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惡之花 第四十三章 青山不改(第2/2頁)

“回去幹啥,又不能種地,又不能帶孩子。”一個獨腿人說。

“就是,在城裏一個月好孬能弄點,在鄉下有啥,要啥沒啥。”另一個人說。

沒胳膊的人笑道:“就是,在城裏好啊,駱幫主管吃管喝管住,月月發錢。”

“還管日逼哩。”有人喊了一嗓子,大家都笑了,可見這並非虛言。

“每月能有多少錢?”盧振宇問。

“看你能賺多少了,一般來說對開。”沒胳膊的人說,“也劃算了,畢竟幫裏管吃住,被人欺負了還能幫著出頭,要是不在幫,那討錢都沒地方討去。”

“是不是有地域劃分什麽的?”盧振宇繼續問。

“那是,就跟拉面店一樣,五百米以內不許開第二家,俺們也有這個講究,都跟印度一樣,滿街都是要飯的,那討來的錢不就稀釋了,攤到每個人頭上就沒幾個了。”

盧振宇覺得這個人蠻有意思,還知道印度乞丐多,還會用稀釋這種詞,便問他:“你挺有文化的啊?”

沒胳膊的人笑笑:“沒啥文化,沒考上大學。”然後又添了一句,“要是換在北京,夠上北大了。”

“那你的胳膊是怎麽傷的?”

“釣魚,魚線甩到電線上去了,兩個胳膊都燒焦了,就截了,在家光吃爹娘的不是辦法,就跟著老鄉進城來要飯了,現在家裏小樓也蓋起來了,就等著娶媳婦了,等娶了媳婦生了娃,全家出來一起要飯,可惜現在不行了。”沒胳膊的人嘆口氣,嫻熟的用腳拿出煙來,點上抽了一口。

盧振宇無言以對,上次的采訪太浮光掠影,只看到丐幫組織殘疾人乞討的事實,沒想到現實背後的殘酷。

采訪完畢,警車也來了,趙大頭作為漏網之魚被警方帶走,會移交給近江公安局,讓他接受法律的審判和懲罰。

胡萌也采訪完了出來,一副黯然神傷的表情,她說這些孩子和小雨涵不一樣,都不是拐賣來的,而是家裏自願送出來幹活的,每月丐幫給他們家裏五百到八百不等的錢數,等於是租用兒童乞討牟利。

“可以想象,他們被遣返回去之後,依然沒法進課堂學習,而是等風聲過去,再次來到城市乞討。”胡萌都快哭了,“誰能管管這些孩子啊。”

盧振宇沉默了,中國的法律還不健全,不能剝奪這些孩子父母的撫養權,為人父母是很崇高的一件事,但又是完全沒門檻的一件事,有些人天生不配當父母。

……

行動結束,盧振宇和胡萌也不休息,回報社繼續寫稿子,寫完稿子發出去才在沙發上躺了一會兒,到了中午,張洪祥才回來。

盧振宇向張哥做了匯報,說除了老駱駝做了漏網之魚,其他人全都落網,包括趙大頭在內。

“我知道。”張洪祥面無表情道。

“稿子我寫好了,您看看行不?”盧振宇將打印出來的稿件呈給老張。

張洪祥掃了一眼:“不能用,登報的用宣傳部給的通稿就行,誰讓你采訪那些要飯的了,你該去參訪參加行動的公安幹警,城管執法隊員,搞點正能量歌功頌德,懂不懂?”

“懂了,這一篇只能發在公眾號上。”盧振宇一點就透。

“那就發在公眾號上。”盧振宇剛要走,忽然想到了什麽,問他師父:“您昨晚上很早就睡了?”

“咋了?”張洪祥瞪了他一眼。

“沒啥。”盧振宇溜了。

張洪祥把門關上,給自己打了一針腎上腺素,慢慢緩過來,長嘆一口氣,昨晚上的一幕浮現眼前。

十點半,老張打了個車來到徹夜營業的燒烤大棚,點好菜之後打了個電話,半小時後丐幫幫主駱駝到了,一對老朋友在爐火旁烤著肉串,喝著小酒,一直嘮到十二點,駱駝要走,說被窩裏娘們等著呢,老張說再來兩個腰子補補吧,不由分說點了兩個大腰子,羊鞭羊球各一串,十串烤韭菜,駱駝只得又陪他喝了幾杯,拖到十二點半,說啥都得走了,這回張洪祥不再強留,說老夥計你保重,得空咱再喝。

駱幫主回到出租村外的時候,聯合執法大隊已經進場了,村裏人聲鼎沸的,他見勢不妙立刻溜走,連手機都扔了,這年頭警方擅長用手機定位誰不知道。

當晚除了駱幫主溜之大吉之外,趙小燕在城裏網吧包夜,也成了漏網之魚。

電話響了,是個河南覃縣的號碼,張洪祥知道是誰打的,沒接,過了一會兒,短信發過來:青山不改,綠水長流。

張洪祥默默刪掉了短信。

他是記者,也是丐幫的五袋長老,十幾年前年輕的記者對年輕的丐幫子弟說過,遷徙和乞討是公民的基本權利,自己說過的話怎麽會忘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