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9章 國民級標準(第2/3頁)

但他們又沒有對應的影視劇能夠形成聯動。

影遊聯動總是被人認為是IP經濟的商業閉環——通過遊戲割草,其實認識到通過影遊聯動運營IP本身價值的才是高手。

然而涉及到內容的高質量持續輸出,這對IP運營的考驗不是一般的難,特別是在時間的洗刷下會發生各種意想不到的事情。像《喜羊羊》一樣持續運營然後把自己弄糊了的,足以說明這條道路的坎坷。

由此可見打造一個國民級IP的難度,以至於國內IP市場火了好幾年,但真正能稱得上國民級而且適合授權的IP,一時間還真想不出來。想一想“國民級”這個詞,腦子裏蹦出來的還是四大名著和金庸。

從這個意義上說,楚垣夕也不知道管辛是特別看得起自己呢,還是沒按什麽好心,打算從中取利,最後弄成什麽樣子不重要?

這個難度也是楚垣夕一直保持謹慎,從沒有自稱《亂世出山》是國民級IP的原因,頂多就是“有望成為國民級”。

就算一時的熱度上來了,能持續多久?這個漫長的周期內會發生什麽?誰都不知道。

特別是一個IP的價值凸顯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商業化運作,也就是授權交易,復雜的交易很容易將一個準國民級IP的版權置於復雜的環境中。

比如一旦把《亂世出山》的遊戲全版權注入到巴人遊戲之後賣出去,是否會打斷它向國民級進化的進程?資本家並不關心這種問題。如果買方開始關注,那還得繼續加錢,以購買真正意義上的全版權。

否則,IP歸賣方運營,遊戲的收益歸買方,那賣方為啥還要賣力的運營呢?

這並不是心懷叵測的推測,而是已經活生生發生過的事情,譬如說七彩映畫工作室的國漫之光《我叫MT》。它的運營方為了斷掉買方的根,寧可主動把這個極具價值的IP斷頭,也不讓買方繼續利用。而買方因為版權分割上的不利地位,再想買全版權已經來不及了,運營方不賣,就算想要自己出錢繼續運營都不可得。

於是在利益的爭奪中,一個IP被扼殺。那《亂世出山》會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聲叔會不會哭?

作為一個商人,楚垣夕是麽得感情的,不關心聲叔會不會哭。必要的時候他也可以掉幾滴鱷魚的眼淚,但實際上關心的是未來並購巴人遊戲的潛在買家懂不懂IP生意的精髓。懂與不懂,合同中關於某些“一口價”和“優先權”方面的條款會差之千裏。

因此楚垣夕半天沒說話,他必須從生意的角度認真權衡管辛要求的授權會帶來怎樣的得失。順著這個思路,把文旅相關的權利授權出去,短期看對整個IP的價值有很大的加成,但長期來看也不見得全是好事,可能會出現某些問題?

不過楚垣夕的眉頭漸漸舒展開,因為遙遠的未來會發生什麽誰也不知道,他知道自己並不是什麽超人,特別是在比較陌生的IP開發和版權交易領域,連管辛都差點把他繞住,所以,想那麽遠的事情做什麽呢?

想到此處楚垣夕看了看管辛,只見他屏氣凝神,一副等待渡劫的嚴肅樣子。

於是楚垣夕哈哈一笑,茶室中凝重的氣氛頓時一掃而空。“管總,我得埋怨你兩句。你要是不擔心我吞了你的,那你應該直接找我,別繞彎子,繞彎子對咱們誰都不好。你得這麽想,這件事對巴人集團是不是好事啊?是好事,對吧?是好事你就直接來找我,然後說服我,這比‘用計’強多了。”

“這麽說您是答應了?”管辛一激靈,驚喜的問:“您不怪我?”

“怪是沒必要的。至於答應不答應嘛,其實《亂世出山》也還算不上國民級,不過考慮到國內其實並沒有適合授權的真正國民級的IP,而我家這個確實是比較有希望,所以就舔著臉應下來吧,唉,任重而道遠啊……”

管辛頓時熱切的問:“那,您的要求呢?”

“很簡單,也不用制作什麽動畫了,也不用過優土這層,巴人集團直接授權就行。文旅授權單獨成立的項目公司,注入包括文旅開發和周邊產品開發和經營權在內的相關權利,我的要求是巴人集團占10%的股份。然後,如果產業園需要購買巴人的服務,另外單獨核算,你覺得怎麽樣?”

“您說的這個購買服務是?”管辛疑惑的問,同時心說楚垣夕是怎麽知道這事不應該過優土的?

“很簡單的,你這項目要打造網紅景點的吧?雖然我沒做過網紅景點,但是我做過網紅對吧?你要打造網紅景點總要有人給你運營吧?那國內運營網紅,可能有人比巴人更擅長,但運營《亂世出山》這個IP的網紅,你不從我版權方這購買服務,從別人那買,是不是有點傻啊?這個當然要單獨核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