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無用功

於明發現杜青青說的沒錯,李復的計劃還是有效果。早餐時間,於明向曼迪介紹:“知道賣家有三個方面的人。一方面是陳嘯風公司法律顧問,一方面是賣家,一方面是公證處。”

“於明,你先入為主了。你一直認為陳嘯風接黑貨,所以不會走法律程序。陳嘯風更聰明,不管是不是黑貨,全部按照法律程序走。就算他賣出黑貨,被警察查獲,還有合同在手。”

“不,我一直覺得陳嘯風就是購買藍寶石的人。”於明道:“切割藍寶石需要專業的工具和專業的人員,普通富豪購買了黑貨,有錢也沒有能力處理,陳嘯風本身就是個行家。所以我認為賣家即使不是陳嘯風,也是同行業的人。我不認為我們能通過合同找到真正的買家。”

曼迪問:“那是不是查詢下陳嘯風的賬戶?”

於明搖頭:“如果是陳嘯風,那肯定不是第一次做這個買賣。他會有一個黑戶資金。我認為取得賣家資料調查藍寶石真偽,可行性不高。”

曼迪問:“你的看法?”

於明沉吟一會,站起來把寫字板擦幹凈道:“第一步,我們要證實賣家是不是我猜測那樣,只不過是一枚棋子。”

曼迪回答:“這難度不大,可以和公證處的人接觸,影印出合同。”

“假設賣家確實是棋子,就要進行第二步,報警。報警人稱,這一對藍寶石是他某年某月在某國失竊的,並且出示佩戴的照片,這需要一位PS高手。一旦警方立案,就進行第三步。警方肯定會開始調查這對藍寶石,並且要求陳嘯風出示相關的資料。陳嘯風知道報警人是騙子,肯定努力證實報警人出示的證據是假的。這時候報警人要求驗光,看寶石的光澤度等數據是否和他失竊的寶石數據相符合,一旦拿到數據我們就可以比對雇主失竊的藍寶石。”

“等等。”曼迪道問:“那我們就需要制造一份假的寶石證明。”

“對。”於明回答。

“可是為什麽要造假?我們有真失主,還有真實的藍寶石鑒定文書。”

“曼迪,你的錢包失竊,你不能因為對方錢包裏錢數和你一樣就報警。同樣,你拿一顆真寶石的證據要求警方立案比對調查,也許可以。但是證據不充分,警方不能以這樣的理由制止商業活動。警方最好做法是要求陳嘯風將藍寶石交出來鑒定,陳嘯風肯定不幹。我們沒有陳嘯風切割藍寶石的證據,陳嘯風為這對藍寶石肯定辦理好了合法手續。”於明道:“錢包丟了,不能因為錢的數量而報警,但是可以因為錢包長相一樣而報警。只有表面證據成立,警方才能深入調查。這叫直觀證據。”

杜青青插口問:“於明,你什麽時候知道這麽多?”

於明回答:“經常和張諾楠還有黃忠他們吃飯,了解了一些。”曾經有個案例,一位父親的女兒失蹤,懷疑是被鄰居殺害。警方只能請鄰居配合調查,並沒有發現疑點。父親要求警方搜查鄰居家,警方無法依靠父親的主觀推斷對他人住所進行搜查。一天,父親潛入鄰居家,砍傷了鄰居。這時候此地變成了犯罪現場,警察進入現場調查,用技術發現了地面上肉眼看不出來的血跡,經過DNA比對,證實是女兒的。

於明就是要假造出一個現場,讓警方進行調查。世界上藍寶石很多,警方不可能因為都是藍的,就對所有藍寶石進行鑒定。失主缺乏最基本的現場證據,而假造一份和這對藍寶石一模一樣的照片,就能讓警方直接進入正題。

一旦數據比對上,陳嘯風的狠勁會讓他丟車保帥,雖然無法告倒陳嘯風,但是可以讓雇主拿回寶石。

“最後一個問題。”曼迪問:“誰來當這位報警人?”

這確實是個問題,事後真相大白後,報警人可能面臨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拘役。於明想了好久道:“我沒有合適人選。”這事情專業演員陳鵬昌肯定可以做的完美,但是要服刑留案底,不是幾萬塊錢就可以搞定。二進宮的人員不可靠,陳嘯風給他更高價錢,有可能反咬出曼迪和於明。

三人沉思好一會,於明道:“實在不行,那只能采取匿名報警的辦法,讓高手做一份失竊案卷,然後匿名報警,警方調查……不行,這樣我們拿不到數據,無法比對。”

又是一陣沉默,於明撥打葉戰電話:“葉戰,有沒有一個可靠,想為了幾萬塊錢坐牢的人?”

葉戰聽了一些細節回答:“暫時可靠的人有,但是你這做法不行。這些人從監獄出來後,沒事找你要點零花錢,你給不給?於明,不要把把柄落在因為錢出賣自己的人身上。”

於明只能掛電話,曼迪道:“實在不行,只能偷了。”

杜青青苦笑:“你成了小偷,陳嘯風有保險公司賠償,一分錢沒有損失,你這是幫人家銷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