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歪打正著

於明回郵件問猛虎:那這個第六人不是很難做人?

猛虎回:主席委員會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而是第六人的堅持。

於明問:誰會做第六人。

猛虎回:蒙特羅,因為其他主席都和約翰有共事經歷,蒙特羅必須成為第六人。別以為小題大做,這關系到組織的理念。

第六人反對原名稱之為第十人反對,也叫危機理論。在猶太人社會中,為了使重要事情討論深化,必須有一人持反對意見,這人也被稱呼為惡魔擁護者。而惡魔擁護者的能力不能亞於其他九人的能力。

於明很想知道蒙特羅是義務般的反對,還是嚴正的反對。如果是嚴正幹涉性的反對,必然導致貝拉等人不滿,因為人是有情緒的東西。於明這點相左了,出生在和諧社會的他,很難理解第十人反對理論,在主席委員會中,大家不會因為第六人反對而發怒,而是尊敬對方。對方越努力敬業的反對,只要不是胡攪蠻纏,那他就越受人尊重。反而,如果蒙特羅只是走過場,將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獨立調查人組織能有今天成就,不是依靠一個能幹的主席,或者是一位能幹的調查人,而是依靠完善的體制。

猛虎後續回答讓於明又學了一課,為組織好,不一定需要歌頌組織,挑組織的毛病反而比歌頌組織的貢獻來得大。猛虎最後郵件:國際獨立調查人組織,不是蒙特羅的組織,也不是猛虎的組織,而是全體三十六位成員的組織。

結果怎樣於明沒有詢問,他相信主席委員會處理好這個問題。第六人反對理論是蒙特羅提出的,蒙特羅不會砸自己的招牌。

在英國旅遊兩天後,於明回到了中國。

於明沒想到的是,約翰事件真相具備相當的戲劇化。於明猜對了失主騙保,但是猜錯了失主為什麽騙保。失主在一天請鑒定專家朋友做客,專家鑒定《船長》是贗品,也就是說失主根本不知道油畫什麽時候被人掉包偷竊,即使報案,也無法取信保險公司。於是他就自導自演了盜竊案,梅卡根本就沒有介入其中。

失主偽造盜竊現場,將油畫郵寄到一個德國地址,完成銷贓,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抽時間去德國將贗品銷毀。但是約翰的調查速度超過他的想像,很快就追查到了油畫被運輸,於是聯合德國調查人一起蹲守。

失主知道約翰拿回了油畫,心急如焚,於是電話約見約翰,說想看看油畫。德國調查人和約翰是分開房間睡覺,鑒於德國調查人累了一天,約翰接電話後帶油畫獨自上了失主的汽車前往失主的家。而後約翰被失主殺害背了黑鍋,失主當天晚上就將約翰屍體運輸出城,埋在郊外樹林裏。

梅卡這人物並非這時候登場,而是在兇案發生七年後。曾經幫失主鑒定《船長》的專家朋友去失主家參加宴會,詢問管家得知贗品被盜竊,索賠。他非常憤怒和失主單獨對質,失主知道這位朋友是一個正直的人,自己哀求收買手段無效,於是果斷殺害了朋友。不巧的是,幾天後梅卡這位累犯想盜竊失主,發現失主移動屍體,於是改變了盜竊的主意,拍攝了錄像,並且刻制成光盤勒索失主。

失主在幾次給錢後明白自己永遠無法滿足梅卡的胃口,於是聯系了殺手中間人,殺死了梅卡。當時他有些害怕,因為獨立調查人正在對約翰的事進行規模最大的一次調查,所以他一直不敢出資購買梅卡的別墅。最後雇傭可靠機構用裝修、中獎等辦法尋找證據。這件事如同夢魔一般纏繞著他,每次翻找梅卡別墅後,他會感覺到安全感。可是伴隨時間推移,他又開始疑心,於是重復的尋找著那份證據。

綜合於明的列舉法可以發現,於明對了幾樣,其中最重要一樣是:約翰是好人的話,約翰當晚必定遇害。至於其他就錯的離譜了,但是因果報應,一位名人說過,說謊的後果是用更多的謊言來掩飾說謊。失主就是這樣,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如果不是朋友,他不會知道是贗品。如果不是贗品,他不會偽造失竊,不偽造失竊,朋友不會指責他,失主也不會殺害自己朋友。唯一的意外就是梅卡這位盜竊犯。

最後萬法歸宗,於明提出的有人對失主進行勒索和最後發展情節是一樣,於是稀裏糊塗完成了這事件的調查。貝拉銷毀相關材料對蒙特羅說:“這是我有生以來,或者是余生中見過的最莫名其妙調查成功的事件。”

蒙特羅並不同意:“我們三次調查都犯了一個錯誤,三次調查我們都以客觀的態度進行。於明的思路讓我們從主觀態度進行,先確定約翰是好人,然後再進行調查。如果沒有這樣的主觀態度,也不會有這個偶然的收獲。最關鍵一點,只有從主觀上判斷才能得出,如果約翰是好人,那當天就遇害這個結論,這個結論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