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五十八章 刀槍不入(第3/3頁)

第一次,自己被陸傲天用冰球棒打碎了腦袋,扔在江裏,過了幾天,又活蹦亂跳了。

第二次,自己在夜市上被十幾個地痞流氓用酒瓶、凳子、鐵釬子打得血肉模糊,兩小時之內,連傷口都找不到了。

第三次,就是現在,紮了一身碎玻璃,被甩棍猛擊小腿骨、小臂骨、被鍍鋅鋼管砸後脖子、被甩棍砸後腦勺……每一下對方都是用盡全力下死手的,正常的話早就腦漿迸裂了,而現在,自己跟個沒事人一樣!

而且痊愈得比前兩次更快,最多只用了幾分鐘!

我靠,那下一次是不是就該直接刀槍不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