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地月朦朧,夜行人無蹤。

此時已是將近三更時分,曹府門前的夜市依然熱鬧非凡,別說少年男女有增無減,在歡聲笑語中暗傳情愫暗送秋波,就連方才險些被驚馬撞翻的餛飩攤夫婦,年過五旬,此刻依然精神飽滿,毫無倦意,熱情十分地招呼每一個前來就餐的客官。

老漢姓馬,排行第三,名馬小三,老婦姓牛,排行第二,名牛二娘。二人膝下一子,早年外出經商,從泉州出海,南下南海,一去不返,生死未知。二人本來在上京有一處店鋪,為了南下尋子,典賣了店鋪。南下五六年,一無所獲。回到上京之後,身無分文。只得東借西湊幾千文,支起了餛飩攤來夜市賣些餛飩,以維持生計。

好在上京是京城,又值繁華盛世,一個餛飩攤,只擺夜市,一日的收入也有百余文,足夠二人生計之用。

驚馬之事,雖已過於一個時辰有余,二人仍然心有余悸。好在客官絡繹不絕,二人忙個不停,顧不上多想剛才之事。待一個妙齡女子和貼身丫環走後,暫時沒有客官,二人得以休息之余,不免又說起了驚馬。

“二娘,方才要不是夏小郎君拉了我二人一把,我二人說不定就被馬踏傷了。”馬小三感慨之余,又唏噓不止,“我二人剛剛怎麽傻掉了一樣,竟然忘了謝過小郎君的救命之恩,太不應該。”

“說得也是,我二人太失禮了。”牛二娘攏了攏額前的頭發,將手在圍裙上擦了擦,又抹了抹眼淚,“方才的小郎君,多像我們走失的兒子,三郎,要是他能做我們的義子,我做夢都會笑醒。”

“想什麽呢?小郎君是我們的救命恩人,你還想認他當義子?又不是我們是他的救命恩人。”馬小三嘴上責怪牛二娘,其實心裏也是忍不住在想,真能認小郎君當義子的話,他和二娘的晚年也算有依靠了,算了,不想了,他何德何能可以讓小郎君認他為父?

“要是兒子還在該有多好……”牛二娘嘆息聲中,又要抹淚。

“店家,來兩碗餛飩,要多些香菜多些醋,醬油也要,不要辣菜。”

一男一女兩位客官來到餛飩攤前,二人都是二十歲的年紀,男子一襲長衫,瘦臉淡眉,薄唇大耳,眼珠四下轉個不停,精明而機警。女子是尋常打扮,也是瘦臉淡眉,櫻桃小口,額頭光潔,下巴尖尖,雖不是沉魚落雁貌,也算得上一等的姿色。她頭上的朝天髻表明她已是出嫁之女,但神色之間微有淒色,頭上白花一朵分外醒目,顯然是剛剛喪夫。

馬小三和牛二娘見來了客官,忙收回心思,開始忙乎起來。

“七娘,羅大一死,你也是自由之身了,日後遇到心儀之人,再嫁也就是了,不必傷心。”男子落座之後,拿出一塊手帕擦了擦桌子和板凳,才請女子坐下,“況且羅大對你薄情寡幸,何必為他傷心?他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四哥,我不是為羅大傷心,是為自己。”女子坐在男子對面,正好面對曹府,她的目光在曹府門口停留片刻,“若不是爹爹三年前非逼我嫁與羅大,三年來我若全力經商,全有商行今日不會比好景常在差上幾分。爹爹偏要讓我和羅大成親,三年間我除了和羅大爭吵生氣,一事無成。好景常在恰恰是在這三年之內風起雲湧,眼見就是大夏第一商行了。真是可恨可氣,連家丫頭真是好命,沒人逼她嫁人,否則她也不會有今日的成就。也是她沒有遇到我,哼哼,我要是出手,全有必定可以吞並好景常在。”

大夏之前,丫頭多指未婚女子。女孩子在及笄之前,頭上都要梳著兩個“髻”,左右分開,對稱而立,像個“丫”字,所以稱為“丫頭”。唐代劉禹錫《寄贈小樊》詩雲:“花面丫頭十三四,春來綽約向人時。”大夏立朝之後,吳楚之人謂婢女為丫頭,丫頭一說漸有貶義。女子以丫頭稱呼連家小娘子,是有意輕視。

“爹爹的決定,我也不好反駁,這幾年,倒是委屈你了。”男子愛憐地看向女子,遞過筷子,“七娘,羅大一死,你再尋個好人家嫁了,羅家的家產,你也一並帶上。以羅家的財力,可以助全有商行火速壯大,三五年內吃掉好景常在,也不在話下。”

大夏律法規定,女子出嫁時所帶嫁妝,為女子個人財產,再嫁時,可以帶走。大夏風氣,男子為防止兄弟多分財產,多在婚後以妻子名義購置房產,死後妻子改嫁,也會一並帶走。羅大生前以董七娘名義購買了多處房產和商行,他一死,董七娘自然可以隨意處置。

“我正有此意!”董七娘接過牛二娘遞來的餛飩,用筷子挑起一根香菜,目光再次落到了曹府門口,“王爺說,李鼎善回京,只有兩個去處,一是宋超度之處,另一個,便是曹用果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