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無聊的臆測(第2/2頁)

很多人覺得做電影營銷只要有活力有想法就夠了,其實更重要的是帶著敬畏心對電影作品和市場的鉆研與思考、腳踏實地的把創意營銷方案真正落實和執行,說到底就是專業性。

精準提煉電影的核心表達是重中之重,做好這一步需要日常對市場認知的積累和大量的思考與溝通。

所以,馬修從來不會彪呼呼的自己去做制定營銷推廣方案的人,頂多也就是提個想法,但要讓想法變成實際的方案,需要的恰恰是比爾·菲爾頓這樣的專業人士。

當然,如今好萊塢一些中小型的發行公司,也會將宣傳營銷外包。

比爾·菲爾頓的話還在繼續,“《暮光之城》是一部典型的青春偶像愛情電影,我們首先要打動的是青少年觀眾。所以,在固有的傳統宣傳手段之外,我們要將資源適當的向網絡社交媒體傾斜。”

“從2006年社交媒體崛起之後,傳統的電視、紙媒、門戶網站不再是流量中心,媒體變得更垂直,更碎片化,這也意味著觀眾的注意力越來越難吸引。”

“社交媒體時代,每一個人都是流量入口,面對這樣的變化,如何根據用戶的偏好完成媒體渠道的整合是我們關注的重點,也就是精準營銷……”

隨後,比爾·菲爾頓詳細介紹了大量針對青少年的宣傳營銷手段,除了社交媒體之外,還有與其他品牌的合作。

比如與青少年消費者占據大多數的麥當勞合作,通過銷售聯合促銷的產品既可以賺錢,觀眾又接觸到了電影信息,一舉兩得。

這也是在電影票房之外,尋找新的增值服務。

電影這麽迷人,不該只賺點票房錢。

會議持續的時間並不長,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在會議最後,比爾·菲爾頓還著重強調了一點,《暮光之城》在北美和海外的發行,分別由迪士尼影業和博偉影業負責。

這一點馬修沒有意見,他與迪士尼合作多次,知道這是新世紀以來華特迪士尼慣用的發行套路。

之前,迪士尼影業基本只負責制作,很少參與發行,不過最近幾年迪士尼的策略也在發生變化。

眾所周知,美利堅有法律規定,好萊塢電影制作、發行、放映三權必須分立。

比如華特迪士尼,它有制片廠,有迪士尼影業和試金石這樣的制作公司,更有一家鼎鼎有名的博偉影業,專門用來搞發行。

博偉影業可以發行迪士尼的片子,也能發行其他公司的片子,在法律財務上,它和迪士尼的片廠是獨立的。

事實上,迪士尼影業一直賠錢,但博偉影業利潤卻非常高。

至於與“放映”的分離,那就更重要了。

美國有反壟斷法案,當年第一個開罰的,就是米高梅。

當時的米高梅,有自己的院線、片廠和發行公司,制作、發行、放映,一連串糖葫蘆拉下來,問題就大了:米高梅的影院,只播米高梅的片子,用盡辦法排擠別的院線,到最後,大家都賺不到錢,只有它一家獨大。

所以,美國法院強制“制播分離”,要米高梅拆分為三。

如今,反壟斷法案對制作放行與放映有著明確的規定,制作發行方與放映方不能有相同的董事會成員,不能交叉持股等等,以免某個公司變成一群勢大力大到無法控制的怪物。

宣傳是商業電影的重中之重,在好萊塢,什麽時候貼正式預告、什麽時候接受媒體訪問、什麽時候開放病毒網站都是很有講究的。

同樣,與媒體的公關勾動也很講究,什麽時候用,怎麽用,分得很清楚;有高層次的主流媒體,比如說兩個TIMES——《紐約時報》和《洛杉磯時報》;又分成八卦媒體,TMC什麽的。

迪士尼為《暮光之城》制定的宣傳推廣中,都是有體系有計劃的做。

再就是,博偉影業正在跟太平洋對岸的公司就此片進行談判,力爭能進入那片熱度漸起的廣闊市場。

曾經,有很多人說太平洋對岸的市場改變了好萊塢,但馬修就這幾年的觀察所得,這完全是無聊的臆測。

好萊塢會去適應那邊的市場,不過本質上還是將太平洋對岸以及阿三這些新興市場當成提款機而已,輕易不會改變固有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