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好心的女警(第2/2頁)

可惜原主已經年滿十六周歲了,要是十四周歲以下就好了。像今天這種事按RB的《少年法》規定,十四歲以下就算把太田建業全家都活活打死了八成也是屁事沒事,搞不好連正兒八經的牢都不用坐(前途毀了另說),但這十六歲以上就不行了,要負完全民事責任和大部份刑事責任,只是不滿十八歲萬一打死了人,不能判死刑且從寬量刑而已——本來RB就很少判死刑的,判了基本也能拖到改刑,這優待有和沒有一樣。

當然,要是不滿十四周歲估計警察就不是和他說話了,而是直接找監護人的麻煩。進來那女警便詢問他要不要請監護人馬上趕來,後來發現他是鳥取縣人,離這兒太遠,加上當時情況不明,這才把叫家長的事先丟在了一邊。

北原秀次思考片刻後,低著頭說道:“我要申請法律援助,起訴太田建業擅闖民宅。”

大家開始扯皮吧!扯皮期間咱們再慢慢算帳——他低著頭是免得露出了眼中的怒火,對方明顯是些滾刀肉,看警察插手進來膽子又肥了,擺明了要耍無賴惡心他。

混混本來就是臭狗屎,真的是踩一腳就能惡心三年。

那女警輕輕點了點頭,溫聲道:“我會幫你申請的,不過政府分配的律師多半剛從業,水平並不好。依目前這種情況,我建議你還是讓親人或老師出面找個好點的律師,盡量把官司打贏,免得在档案裏留下汙點……你父母都在鳥取縣,一時無法趕來,需要我幫你聯系學校的老師嗎?”

太田家的人在這一片名聲極差,算是治安所的常客了,是些什麽人渣這女警知道的一清二楚,而北原秀次是個俊秀少年,這兩相一對比,別看北原秀次打傷了一地人,其實她心裏對北原秀次反而是同情的,但法律就是法律,現在躺在醫院鑒定傷情的畢竟是太田那夥人——十多個成年人沖去找一個少年人的麻煩,九成九是太田家那邊有問題,但警察維護的是治安,根本不管對錯。

要分對錯請去法庭,她能做的也就只有這麽多了,盡量勸著雙方調解。真打官司她並不看好北原秀次,他就算自衛那也是妥妥的防衛過度了,確實涉嫌故意傷害——按調查報告來看,北原秀次追出了四層樓外加十多米,在另一方涉事人已經有逃走意圖且失去反抗能力後依舊暴打不休,已經遠遠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疇。

北原秀次看了這女警一眼,心中有些領情,這位已經替他考慮得很周到了,還顧忌到了他的前途沒有直接把事情往學校一捅,而是耐心詢問他的意見,人真的很不錯。

他不想通知學校,鬼知道學校那邊是什麽反應,萬一把他定性成垃圾學生怎麽辦?不準他進特進科小灶班了怎麽辦?

但他也不想通知原主的父母,感覺不太好面對他們,平時也就只是偶爾發一下郵件表示一下原主還好不用擔心,真沒想好該怎麽處理這段復雜的關系。

他一時遲疑不決了,他從內到外都是標準的外鄉客,處理這些事感覺很麻煩。他現在算是幼生期,要是給他十年二十年時間發展,由虬化蛟,由蛟化龍,搞不好再遇到太田家這種低層小混混,連話都不用說,只一個眼神便有人替他料理的幹幹凈凈了。

但現在就不太好辦了。

他在那裏思考了一會兒,向那位溫和女警詢問道:“警官,可以給我我的手機嗎?我想打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