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唇槍舌劍(第2/2頁)

王亞倫搖搖頭:“吳縣長,如果他們有正常的賬目信息,即便是挪用了,也可以理解,但現在的問題是,這筆錢不見了,去哪裏了需要調查,也沒有任何賬目可以證明這筆錢被用在了打擊傳銷上了,我們縣紀委工作是要講究證據的。而不是聽他那麽一說。而且,他的作風問題也是我們要雙規他到底一個前提條件。第一,他養了兩個小老婆,每個小老婆都有一套房子,還都是縣城中心區域的高档樓盤,面積都在200平米以上,那兩個小區的樓盤均價都在5000元以上,每套房子的價值都在100萬元以上,兩套房子就價值200萬元,那麽我想要請問,以他一個公安局副局長的身份,他的工資能夠支撐他購買這兩套房子嗎?還有,根據我們調查的結果顯示,黃如傑的這兩個小老婆一個開的是奔馳車,一個是寶馬車,這兩輛車也值不少錢吧?這些錢又是哪裏來的?”

王亞倫說完,整個會議室內一片沉默。

吳俊豪眉頭緊皺,他對於黃如傑有小老婆的事情也是曾經聽聞的,但是卻並不知道她們住的大房子,開的是豪車,他一直以為黃如傑只是風流一些而已。

但是卻沒有想到,黃如傑竟然有如此嚴重的經濟問題。本來,他還打算把黃如傑提拔起來呢。

這時,李天逸又說道:“我認為,黃如傑的問題不僅在於經濟上和作風上,在工作上,也很有問題。大家都應該知道,我現在已經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打擊穿著指揮辦公室上,事先已經和所有辦公室成員一再強調,開會不能遲到,工作不能耽擱,但是,我一個星期之前部署的任務,其他大部分同志都已經做完了,但是唯獨黃如傑和鄭亞星沒有任何的動靜。

而且,我去縣公安局調研的時候,黃如傑還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謊言欺騙,說什麽他們縣公安局已經展開大規模的摸排工作,實際上,他們並沒有展開,這是什麽工作態度?這是一名縣公安局副局長應該有的工作態度嗎?這算不算是玩忽職守?還有縣工商局的鄭亞星同志,我雖然沒有去縣工商局調研,但是,我部署給他的工作他並沒有完成,而且首次會議的時候,我們會議結束了才到場,所以,我不僅支持王亞倫同志雙規黃如傑的行動,而且我建議,對鄭亞星的行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至於什麽處分嗎?我看就是行政記大過處分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吧!”

李天逸說完,吳俊豪有些不滿了:“李天逸同志,你這兩個處分給的太過分了吧,你這樣處理的話,別人會認為你是在公報私仇呢?”

李天逸搖搖頭:“吳俊豪同志,你錯了,我和黃如傑、鄭亞星之間沒有任何私怨,我們之間是領導與下屬的關系,不尊重領導、不執行領導部署的工作,這種行為,算不算違反組織紀律?如果這種情況都不處分的話,那麽今後是不是可以這樣,你吳縣長交代給我的各項指示、工作我可以拒絕執行?而你還不能處分我?這樣的狀態你認同嗎?如果你認同的話,我可以不處分鄭亞星和黃如傑。”

這次的反擊夠狠的。

一句話懟的吳俊豪張了張嘴,什麽都說不出來了。

這個時候,別說吳俊豪了,就算是其他縣委常委也好再張嘴了。開什麽玩笑,李天逸人家已經退無可退了,人家都已經只把注意力放在打擊傳銷指揮辦公室了,如果你還是要讓人家沒有權力可以去實施,下屬不聽話的話,那麽李天逸這個常務副縣長幹起來還有什麽意思?

這時,蔡振波說話了:“我看李天逸同志的這個處分建議還是比較合理的,我認為,不管任何時候,我們的黨員幹部都必須要講究組織紀律,必須要遵守幹部管理制度,對於上級的話必須要遵守和執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嗎?當然了,吳俊豪同志的顧慮也是有些道理的,李天逸同志的處分有些重了,我看啊,就直接給他一個行政記大過處分就可以了,黨內嚴重警告就不要給了。畢竟,我們要給同志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是嗎?”

李天逸聽到這裏,心中一陣感嘆。現在的蔡振波,已經完全失去了一個縣委書記應該有的銳氣,這是在和稀泥啊。讓雙方各退一步,他掌握平衡,確保常委會正常運作。

聽到這裏,吳俊豪冷冷的盯著李天逸說道:“蔡書記的意見我同意,就是不知道李天逸同志同不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