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想了(第3/4頁)

問題是,別人不知道,她自己知道的:她跟李謙之間,清清白白,什麽都沒有!就算有,也純粹是心理上的、心靈上的。

而事實上,她這輩子已經不打算嫁人了。

但這一次,還沒等她把不想過去吃飯的理由說出來,她媽媽已經打斷了,道:“今天小謙跟小露都回來,說是有事兒,別管你什麽理由,都得回來!聽見沒?”

就在嗓子眼兒的話,哽了一哽,王靖雪還是道:“好!”

其實三個人一塊兒回去,反而更尷尬。

雖然現如今的李謙早已不是當初對門的那個毛頭小子,即便是老爸見了他,也絕對不會給掉臉色之類的,捏著鼻子也得好好對待,但只要想起老爸此前說過的那些話,王靖雪自己就會覺得很尷尬。

但是,又有點想了。

其實前不久剛剛見過的。

他最近兩年真的是太忙太忙了,不要說跟當初他在濟南府上學、幫自己錄專輯的時候相比了,就算是比起前兩年,也要忙了好多。

但別管多忙,他真的是至少每個月都會過去一次的,除非他外出拍戲,必須長期呆在外地。

前些天,他從法國回來,還跑過來給自己送了一支香水。是他從法國帶回來的,味道挺喜歡的。清新淡雅。

而且不是最一線的大牌子。

所以能夠想象,那應該是他一個牌子一個牌子、一種味道一種味道的選過去的,絕不是照著大牌子直接買一瓶的路數。

王靖雪很是心知。

雖然她知道,別的女人肯定也有。

只是她確信,這種味道的,肯定只會買給了自己一個人。

不必求證,不必詢問,她就是確定這種唯一。

然後,放下香水,兩個人坐下說了一會兒話,緊接著人就走了——兩個人之間現在的狀態,就是這樣,似乎坐下、說幾句話,說說你最近幹嘛了,我最近幹嘛了,就可以了,就彼此都很心滿意足。

好像是很久之前,他提過一句,說雪姐,你年齡也不小了,想唱還是可以繼續唱,但男朋友,還是處一個吧。

還有一句什麽:婚姻其實是很好的一種人生狀態。

然後,自己當場就不說話了。

而且此後好長一段日子,都覺得心裏特別不舒服:意態消沉,做什麽都打不起精神來,索然無味——足足兩三個月沒搭理他。

從那之後,這些話,兩個人之間再也沒說。

什麽都不說了,誰都懂。

這就足夠了。

挺好的。

他送的每一件衣服,每一個小東西,香水、耳環,等等,都能感覺到那裏面的用心之處,能感覺到一種關懷與疼愛。

已經覺得心很暖。

於是一一妥帖地收起來。

心裏煩悶了,想念了,孤單了,打開櫃子,一件件看過去,哪怕時隔數年之久,仍能清楚記得當初他是怎樣送來,說了些什麽,當時穿的是什麽衣服,臉上是什麽表情,以及胡茬是不是又長了卻忘了刮。

只覺人生美滿。

但那只是那一刻的美滿。

最近一兩年,她覺得自己似乎正在變得越來越貪心。

總是想再多見幾次、再多聊幾句。

再不然,哪怕就是坐在一邊看他忙活,也是好的。

不用說話,不用關照,他甚至都不需要知道自己就在他身邊,都是可以的。

有時候甚至會感覺自己可能差一點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了——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臉,想要伸手去幫他整一整衣服。

她覺得,他的臉帶著些溫熱,有著男人的獨特的肌膚質地,肯定會讓自己著迷的,所以一再努力地控制住,絕對不去碰觸。

但每一次見他,她都會用心地幫他整理一下衣服——他有時候心態穩定成熟得像個老男人,但也有時候,會心情跳脫地像個大男孩。

但不管哪種狀態,在絕大多數時候,他是個一忙起來就會忘乎所以的人。

對於吃飯,和穿衣,他向來不甚重視。

以至於後來總結出來:當他前一天是住在周嫫的羊圈胡同那邊,第二天一般都會被套上一身特別新潮的打扮,當他前一天是住在潤卿姐那邊,第二天一般都像個商務精英人士,而如果他前一天是住在謝冰那邊,那就一般會走休閑風。

當然,最容易讓王靖雪看了滿意的,一般會是他從自己的親妹妹那邊出來之後的打扮——穩重,卻又不失銳氣。

然而,別管是誰幫他收拾打扮的,經過一天的忙碌之後,衣服一般都會已經有了些褶皺或者不太規整了——這裏又有一個規律,如果當天齊總跟他在一起,並且見過面,那他的衣服一般都是很整潔的。

但還是想親手幫他整一整衣領,扯一扯衣袖。

好像那是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一樣。

……

掛了電話,腳下不知不覺就又把油門踩深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