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分成,夾縫

齊潔聞言,立刻拿過自己的挎包,從裏面掏出一沓紙來遞過去,說:“我趕到他們公司的時候,人家已經把合同都擬好了。”

李謙聞言似乎是想到了什麽,不由得就笑了笑,把合同接過去順手一翻,發現居然四五頁,他就又忍不住皺了皺眉頭。

像華歌這樣的大公司做事情,自然是有板有眼,甚至人家都有專門的法律部,來負責把合同內的所有細節都過濾一遍,確保合同不會有什麽漏洞可鉆。但對於李謙來說,這樣繁雜的合同條文,根本就不是他的專長,他也懶得去仔細看。

於是他粗略翻了翻,就把合同放下,只是看著齊潔,問:“說說看,你們都談什麽了?就給了這麽一份合同讓我簽?”

說話間,他見王靖露好奇地看過來,就把合同遞給她,王靖露接過去,倒是很認真地從頭看了起來。

這時齊潔道:“他們應該是早就有準備了,要不然不會那麽快就拿出合同來,而且那邊派來跟我談合約的,不是上次那個人了,是他們公司的一位副總,規格似乎又高了一層,這次對方的姿態擺得很低,一再跟我強調說,錢不是問題,合同也只是初步草擬,你有什麽要求,都可以提出來,大家完全可以慢慢談。”

聽了這個話,李謙還沒說什麽,廖遼先就嗤笑一聲,說:“現在知道了,早幹嘛去了!”

李謙笑笑,不接茬,繼續問齊潔,“那合同你看過了?都是給的什麽條件?”

齊潔聞言伸手指了指王靖露手裏的合約,道:“在第二頁和第三頁,一共列了好多條款,最後面那一頁,還幹脆做了一份表格,把給你的價格一一都列出來,詳細的很。而且他們也知道,眼下光跟你談提成都不行了,所以特意把歌曲買斷的錢、監制經費都單列出來了,算是固定工資加分成的模式。具體來說,只要是你的作品,他們給一首歌40萬,買斷使用權。然後,你做監制的薪水,他們也直接給開出了200萬,算是相當有誠意了。”

“至於分成,他們就是按照你提供的作品多少,以及專輯最終銷量的多少,來制定的階梯式分成,很復雜,但是最高是百分之十五。基本上就是延續了你給五行吾素做的上張專輯的那個價碼了,最高,八首歌,加整張專輯監制,百分之十五。歌少了,或者銷量低於五百萬了,分成都會遞減。”

李謙聞言,緩緩地點點頭。

正好王靖露聽了齊潔的介紹之後,已經翻到了最後一頁的表格開始看,李謙也就順勢側過身子去瞟了兩眼。

嗯,密密麻麻的表格。

就像齊潔說的,隨著自己拿出的歌曲從一首到八首,以及專輯的銷量分別突破一百萬、兩百萬、三百萬和五百萬等,華歌唱片都給出了逐一對應的分成比例。

不得不說,這一次華歌做的,就叫人心裏略舒服了一些。

如果自己還是像上張專輯那樣給五行吾素寫八首歌,而且專輯的銷量也能順利地突破五百萬張的話,那麽除了跟上次一樣的百分之十五的分成不變之外,還可以額外拿到大概五百二十萬的歌曲買斷費和監制費。

多給錢,自然就是代表著誠意。

只是,他們把合約裏的分成條款規定的那麽細,還是讓人覺得有些小家子氣。

尤其是,或許是他們覺得自己寫的歌才是走紅的保證,也或許是廖遼這張《濤聲依舊》被譽為“把十首主打歌封進了一張專輯”,所以引發了銷量的接連大爆,把他們饞得不輕,所以他們還特意把自己給這張專輯寫的歌的多少也列進了分成的階梯裏,就更顯得小家子氣。

而事實上,李謙只要接了這單活兒,就肯定會下大力氣,而絕不會自己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所以其實他們完全不必在意李謙會為這張專輯寫幾首歌的事兒。而且說實話,不管誰的作品,紅了才有用,多賣專輯才好使。

於是,李謙略想了想,就對齊潔道:“你稍後就給他們回電話,就說是我說的,歌曲買斷費和監制費,就按他們說的價格好了,我沒意見。但是分成,我不要那麽復雜的就一條,交給我監制,賣不到五百萬張,分成的錢我一分不要,超過五百萬張,我要百分之十六!”

聽到這句話,廖遼第一個忍不住先就噗嗤一聲笑出來。

然後,她笑著對齊潔說:“看看,看看,我猜準了吧?我就知道他會這麽弄得!”然後又扭頭對李謙道:“叫我說,你要什麽百分之十六啊,太狠了,簡直是在人家心頭上剜肉啊!你呀,就管他們要百分之十五點一!就多那麽一點小尾巴,那才叫有意思!”

李謙笑著搖搖頭,見王靖露訝然且不解地看過來,他先是擺擺手,說:“回去再跟你解釋。”然後才對廖遼道:“你這點子太損了!真要那樣,估計人家就要惱羞成怒了!做人嘛!要百分之十六,彼此心知肚明了也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