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解釋(第2/2頁)

“反正說破了大天我也一個標點符號都不信。”

“從法律上來說可能是和夜光沒有一點關系,但我是認為就是他間接害死了店主,凡事講究個起因結果,夜光就是起因。”

“這種品行不端,暴力枉為的人居然還被稱為才子,真是日了狗了。”

夜光的微博發聲了,但似乎效果並不大,雖然事情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只有小部分網友比較理智思考,認為和夜光沒什麽關系,很大一部分網友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覺得夜光就是整件事情的起因,依舊把矛頭對準了夜光,另外關於夜光撕衣服打保安的事情,基本上沒有網友認同,就算是有那麽幾個網友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但也會立即被群情激奮的其他網友給淹沒下去。

如果這種暴力事件換成是其他的人,不是公眾人物的話,那麽可能網友的態度就會有些不一樣了,起碼會成兩極化,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反對的,但夜光已經算是公眾人物了,在群眾的眼裏,公眾人物就應該有著公眾人物特有的行為方式,這種暴力事件放在公眾人物身上絕大多數群眾是不齒的。

但說起來,不管是普通人還是公眾人物或者是明星,歸根結底還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有悲喜哀怒,但群眾對於明星這類群體思維總是有些固定化,潛意識裏總覺得,明星就該怎麽樣怎麽樣,不能怎麽樣怎麽樣,連談個戀愛結個婚或者是家庭個人方方面面的問題,只要是放到明星身上就會被無限放大。

其實說到底,人家怎麽樣,和你有一點關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