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眾生相(第2/4頁)

百官站立上朝,不再脫鞋摳腳了,卻要麽交頭接耳議論紛紛,要麽站得東倒西歪,不成體統。太祖心生一計,設計了朝服和官帽。朝服必須昂首闊步才能撐起,而官帽兩側有帽翅,長而窄,不但上朝的時候不能交頭接耳,且走路的時候也必須小心翼翼四平八穩,否則帽翅不但會上下晃動,還有可能晃掉帽子,就有失體統了。

兵部侍郎於晏本是行伍出身,戎馬生涯養成了行事風風火火做事大大咧咧的習慣。有一次上朝,行完跪拜之禮後,於晏起身過快,不小心碰到了帽翅,將官帽碰掉,滾落在了地上,正好滾到了滕正元腳下。

滕正元撿起之後,當即向皇上參了一本,彈劾於晏朝堂失儀,要求皇上罰於晏三個月的薪俸。皇上本來身體不適,勉強上朝,才不想在如此小事上糾纏不休,卻又不好駁回滕正元,只好口頭答應。

於晏卻不幹了,說他的官帽掉在地上,並非是他的過錯,而是旁邊的戶部侍郎鄭遠東之過。鄭遠東承認是他的官帽碰了於晏的官帽,但他的官帽未掉而於晏的官帽落地,是於晏沒有戴正官帽。於晏不但沒有戴正官帽,連官衣也沒有穿戴整齊。

於晏解釋說起得晚了一些,匆忙之下,來不及整理衣服就上朝了。

皇上想要息事寧人,說罰於晏半年的薪俸。滕正元卻說不行,於晏衣冠不整上朝,是對皇上不敬。官帽沒有戴正,是對太祖不恭。朝堂之上和鄭遠東爭吵,又是一錯。錯上加錯,應當罷官。鄭遠東碰到於晏官帽也是有錯,卻推卸責任,也應當受罰。

滿朝文武都驚呆了,滕正元怎麽瘋狗亂咬人?鄭遠東又沒有招他惹他,他怎麽連鄭遠東也不放過?

皇上被滕正元吵得煩了,一怒之下,罰於晏半年薪俸,罰鄭遠東三個月薪俸,罰滕正元一個月薪俸。

退朝後,滕正元被於晏和鄭遠東攔住,二人要和滕正元理論一番。結果滕正元引經據典,說得鄭遠東無言以對,羞愧而逃。於晏就遠不如鄭遠東文明了,惱羞成怒之余,一拳打出,將滕正元打成了烏眼青。

都以為滕正元會為此事再向皇上上書,不料事後滕正元卻當成什麽也沒有發生一樣,繼續指責別人的過失。此事傳誦一時,滿朝文武對滕正元既怕又敬,怕的是一不小心被他指摘了過錯,非得被他說得百口莫辯不行。敬的是,他對事不對人,事情過後,轉眼即忘。後來有一次於晏被人彈劾,滕正元上書為於晏辯解,讓於晏得以清白。於晏深為感謝,不好意思地向滕正元當面表示感謝,並說上次打了滕正元一拳之事怪他。

滕正元卻不領情,轉身便走,說他並不是在幫於晏,而是幫真相和公正。

滕正元雖如同刺頭,卻是朝堂之上不可或缺的禦史,因為滕正元並不偏向任何一方,他只堅持他公正和道義的立場,就連皇上有了過失他也是直言不諱,是以候平磐和星王雖不喜滕正元,卻也輕易不敢拿下他,誰拿下滕正元,誰就失去了失去了道義的至高點,誰就成了做賊心虛的代名詞。

不過誰都知道滕正元雖有錚錚鐵骨,卻沒有官場智慧,不足以在朝堂立足,也不會成為朝堂爭鬥的支點,只是刺頭卻不會成為心腹大患。

但李鼎善不同,李鼎善除了敢言直言之外,他還有無與倫比的官場智慧以及豐富的朝堂鬥爭經驗,更主要的是,他是景王之人。有些事情在滕正元眼中只是一件孤立的事情,比如於晏摔落官帽之事,但在李鼎善眼中,或許就會上升成為於晏和鄭遠東之間的一次間接較量,從而離間於晏和鄭遠東的關系。

候平磐沉思良久,才緩緩說道:“本相以為,李先生並不能勝任禦史中丞一職,還是鴻臚寺少卿更適合他。本相會向柴尚書推舉李先生擔任鴻臚寺少卿,皇上想必也會認同。”

這麽說,候平磐的言外之意是要行使相權,強行阻止李鼎善擔任禦史中丞了?宋超度微微一笑:“既如此,就由皇上聖意裁決好了。”

候平磐禁不住冷笑出聲:“皇上近來身體不適,四品以下官員任命,皇上並不過問,都由本相一言而定。”

候平磐如此囂張,李鼎善不免心中喟嘆,在權力面前,可以保持初心和公正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想當年候平磐還沒有為相之時,謙和低調,事事隨和,如今相權在握,又有星王撐腰,皇權不振相權大興,這麽說除了總攬朝政之外,候相公是想連吏部職權也一並拿到手中了?

朝政大權獨攬,再掌管了人事大權,候平磐可就真的要一手遮天了。幸好他沒有掌握兵權,否則他登高一呼,天下由夏姓候,也並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