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伊本的禮物(第2/2頁)

於明問:“不會我一收你禮物,你就把我直接抓走吧?”

“哈哈,於,我不會用這麽拙劣的手段,這是對你對我的侮辱。”伊本道:“而且也許將來我們還有合作的機會。”

“好吧,謝謝。”於明主動伸手。他不怪伊本太狡猾,只怪自己學藝不精,不過也算不上栽跟頭。

“再見。”伊本和於明握手,轉身就走,附近幾名戒備的西裝人跟隨離開。

司機下車幫助於明將東西放上車,然後開車。於明坐到了後座,司機很乖巧的折上後視鏡。於明拿出資料,全部是英文,各種數據,爆炸和燃燒所產生的物質等等。媽的,自己怎麽看得懂?於明打電話:“李復,我發到你郵箱一些資料,是一起爆炸案,幫我看看。”

“好。”李復壓低聲音道:“據說你成了埃及通緝犯了?”

於明驚訝:“你這也知道?”

“埃及聯系了中國,姬動和國際刑警到公司來調查了。”李復道:“據說和恐怖分子有關。”

“沒事了,擺平了。”於明回答後問:“杜小姐沒亂想吧?”

“她好像有些麻木了,言語中對你冒險有些不高興,並沒有對你被通緝有什麽想法。”李復道:“正題,把資料給我。”

於明拿起手機,按下,一道藍光出現在資料上,於明掃描整頁紙,手機生成照片資料,於明發道李復郵箱。現代科技就是這麽簡單,幾分鐘後資料全部傳輸出去。於明回到酒店總部,蒙特羅已經離開,於明也預定了後天的機票。現在酒店內只有雷克還在,他預定的是去俄羅斯的飛機,拜訪一位朋友。

於明拿出資料問雷克:“看得懂嗎?”

雷克接過來看了兩眼點頭:“看得懂。”

“哇,是什麽?”於明問。

“是英文加阿拉伯數字。”

於明眉毛跳動兩下:“我不欣賞你這種幽默。”

“我幽默了?”雷克反問。

“我們不談這個……你知道大概意思嗎?”

“看照片是爆炸案……”

“行了,我自己看。”於明拿走資料回自己房間,也是個刑偵技術盲。好吧,自己也是技術盲,半斤遇上八兩,於明把資料扔一邊去。從伊本言語態度中可以看出,他在爆炸案中是有發現的。

看看電視打發時間,一個多小時後李復打來電話:“這案件挺有意思。”

“怎麽有意思。”

“因為我看資料,貝拉證供說是炸彈被捆在死者的後背,而實際上爆炸是從腳底部發生。就象一個人被吊在半空,炸彈就在腳下。而且炸彈比人體距離車廂門要近。”

於明不明白:“什麽區別,不都是爆炸嗎?”

李復解釋道:“炸彈在背部,炸彈爆炸後,勢必把人體一些器官彈射到貨車外。而根據現場勘察,在貨車外沒有發生任何人體結構組織。這就代表炸彈比人體更靠近後門。炸彈爆炸後,沖擊波和火焰將人體朝車頭方向推動。”

於明道:“你意思是?”

“如果炸彈在背部,人體器官飛出,可能可以查到DNA,還可能把頭顱或者手掌炸飛出門,這樣就導致身份識別簡單。而將人體包裹在車內燃燒,加上大量燃燒劑……”

“大量?”

“恩,最少五公斤化學助燃劑。最後燃燒結果,顱骨完全走樣,無法進行顱骨還原。牙齒也無法成為鑒定此人的身份證物。類似的案件我遇見過,我調查過一起縱火案,發現最終燒的是一具流浪漢的屍體,而冒名的死者並沒有死。當時是一個集裝箱,火焰一直持續燃燒了半個多小時,鐵皮都被燒融,混合在了一起。和這個案子一樣,整輛車都被燒毀。”李復補充:“其實這手段並不高明,有一個破綻,油箱。如果油箱發生爆炸,有可能導致滅火效果,因為爆炸會導致真空,無氧氣則無法燃燒。或者爆炸可能將人體部分彈射出火源。現場勘察,油箱沒有發生爆炸,這就說明油箱內根本就沒有多少油,是精心設計的。”

翻車未必導致汽車爆炸,汽車爆炸是翻車時候汽油泄漏,然後撞擊或者摩擦產生火花,油箱開始燃燒,接著才會爆炸。於明回憶,當時他們開的並不快,還一直通過後視鏡注視著大火。那火勢很大,應該很快波及汽車油箱。

再回憶,於明貝拉和雷克上車離開,開了十幾米後,汽車內爆炸開始燃燒。其實幾人都沒有親眼目睹普吉被燒死。於明道:“好,再見。”

“還有……喂!”李復咬牙掛電話,太不爽了,自己還沒有說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