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六十八章 高土坡羊肉館(第3/3頁)

盧振宇笑得都不行了,好半天才問道:“跟他混?怎麽混?”

文訥笑嘻嘻地:“不當音樂家了,當作家!老爸傾囊相授,主要是讓我看書,什麽書都看,他出去采訪的時候也盡量帶我出去,走南闖北的,回來就讓我給他打下手寫稿子,他要麽出去玩,要麽出去幹私活,你知道吧,這幾年北泰晚報上署名‘張洪祥’的大作,起碼三分之二都是我寫的。”

“靠!”

盧振宇震驚之余,突然想起來似的,問道:“對了,上次在你媽店裏,我好像聽你爸跟你媽說,你一篇稿費頂他半個月工資,真的假的啊?”

文訥點點頭:“真的,不過不是北泰晚報,現在紙媒不行了,我的主要陣地在門戶網站上,我有專欄,還有公眾號,當然,幫我爸當槍手,他也會給我幾個錢,不過那都是小錢了。”

“那……你現在靠寫字能掙多少錢?”

文訥笑道:“反正夠自己花的。”

盧振宇明白了,原來自己以為小文就是個富二代,只會啃老呢,沒想到這還是個自食其力的妹子。

不過想想看,小文貌似也沒什麽太奢侈的消費,那輛車肯定是她媽媽給買的,她無非就是養個車,然後平時吃吃玩玩,也確實花不了多少錢,她一個富二代,又是女孩,不需要操心將來,掙幾個花幾個,這日子,也是挺瀟灑的。

這時候,文訥黛眉一揚,似乎注意到了什麽,低聲說道:“怎麽回事?”

盧振宇轉過頭來,發現店內的氣氛有點不對頭,那些桌上的光頭漢子們都顯得有些興奮,要麽低聲竊竊私語,要麽站起來往店外看。

盧振宇也站起來,透過窗戶往外看去,只見店外的路邊已經聚攏了二三十個小混混,或蹲或站,互相打著招呼,還有人專門發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