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十五章 伏特加·把子肉(第2/3頁)

“你手機有OTG麽,東西都在裏邊,要不你先看看。”

周律師接過U盤,插在自己手機上,點開後,用手指一下一下的劃著,盧振宇這個角度看不到內容,但他知道,肯定是圖片。

過了一會兒,周律師面露喜色,點點頭:

“業內口碑,都說張老師辦事穩狠準,果然名不虛傳,行,有張老師出手,現在這案子十拿九穩了。”

他把U盤收起來,然後從皮包裏掏出一個信封,從桌底下遞給張洪祥,張洪祥接過來,也不看,只捏了一下就不動聲色裝進腰包裏。

周律師又閑談兩句,跟兩人握握手,站起來。張洪祥嘴裏嚼著把子肉,含糊地說:“走了?不一塊兒吃點兒?”

周律師矜持地笑笑:“吃過了,改天我請您。”然後抱著皮包揚長而去。

這類似交換情報的場景,盧振宇全程目睹,那個信封可不薄,起碼一萬塊,他現在開始有點明白了,這個傳說中的“江北最牛記者”,是個什麽人物。

盧振宇心裏又燃起一絲希望:張記者戴的是記者的帽子,卻在暗地裏幹私家偵探的活兒,貌似還挺來錢的,也許小文的開銷都是他給的,想到這個,他又舒暢起來。

盧振宇很識相地裝作沒看見,但張洪祥卻沒打算瞞他。跟他碰了一下杯,說道:“你也看見了,現在都得弄點副業,咱們記者這行說起來是什麽無冕之王,其實收入不行,這幾年紙媒不景氣,吃不飽餓不死的,小年輕誰也不願來,也就是小老弟你,看得起咱這兒,我當哥哥的也不能虧了你,還是那句話,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你跟我一塊兒幹,咱倆好好配合,多了不敢說,絕對比你拉廣告掙得多。”

盧振宇點頭如搗蒜。

……

吃飽喝足,回到報社,總編安排盧振宇到人事重新簽了合同,算是正式調到采編部,工資也從1600漲到了2300,因為廣告部那邊主要靠提成,底薪很低。

張洪祥在采編部給他安排了一個桌子,一部電腦,但是在外面的格子間裏。

這是為盧振宇的成長著想,他剛來,需要盡快熟悉報社裏的情況,多接觸其他人,如果直接就往內間裏一安,就會自絕於人民,成為群眾的公敵。

張洪祥還算有數,當著同事的面,並不強迫盧振宇叫自己“張哥”,自己也只是喊他小盧而已,下午張洪祥給他布置了常規工作,主要是寫稿子,說是寫稿子,其實連采訪也不用,都是些應景兒的小豆腐塊,用張洪祥的話說,在網上查查資料,東拼西湊就能弄出來。

到現在為止,盧振宇心裏滋味兒挺復雜的,原先對報社的憧憬消散殆盡不說,就連張大記者頭上的光環也消散的差不多了。

本來以為他是個不畏強權、為民請命的無冕英雄呢,現在看來,喝酒、盤手串、接私活兒、正事兒不幹,還那麽不著調,也許他年輕時候真的很牛逼,但現在,看來也是磨光了雄心壯志,只知道靠歪門邪道賺外快的老油條罷了。

自己年紀輕輕的,還沒談女朋友,當然想掙錢,但是更想好好當個記者,幹出一番事業,起碼用手中的筆,為這個社會做一點事情。

到底要不要跟他同流合汙呢?

盧振宇想得煩了,一推鍵盤,往椅子上一靠,心說我怎麽那麽倒黴啊!

……

下班時候,張洪祥把盧振宇叫進去,叼著煙,撅著屁股從櫃子下層拖出一只箱子,打開,裏面裝著十來瓶灰雁伏特加。

張洪祥不由分說抽出兩瓶,扯兩張報紙一裹,找個手提袋裝了,往桌上一放:“拿去喝。”

盧振宇趕緊推辭,但心裏還是挺熱乎的,老頭不是那種隨口說完就算的人,還挺講究。

張洪祥哪由得他在這假推辭,一瞪眼,盧振宇把提包拿手裏了。

提著兩瓶酒,跟著老記者一塊兒下樓,一路同事們不斷地打招呼,很多人態度還頗為殷切,也說不清是招呼誰,盧振宇突然體會到了什麽叫“狐假虎威”。其實,這感覺也挺爽的。

到了下面停車場,就看見張洪祥一邊打電話約朋友喝酒,一邊從車棚底下推出一輛錢江125摩托,跟盧振宇揮了一下手告別,然後打著電話,叼著煙,圍著腰包,像個包工頭似的,“轟隆轟隆”騎出去了。

盧振宇乘公交回到家,剛進門,老爸已經回來了,正坐在沙發上翻電話本呢。一眼看見盧振宇手裏的提包,說道:“盧瑟。”

聽到這個名字,盧振宇心裏一陣別扭,站在那,懶懶地說道:“幹嘛?”

“提的什麽?”

“酒。”

“酒?”老爸一臉狐疑,警惕起來,“什麽酒?打開我看。”

盧振宇一撇嘴,眼睛盯著天花板,懶洋洋地把兩瓶灰雁伏特加掏出來,放在茶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