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道德條款

從聖誕節假期結束之後,海倫·赫爾曼與梅賽德斯·奔馳公司的代表開始正式談判,談判持續了接近三周的時間,在各方面全都達成了一致。

2005年1月中旬,馬修來到位於德國斯圖加特的奔馳總部,參加梅賽德斯·奔馳召集的簽約新聞發布會。

過往,他參加的簽約會都是局限在娛樂圈的範圍內,到場的媒體記者也基本以娛樂記者為主,但這一次除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娛記,還有大批財經和社會實事方面的記者。

對於馬修來說,這也是種新鮮的體驗。

面對諸多的媒體記者,他拿起簽字筆,在“合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接著與代表梅賽德斯·奔馳方面的高管交換了合同。

兩人站在鏡頭前握手,一片閃光燈亮了起來。

“馬修·霍納先生在大銀幕總是以正面硬漢形象示人,他也一直是全球影迷公認的硬派男神,梅賽德斯·奔馳與馬修·霍納先生的這次合作,一定可以實現共贏。”

梅賽德斯·奔馳的高管面對媒體記者簡單說了幾句,隨後退場,將舞台交給了馬修這個代言人。

接著,記者們的問題都朝馬修拋了過來。

德國當地《圖片報》的記者首先站起來問道,“馬修·霍納先生,你怎麽看待這次代言梅賽德斯·奔馳G系列越野車?”

以前拍攝《國家寶藏》的時候,馬修跟黛安·克魯格學過幾句簡單的德語,但遠遠達不到正常對話的程度。

他剛才就戴上了耳機,翻譯會進行實時翻譯。

聽完翻譯,馬修沒有多做思考,就說道,“男人開一輛車過來,一看他開的什麽車,就知道他什麽個性。我喜歡征服路面的感覺,所以我只開越野車,這就是我的風格。而奔馳G級越野車正是我最為偏愛的越野車。”

早在洛杉磯談判達成協議的時候,梅賽德斯·奔馳方面就向馬修提供了一黑一白兩輛奔馳大G,按照合同的規定,日後開車的話,他必須使用奔馳G級越野車,如果情況特殊的話,要事先與奔馳方面做溝通。

當然,馬修參加劇組活動或者首映式之類,乘坐官方提供的車輛,並不在這一範圍之內。

即使梅賽德斯·奔馳沒有這方面的合約條款,馬修也要經常使用這個系列的車子,老美很多東西都搞的太過麻煩,廣告法就有這方面的硬性規定,把明星代言廣告視為“證言廣告”,即廣告中的產品介紹人必須是該產品真實的使用者,否則將面臨罰款。

罰款的額度非常高,基本能讓被罰款者代言方面的收入蕩然無存。

這也是明星首選高端品牌代言的原因之一,就拿馬修推掉的那兩家垃圾食品品牌來說吧,每年要爆出多少醜聞?到時別說會連累名聲了,恐怕還會面臨訴訟的窘境。

另一個來自《慕尼黑日報》的記者這時接過話筒站了起來,問道,“你能評價一下這款車嗎?”

“奔馳G級越野車獨一無二的設計、強大的越野適用性與我的愛好和風格再適合不過。”

說到這裏,馬修適時的幽默了一下,“或許用不了多久,你們就能看到我駕駛著奔馳G級越野車,穿越槍林彈雨去拯救世界。”

新聞廳裏面響起一陣善意的笑聲。

馬修攤開手,又笑著說道,“像我這樣的猛男,也不適合去開那些嬌柔的車啊。”

或許是奔馳公司的溝通工作做得好,媒體記者的提問大多比較客氣,馬修應付的也很輕松,回答過十幾個問題之後,這次簽約新聞會就此結束。

隨後,馬修去了後台,將合約交給海倫·赫爾曼。

梅賽德斯·奔馳公司經過考察之後,就G級越野車系列與馬修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廣告代言合同,其中的基礎代言費為階梯式的500萬美元、600萬美元和700萬美元。

還有一些獎勵措施,比如在他代言期間,奔馳G系列銷售數據明顯提升,會有相對應的獎金,而且他擔當男主角的影片全球票房超過五億美元,會有200萬美元的額外獎勵,十億美元的話則是500萬美元。

除此之外,梅賽德斯·奔馳還會積極贊助馬修主演的影片,如果馬修爭奪某部適合這個系列車型推廣的影片的男主角,梅賽德斯·奔馳公司會站在他後面。

也就是說,影片使用他作為男主角,將會得到梅賽德斯·奔馳公司的贊助。

這將大大增加馬修爭奪男主角的砝碼。

當然,這也是共贏的局面,奔馳公司在好萊塢電影中投放的廣告向來不少。

奔馳G級越野車系列在北美的售價也不是特別高,七萬美元的起步價,足以讓很多中產階級家庭成為潛在客戶。

享受到這些待遇,馬修在很多方面自然也有義務。

駕車出行必須使用奔馳大G只是最基本的規定,合同中還有一系列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