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半個知音

元旦之前,李謙工作室突然有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客人。

而且還是位客戶,是來送生意的。

對方是一家影視制作公司,手裏有一部馬上要結束拍攝的電視劇,都市情感類,據說,這部電視劇的制片人向公司高層點名要求,希望能讓廖遼來唱主題歌。於是,對方那邊的工作人員就主動聯系了長生唱片,而廖遼的合約雖然已經結束,但長生唱片和廖遼之間的關系卻依舊很和睦,於是,那邊就主動地幫忙,把消息通報給了李謙工作室這邊,然後,雙方取得了聯系,對方很快就帶著劇情大綱來主動登門了。

在李謙、廖遼和齊潔最初的設想中,工作室要打開影視配樂這一塊兒的市場,廖遼或者何潤卿的名氣,就正是其中最重要也最有可能實現的一個道路。

而現在,在工作室開業幾個月之後,終於有第一單生意找上了門。

齊潔很高興。

她不但親自接待了對方的來人,而且態度擺的很端正——作為工作室的總經理,她真的是很迫切的想要為公司接下一些業務訂單,對於這種送上門來的生意,自然不肯放過。

這樣一來,廖遼的演唱是對方的剛需,對方的訂單也是齊潔的剛需,於是,雙方很快就一拍即合,齊潔收下了劇情大綱,初步表示願意接,但具體情況,包括是不是最終會接下,包括接下來整部電視劇的主題歌、片尾曲和插曲,以及配樂,一共需要多少錢,還要視工作室這邊有了最終的決定之後再談。

於是,短短半個小時之後,雙方約定了幾天後再談下一步,對方就告辭而去。而齊潔,則是興奮地趕緊拿著劇情大綱去找正在練歌的廖遼。

廖遼的新專輯,李謙已經給出了三首作品,廖遼正在練,等閑的自然不會有人敢去打擾她,但齊潔當然不顧忌這個,直接推門就進。

聽說工作室因為自己的緣故接到了第一單生意,廖遼也很興奮,但實話說,唱歌,她內行,電視劇電影什麽的,她畢竟還是外行一些,初步的判斷肯定人人都有,但要說以廖遼的水平去評判一部電視劇的劇情大綱好不好,她還自覺沒有那個眼光,粗略看過一遍,就還是聯系了李金龍和孫美美,但兩人都看過之後,卻又意見不一。

李金龍覺得這部電視劇應該還湊合,而且目前對於工作室來講,關鍵是先把第一步邁出去,所以,只要對方的價格有一定誠意,那就應該接下來,但孫美美卻覺得,這部電視劇的各種線索亂成一團糟,就算將來播了,也肯定沒什麽收視率,而一旦答應下來,這就將是廖遼在電視熒屏的首唱,咱們不能為了急著開展業務,就砸了廖遼這塊金字招牌。

於是,最終還是只能等李謙來拿主意。

而偏偏,當李謙看過了劇情大綱之後,對這部電視劇的劇情,也是相當的不看好。

都市情感劇嘛,劇情俗套不怕,甚至於越是俗套還就越有人看,只要把細節把握好了,演員挑好了,俗套的故事一樣可以大紅大紫,但是這部電視劇顯然不適用於這個規律,它不但劇情俗套之極,關鍵是很多地方的邏輯根本無法自洽,人物轉變也顯得極其突兀——實話說,以李謙的經驗來看,這部戲就算拍出來了,估計也很難上衛視這個級別的電視台,充其量,它也就是能在市級電視台上播一播,甚至於,連市級電視台都不一定上的去。

搞不好,這就是一部拍完了就拉倒、只能扔到庫房裏吃灰的劇。

但仔細想想,李謙覺得李金龍說的也對,開展業務嘛,總要有第一步才好,失敗都不怕、賠錢都不怕,關鍵是得邁開這一步,所以最終,他還是同意,讓齊潔跟對方商談價錢的問題。

對方的開價還算基本合理,不算高,但30集電視劇配樂加兩首歌,給30萬,對於李謙工作室來說,完全可以接受,因為對方答應,這兩首歌,他們只要電視劇配樂使用權,也即包括唱片發行權等在內的所有其它權限,都還保留在李謙工作室手裏,即便是電視劇用了,廖遼還是完全可以把它收錄到唱片裏。

於是,一開始雙方洽談的很愉快,但牽涉到付款問題,雙方的談判卻立刻陷入了僵局——對方只同意預付百分之二十的款項,剩余款項,則會在電視劇播出之後才支付。

齊潔或許不懂,但李謙秒懂。

如果對方的電視劇賣不出去,那就意味著剩下那百分之八十就永遠不用支付了——這種例子,李謙前世在音樂圈、影視圈混了那麽多年,光聽都聽得耳朵起繭子了。

30萬的百分之二十,也即六萬塊錢,想要三十集配樂加廖遼兩首歌——哪怕廖遼那兩首歌白送,這六萬塊都不夠人工費!

於是,雙方一拍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