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廖遼(上)(第2/3頁)

這思路……顯然是很有道理的。

廖遼聽得先是點了點頭,但很快,她又忍不住搖了搖頭。

與此同時,那種焦躁的感覺再次出現在臉上。

在休息室裏來回走動幾步,眼睛對上小助理那充滿期待的目光,她突然說:“我就納悶了,要找首好歌,怎麽就那麽難?”

雖然只是個小助理,但畢竟混熟了,一旦話說開了,膽子也就能稍微大點兒。這個時候,黃文娟不由得就撇了撇嘴,“我說姐,咱都收了七十三首歌了,你是不知道公司裏有多少人在眼饞呢,我上次還聽見有人給杜總監吹風,說是咱們霸著那麽多歌,又不用,還不如拿給其他歌手用!要不是有趙姐在前頭擋著,我估計除了那五首,那些歌早就被搶光了……大家都要搶的,還不算精品?”

廖遼搖搖頭,說:“你不懂!”

又走動兩步,她說:“那些歌裏頭,好歌還是有的,可問題是……我總覺得缺了點什麽,所以,說好歌,有幾首算,但說精品就……不行!”

“棉棉老師那首《陰天》也不算精品?人家可是詞曲界的大咖,據說為了爭取拿到這首歌,連鄭總都親自出面了。公司裏就數盯著這首歌的人最多!”

廖遼搖搖頭,“那首歌,太小女人,不適合我。這個你不懂,那首歌我早就跟趙姐說了我不要,趙姐是替別人留著呢,跟我無關!”

黃文娟這下沒招了。她知道,這可就牽涉到公司內部的人事和資源鬥爭了,實在不是她這個小助理能多嘴的。於是,她只好避而不談,只是說:“可是現在,咱們實在是沒有別的歌可選了呀!你剛才去找鄭總,不也說沒戲?”

廖遼走回去坐下,無奈地說:“鄭總說了,能找到的歌就是這些了,要是我還不滿意,就讓我自己出去邀歌去!”

黃文娟聞言無語。

讓自己邀歌去……那不就等於放任自流不管你了唄!

雖說才進入唱片公司給廖遼做助理才只有一年時間,可耳聞目濡的,對於音樂圈裏的一些情況,黃文娟還是多少有了一些了解的。

其實嚴格來說,這個圈子不大。

圈裏頂尖的制作人、詞曲作者,都有固定的合作對象,那些制作人往往只給某幾個甚至某一個人操刀制作專輯,而那些頂尖的詞作者、曲作者一旦有了作品,也往往會優先給自己的老熟人看,只有老熟人確定風格不和不要了,才會拿到各大音樂公司、唱片公司之間流通,像此前鄭總親自出面要來的那首棉棉的《陰天》,就屬於這種情況。

而且據說,那些頂尖的制作人、固定搭档的詞作者、曲作者,一旦達到了某個級別,就不單純是拿保底的稿費、制作費了,他們甚至可以參與專輯的銷售分紅。

所以,音樂圈的慣例就是,一個當紅的歌手背後,往往會有一個強大的制作人和一個接近固定的詞曲作者圈子。

再所以,好東西就那麽多,能流通出來的,太少了。

當然,並不是說沒有達到那個級別的詞作者、曲作者就沒有好作品了,也有。這個圈子裏每年出現的最好的那一批作品之中,那些頂尖的詞曲作者們頂多占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則會是一些普通作者偶爾靈感爆發所得,甚至還有新人作者的。

但問題是,一來那些好作品不一定輪得到你來挑,等你知道、聽到的時候,往往已經被人定下了、買走了,甚至有些都已經出成唱片了,二來麽,就算歌曲一出爐就第一個投遞到你們公司來了,選歌的人的眼光和境界,真就能第一時間把它挑出來麽?這個圈子裏,先是明珠蒙塵,後來才被人發掘出來的好作品,可並不少!

而且,一旦作品走紅了,顯然,詞曲作者的地位立馬就會水漲船高,再想找人家邀歌,就不容易了。

最直白的來說,人家就算是有了好作品,也會首先提供給大牌歌星,一來希望賣個更高的價錢,二來也希望能借大牌歌星的名氣和實力,讓自己的作品更紅不是?

所以,像廖遼這樣初出茅廬的小歌手、半新人,能有多少機會拿到讓她滿意甚至驚喜的作品?尤其是……她的要求還那麽高!

太大眾化的……不要。

詞、曲達不到一定水準的……不要。

不符合自己審美風格和趣味的……不要。

所以,八個月的時間,七十三首歌,她只選中了四首。加上她自己那幾十首創作中優中選優選出一首,加一起,只湊夠了五首。

再想要……沒了。

制作人趙姐趙美鳳給她找不來了,連鄭總這個大老板也幹脆放任自流了。

……

在屋子裏又走動幾步,廖遼突然站下,然後她回頭看著黃文娟,問:“有紙和筆沒有?”

黃文娟愣了一下,立馬從兜裏掏出她的工作日志和一根中性筆遞過去。然後就見廖遼一把接過,翻到一頁空白的地方,稍一猶豫就開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