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十二章 進報社(第3/3頁)

盧振宇辯道:“話是不錯,可我不一定非得幹這一行啊,再說工資太少,才1600,根本不夠花。”

父親又把他痛罵一頓,說他年紀輕輕不該只向錢看。

盧振宇就這樣成了報業集團廣告部的一名新丁,每天跟著陳遠平出去跑業務拉廣告,兩人騎著共享單車跑了三天下來,一分錢的合同也沒簽成。

回到辦公室,陳遠平寬慰盧振宇:“不要氣餒,這很正常,保不齊哪天接一單大的,就能吃半年。”

正說著,主任倒背著手溜達進來了,說道:“小盧,你行啊,剛來沒幾天就簽了大單子,不錯,我看好你。”

盧振宇懵逼了,支吾道:“主任,我不知道啊。”

主任說:“近江元朗廣告五十萬這一單不是你聯系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