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好人趙浮生(第2/2頁)

這裏面的學問很深,要知道AB股制度的歷史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但對於AB股公司的上市一直存在反對的聲音。人們覺得這樣雖然可以防止惡意收購,但投票權和分紅權分離對於投資人而言太不公平。直到80年代後,通過杠杆融資的惡意收購湧現,越來越多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權制度。八十年代末,美國準許不同投票權交易上市。

千禧年後,新一波高科技企業的上市浪潮中,又一次推動了AB股的風行。比如Google、Facebook、LinkedIn、GroupOn、Zynga等都是雙層/多層股權結構。

如今,越來越多的科技型企業采取AB股制度。因為,企業做做大的過程中,需要資本的支持,在這個過程中股權不斷稀釋,往往會導致創始團隊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

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喬布斯。蘋果上市前喬布斯占股只有15%。雖然一開始由於喬布斯出色的才能和強大的控制欲,一直保持著對蘋果公司的控制權。但後來由於公司業績表現不理想,1985年喬布斯被董事會表決,罷免了總經理職務,幾乎等同於被逐出了蘋果。

這次波折經歷的原因,就是喬布斯在蘋果內部沒有足夠的投票權。如果當初喬布斯采取了AB股制度,或許結果就不同了。當然,喬布斯後來又重新回到蘋果掌權,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後來喬布斯反思過:“我看過太多糟糕的事情發生在許多原本運作良好的企業身上。這些企業就像賭徒手中的紙牌,被不斷轉售,有時是因為風險資本家們的決定,有時是其他人的決定。我只是想要確實掌握足夠的資金及股份,以便確保在這兩家公司遭遇困難時,能夠安度難關。”所以,做好控制權的制度設計就非常重要。

劉強棟當然明白什麽是AB股制度,但是他不理解,趙浮生為什麽這麽做。

“很簡單,我投資景東,是因為你和你的團隊,我相信你們能夠做出業績來。”趙浮生淡淡地看了一眼劉強棟,緩緩說道。

這倒是實話,畢竟身為投資人,之所以真金白銀的投進企業,卻心甘情願的冒風險只拿很少的投票權,不幹涉公司運營,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看準了公司的未來潛力和這個團隊實現潛力的可能性。

無論是做企業還是投資企業,關注的是企業的經營成果,都希望把蛋糕做大。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很多企業都是人力資本驅動型的企業,公司的價值創造,更多的是依靠人才,而不是資源或者貨幣。

人力驅動型的企業,啟動資金不大,亦即意味著公司的存量價值不大。公司價值的創造,更多是靠人力去創造增量價值。

趙浮生對於投資的一個最重要的認知就是,投資的目的是共同把蛋糕做大,這樣自己才能分到更多的蛋糕,而團隊才是做大蛋糕的基本因素。

更何況,AB股制度更有利於做大事。事實上,AB股制度背後的核心是盯準企業家,保護企業家精神。

企業家精神才是最大的人力資本,確保企業家的實際控制人身份,對做大蛋糕至關重要。

經濟學家張維迎曾經說過,一定要讓最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去掌控公司。“我們在投資的時候,其實並不知道未來有沒有收益,好多信息都沒有,沒有辦法按計算機程序做決策,只能靠自己的判斷力、想象力。而且人與人不一樣,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有想象力和判斷力。市場是不是有效依賴於市場當中最具有智慧、最具判斷力和想象力的人,要看他們怎麽去做決策,這類人就是企業家。”

資本的本性是追逐利益。所謂的風險投資,就是如何判斷和選擇企業家。投資是有風險的。如果選錯了人,把資本交給了沒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企業搞砸了,資本家就虧了。反過來說,正因為資本家必須承擔風險,他們才有積極性選擇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經營企業。

企業的控制權至關重要。AB股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設計,確保了創始人對企業的控制權。

趙浮生覺得,AB股這種制度,對於自己這樣的投資人來說,無疑是最合適的,因為他只喜歡看到自己投資的錢不斷翻倍,卻懶得理會公司的經營,對他而言,只要能夠賺錢,這些公司怎麽發展,那是劉強棟、馬小雲、馬華騰這些創始人要操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