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擊中(第2/2頁)

李良倒不是很在意,和小學生切磋完扣籃技巧後,李良回了洛杉磯,一邊在家宅著,一邊繼續在系統中鉆研他的籃球技巧。

在基本控球達到70點後,李良將目光放在了傳球上。

目前他的【基本傳球】能力是35點,【擊地傳球】和【吊傳】都練到了40點,上個賽季沒有再多花時間繼續深入。

李良決定通過這個夏天,把自己的傳球能力都提升到60的水平,起碼能做一個合格的組織者。

在湖人的時候,他的組織更多還是依賴納什的梳理和科比、霍華德的牽制。

很多時候一個擊地傳球就能解決問題。

到了快船不會再有這麽好的資源,他必須要有獨自組織梳理進攻的能力。

所以,李良的任務目標就放在了傳球上。

他選擇了【基本傳球】,40點,正好進入普通級的任務:

【任務,Beat LA,時間:1982年1月19日,地點:美國丹佛麥克尼克爾斯體育中心,對陣:洛杉磯湖人VS丹佛掘金,任務要求:替代阿歷克斯·英格利什出場,率領丹佛掘金戰勝湖人隊,要求拿到至少10個助攻。任務獎勵:基本傳球能力+10,短傳能力+5。任務難度:普通。】

李良一看,這上一場打完凱爾特人,這場又要打湖人了。

作為曾經的湖人球員,下個賽季開始就要Beat-LA了,想想還有些小興奮呢!

進入了任務中,1982年的丹佛掘金,熟悉的小短褲,還有絢麗的城市天際線地板。

掘金在80年代一直是湖人比較大的一個對手。

從1980年到1989,湖人統治西部10年,除了火箭兩次讓他們翻車,也就掘金能給湖人造成一丟丟威脅。

而掘金隊的核心,就是阿歷克斯·英格利什。

英格利什和李良一樣,也是個二輪秀,1976年在第二輪第23順位被雄鹿隊選中。

後來被交易到步行者,再後來被步行者送到掘金,換回喬治·麥金尼斯。

到了掘金,英格利什終於開始散發出光彩。

他超強的得分能力被開發出來,一躍成為聯盟最出色的得分手之一,並帶領掘金成為西部強隊。

當然,英格利什並不僅僅只會得分,他的傳球一樣出色。

在1981-1982賽季,英格利什場均能夠送出5.3次助攻。

雖然這和掘金全民進攻的打法有關系,助攻比較容易得,但也足以看出英格利什是有很不錯的傳球組織能力的。

李良穿著小短褲站在場上,對面正是身穿紫色球衣的80年代王者湖人。

10個助攻,感覺還是有點難度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