著,均有家屬。而且不僅如此,其還委派專人負責兵丁招募,營中各官皆不得插手。如此便避免了營中各官招募私人的可能,而在官佐的委派中,各級官長亦沒有委任權力,盡管各級官長對下一級官佐有舉薦權,但也僅限於一級。至於士兵的軍餉同樣由軍餉局直接發到每個士兵手裏。如此種種都是為了避免官長於官中任用私人,從而造成軍歸私有的局面。

這些環環相扣的軍中條令,幾乎讓朱之瑜嘆為觀止,在他看來,如此便解決了古往今來,歷朝歷代皇上對武將最大的擔心——軍為將有,兵為私有。或許忠義軍中,軍依然為私人所用,但也只歸朱明忠一人所有,至於所謂的左右翼統領,不過只是徒有其名,甚至可以說是個光杆統領。

“啊……”

老師的反問,讓朱明忠這才反應過來,他根本就不需要擔心,因為從一開始,他就已經用制度去約束了軍中官佐“造反”的可能性。

原本他可是早就打定主意,等到合適的機會再尋機挖瘡補肉,清除隱患,可是仍然難免擔心為人所乘,可盡管如此還是要表現出來公而無私的一面。

戲,人人都要演。即便是殺人也要讓眾人皆言殺,然後再揮淚斬馬謖,這才是為帥所為。

現在一想,有軍法在,又有何顧忌?

“明忠,之前,為師不明白,你為何將高繼全留於丹陽,現在看來,你將其留於丹陽,並非僅只是為穩定後方,恐怕亦是因為中軍、左右兩翼軍以及後軍之中,唯獨這後軍是其私人所募,若是如此種種實難制約,所以,你便認定其軍心不穩,方才留其於丹陽吧……”

看著面前的這個弟子,朱之瑜那言語中全是欣賞之意,這種欣賞是發自內心的,不僅僅只是因為他的弟子奪下了南都,為大明中興立下了汗馬功勞,更重要的是,僅憑此制軍之法,便足以令其名留青史!

在來南京的船上,他幾度因為這弟子而從夢中笑醒,不僅是因為大明中興有望而歡喜,更多的是為自己難得到這樣一個關門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