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二十五章 報社的反擊

當天晚上,江北電視台新聞頻道《市民零距離》欄目,報道了碑樓夜市流氓打人事件。

但這個欄目本身只有半小時,一共報道了四件事,平均每件事也就幾分鐘,前三件都是好人好事,而流氓打人屬於負能量新聞,所以放在最後,而且基本上也是一帶而過。

病房采訪盧振宇的鏡頭被剪切了很多,就播了幾個片段,而且把重點放在流氓打進病房企圖報復,然後被及時趕到的碑樓派出所民警一舉擒獲這一段上,極大地突出了正能量。

至於中間潮哥帶兄弟道歉,寶劍贈英雄的鏡頭,則是完全掐了沒播,潮哥那把一千多的大劍魚,算是白瞎了。

盧振宇怕父母擔心,打算把這件事從頭到尾瞞著家人,所以在他的強烈要求下,凡是涉及到他的鏡頭,面部都打了馬賽克,介紹受害人的時候,用的也是化名。

……

但是,當天的《北泰晚報》則撥出了整整一版,專門報道這件事,畢竟被毆打的就是晚報自己的人,而且還把報社的大廣告客戶給猥褻了,所以晚報跟電視台和稀泥的心態完全不一樣,那是咬牙切齒,恨不得吃了碑樓辦事處。

陳主任跑到總編室表態了,如果這次沒個說法的話,他就不幹了,離開這個讓他流血又流淚的地方。

他所謂的“說法”,就是這次得徹底辦倒碑樓辦事處,就算辦不倒整個辦事處,至少要辦倒城管科,他打聽了,策劃這次打人的,就是城管科科長馬軍然,陳主任的意思,一定要讓姓馬的脫衣服。

一貫跟老陳不對付的張洪祥,這次也旗幟鮮明地站到了同一陣線,畢竟老陳只是讓打了一拳,而被打的最慘的,是自己的“小老弟”。

張洪祥欽點了幾個文筆老到的記者,安排他們各負責一塊,組織了一個大型專題報道。

然後,張大記者還頗罕見的親自操刀,二兩伏特加灌下去,筆走龍蛇,一篇犀利的社論出爐了,通篇彌漫著火藥味,文字之犀利,稱得上字字刀槍。

石總編過目後,直接拍板,接著協調了一個整版,專放這個專題,張洪祥的那篇社論放在正中間,然後老總編還親自執筆,在最上方加了一篇編者按。

北泰晚報的報道可不像電視台那樣客氣,根本沒用什麽“流氓夜市鬧事”這種提法含糊的打馬虎眼,而是白紙黑字直接點明,這就是碑樓辦事處城管科的一次暴力執法,而且明說,城管科科長叫馬軍然,連常用的“馬某”都沒有,直接指名道姓。

石總編派出了好些記者,撒到夜市上,帶著錄音筆采訪那些攤販,並且承諾為他們匿名,攤販們早就對那幫人渣咬牙切齒了,不少攤主得到匿名保證後,毫不客氣的大肆揭露,把碑樓辦事處城管科的那些貓膩扒了個精光:

平時怎麽野蠻執法、怎麽糾集社會上的流氓地痞充當“臨時工”、怎麽借“管理費”的名義大肆盤剝、怎麽只收錢不管理、怎麽三天兩頭的過來吃霸王餐、而且連吃帶拿、還有按關系選擇性執法……

在征得索總同意之後,記者們還詳細描述了“辦事處城管”是如何毆打,並且把索總踩在地上肆意猥褻的……如果整個報道是一把匕首的話,那這一段堪稱“刀尖”,渲染得是令人發指,保證任誰看了,都會咬牙切齒,拍案大罵。

當然,為保證隱私,報道中的人物,從索總、陳主任、盧振宇,到那些攤販,用的也都是化名。

……

三院,等看望的人都走了之後,盧振宇悄沒聲響的扯掉了紗布,溜出了醫院,趁著家裏沒人,溜回家裏換了身衣服,把沾滿了鮮血的T恤和大褲衩卷成一個團,偷偷扔掉了。

沖了個澡,洗幹凈身上的血汙,把頭發徹底洗了兩遍,做到完全“毀屍滅跡”,讓老爸老媽徹底看不出來,這才放心。

擦幹凈身子,盧振宇站在浴室的鏡子前,仔細看著鏡中的自己,完全驚呆了,要說在醫院裏還只是掀開紗布看一看的話,那麽現在則是完全洗幹凈血汙、赤條條地看到了“整體效果”。

連一丁點疤痕都沒有,連一個小破口也沒有,完完全全跟好人一樣,仿佛昨天那件事整個沒發生過。

盧振宇站在鏡子前,百思不得其解,一會兒掐一下自己胳膊,一會兒扇一下自己的臉,一會兒揉眼,想把自己喚醒,看這是不是夢,還是自己精神不正常了,還是眼睛壞掉了。

但折騰了足有半小時,快把自己折騰瘋了,事實仍然是擺在這裏。

突然有人敲衛生間門,把盧振宇嚇了一跳,然後聽見老爸的聲音:“盧瑟!洗好了麽?抓緊!我要上廁所!”

原來老爸回來了。盧振宇一個激靈,連忙答應了,趕緊穿衣服。就在一瞬間,他突然接受現實了:事實這麽明顯的擺在這,還有什麽好懷疑的?而且,這明顯就是好事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