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比賽規則(第2/2頁)

伊珊接過話繼續道,“第六晚天我們額外增加了一場復活賽,淘汰的四位選手將再次角逐,最終勝利的一位將復活繼續參賽。第七晚復活的選手將挑戰擂主,若挑戰失敗者擂主直接成本本屆最強音冠軍,若挑戰成功,復活的選手將和擂主再進行一場兩兩PK最終角逐出我們本屆最強音的冠軍獲得者。也就是說,復活的選手需要連勝兩場才能獲得冠軍。”

任珂靈:“比賽淘汰是多渠道評分制,首先,在場的五位評委老師將擁有百分之五十的每人百分之十的票權,現場的1000位觀眾朋友們擁有百分之二十五的票權,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票權將由場外電視機前的觀眾朋友通過節目的互動方式參與投票。每一期投票支持率百分比最低者將直接淘汰。”

伊珊:“我們的淘汰規則很公平,觀眾投票公開透明,每一期的節目投票都將由公證局的同志進行公正。”

說著,鏡頭對準了舞台下最前排左側的兩名公證局同志。兩位公證局同志對著鏡頭揮手打招呼。

任珂靈:“此外,因為最強音每一期節目都將有一個命題,所以選手需要唱出符合命題的歌曲,如若選手唱的歌曲不符合命題,在場的五位評委老師若有四位或四位以上意見統一,那麽他們將無視投票比例,擁有一票否決權,被否決選手將直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