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信息追擊

於明正在研究李復給的資料,從半年前到三個月前,這位律師一共接了十一張訴訟委托。委托人全部是那家財務公司。均是要求法院對債務人強行執行。法庭組織的調解會議全部被律師否決。他不接受任何延期的還款。

因為有明確的證據,十一場官司,律師全部勝訴。其中有七件在法庭要求時間內,債務人償還了借款。另外四宗官司全部執行法庭拍賣了抵押的房產。都是非常普通的官司。唯獨一場官司開了三次的調解會。於明看下去,原來債務人是一對老年夫妻,六十歲出頭。他們借款是為了給孩子換腎。由於銀行手續麻煩,他們走民間渠道。最後借貸了二十萬。最後兒子是活了,但是高利貸的時間也到了。法官幫助夫妻向律師求情,希望能寬限一兩個月。但是律師拒絕了,最後執行法庭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拍賣了房子。

這和其他悲劇沒什麽區別,但是李復在下面加了一條。李復順手查詢這孩子資料。驚訝發現兩個月前這對夫妻買了一套二手房放在孩子名下,價格和被拍賣那房子差不多,甚至略高一些。同時還付清了醫院的賬單。李復打個問號,為什麽這對夫妻突然這麽有錢?俠盜?還是有隱情?

於明同意,現在房價是一天一漲,通過法庭強行拍賣的房子總是比較便宜,兩套房子之間差價相差最少二十萬。如果這對夫妻經濟這麽寬松,為什麽還要借高利貸?

於明出門,很快就按照地址找到了這對老年夫妻的家。母親不在,去了醫院。於明拿出照片道:“你好師傅,我想打聽下這個人。”

父親戴上眼鏡看了照片一眼,疑惑問:“為什麽找我?”

於明道:“是這樣的,這是張攝像頭截圖的照片。這女孩業務咨詢的時候,丟了點東西在我們公司。我們報警後,警察沒辦法為這點小事勻出警力,讓我們先放著,可能女孩會自己回來拿。我們一同事想起,這女孩聊天中說她家在郊區,也算半個本地人。我們查詢那個郊區,原來是小鎮,只有一所中學。我們人過去問,有位老師說有點印象,還說好像是你的學生。所以我就打擾你了。看你能不能認出是誰。”

父親點頭看照片:“我在那學校幹了二十年的民辦教師,我看看……我不知道啊,這麽多年了,而且這照片模糊了點。”

於明問:“那你近期有沒有見過這位女孩?”

“恩……沒有印象。”父親搖頭:“對不起,幫不到你。”

“沒關系,謝謝。”

父親目送於明下樓梯,關門,撥打電話:“剛有個年輕人找來,說是你掉了東西。”

“知道了老師,以後有人拿我照片來找你,你都說不認識。老師,我先掛了。”

住宅小區對面是一家賓館,賓館裏的人拿單筒望遠鏡看著離開小區的於明,道:“香蕉,查下這人底,看他知道多少。”

於明站台等公車,他知道這位老師沒對自己說實情。有老師的電話號碼,怎麽獲得老師的通訊記錄呢?網絡有高手。(具體怎麽通過網絡得知就不說了,會教壞小朋友。)於明大學一哥們就是網絡兼職幹這個的,於明撥打其電話,在報價挨罵後對方決定免費幫於明服務一次。很快,於明得到了一個手機號碼。這是在於明離開後撥出的。

怎麽用一個手機號碼得知對方的名字?還是還是稍微解釋一下。於明到了營業廳,給這號碼充值五十元。然後要求櫃台人員報下名字核對。接著於明拿起手機裝模作樣的查看說,號碼搞錯了。拿回五十塊錢走了。獲得了對方名字:柯藍兒。手機實名制就是方便。

於明將這夥騙子定位為高等詐騙集團。通常這種人穿著人五人六,出入高級會所。但是詐騙犯都有一個特性,他們不會購買不動產。那在本市行動就只有一個居住賓館的可能,而且他們不會居住在一起。A市賓館全部登記有住客信息,如果柯藍兒用自己身份證登記了賓館,於明就能把她挖出來。

就算是假身份證,手機和登記賓館的身份證應該是同一張。

於明回到了公司,開始通過網絡查詢的資料撥打各酒店的電話:“你好,我有位朋友,叫柯藍兒。入住你們酒店,請問她住幾號房。”

“對不起,我們住客沒有這個人。”

杜青青進出幾次,見於明糟蹋著電話費並沒有心疼。只是有點感動於明的毅力。這家夥和自己很象。知道比別人的起點低,所以特別努力。倪秋又去找貓狗了,這年頭失蹤的貓狗比失蹤的人還多。李復則得到一個重大任務,核對萬事通計劃中的公司,並且說明合作意願。這些公司大都很滿意,多個生意來源也不錯,反正多收的15%是加收在客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