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 農村包圍城市

雷霆和步行者的交易上報了聯盟辦公室,並且得到了通過,但在NBA管理層還是惹出了巨大的爭議。

這個交易在合同金額上是完全符合規則的,但明眼人都知道,雙方的交易極不平等。

李良已經是不折不扣的聯盟第一人,總決賽之王,結果雷霆用一個伊巴卡加兩個選秀權就換來了?

雖然這種不公平交易在歷史上並不罕見,而且算的上NBA讓人津津樂道的保留節目——打劫。

問題是,李良這個不是打劫的問題,而是有一種戲弄聯盟規則和管理層的感覺。

從大衛·斯特恩開始,NBA就制訂了各種各樣復雜的規定,從選秀到簽約,從交易到自由市場,為的就是兩個字——制衡。

用選秀抽簽來防止無底線擺爛,讓聯盟球隊戰績均衡。

用工資帽來防止某些豪門一家獨大,讓聯盟的競爭實現均衡。

用各種交易規則、條款來維持市場秩序,盡量使每個球隊都能擁有自己的招牌,有崛起的機會,還是為了讓競爭均衡,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現在好了,李良這貨讓聯盟完全亂套了,變成三年李良三年布魯斯·李。

要說流浪的球員不是沒有,像吉姆·傑克遜,基本集齊七彩虹了。

哪怕頂級球星,像奧尼爾一樣去了很多隊,還有摩西馬龍,但他們都是在生涯晚期,走穴一般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發揮一下余熱。

可布魯斯·李已經是聯盟最優秀的球員了!你年年換家什麽意思?

好吧,最開始的時候,誰都沒有想到一個56號二輪秀的球員能打出這樣的表現,本來就是奇跡一般。

現在這個奇跡就全聯盟上躥下跳,東西部左右橫跳。

李良這樣的行為帶來一個直接影響就是——其他頂級球員的吸引力在下降。

反正再等一年,或者兩年,就會有機會得到布魯斯·李,為什麽好要花大力氣去請那些頂薪球員?

而且這些所謂的頂級球星,根本就打不過李良,李良的價格還更公道。

所以今年自由市場,都沒有超級大合同的出現,各隊的續約都在壓價。

愛續續不續走,嫌錢少?看看隔壁的布魯斯·李。再不行,你看看對面的MVP庫裏,一年1100萬。

NBA制訂各種規則,目的是制衡,而能達到這個目的的基礎是“沒有人會和錢過不去”。

同樣簽約,留母隊有鳥權,合同長一年,總金額多上千萬美元。

那是上千萬美元啊,不是幾千塊錢,再怎麽想贏球,人都是要掙錢的。

不僅球星要掙錢,圍繞著球星的經紀人、家人、朋友也要用錢,沒有人會和錢過不去。

拋開所謂的感情因素,光錢這一點,絕大多數人都會跟著規則的引導,去完成簽約,達到平衡。

李良可好,人壓根不在乎錢,家裏拖拉機在北美地區賣的飛起。

經紀人?經紀人是他老婆,你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還是我的錢。

好朋友?在李良一手培養下,聯盟第一消息販子,一條推特上萬美元,而且就靠著李良的改換門庭吸引流量。

你李良不差錢,可是很多球員差錢,一些球星私下裏都頗為微詞,尤其是一些經紀人,都向聯盟辦公室抱怨,布魯斯·李的行為影響了球員們的預期收入。

不過這種聲音形不成太大影響,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影響的都是頂級球星。

而大部分中產級別,或者更強一點,全明星邊緣的球員反而受益。

球隊願意給他們開合同,來努力構建球隊的架構,準備好某一天幸福來敲門。

這些人其實是聯盟的中堅,頂級球員少拿幾千萬,他們還有幾千萬,而中堅球員可能這輩子就掙這麽一次幾千萬,所以除了頂級球星外,普通的球員並不反感李良。

相反,很多人都說,“布魯斯·李改變了這個貧富不均的聯盟,讓聯盟變得更有活力。”

總之,各種聲音在聯盟高層內來回傳遞,總裁亞當·席爾瓦腦子疼,怎麽老子上任就遇到這麽個人呢?

在通過了雷霆和步行者的交易方案後,席爾瓦就連軸開會,討論李良合同和交易的相關問題。

他希望能夠出一項規則來限制一下李良,但完全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因為大多數規則,都是帶有鼓勵性質,引導球員做選擇,而不能強迫球員一定接受某種選擇。

在講求“自由”的美國,一個球員在哪裏打球,根本上還是取決於他自己的意願。

所以哪怕他合同在身,也是可以要求交易的。

現在李良的一切行為都在規則內完成,真的要改變規則,很可能就要破壞這種自由。

這個罪名說實話蕭華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