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談判(下)

接下來對於男性嬰兒的會談是痛苦的,俗話說當婊子立牌坊。大長老不能直說,但又要表達這個意思。李起死咬住協議底線。第一個選擇,上官子蘭當地生孩子,孩子出生後部族撫養,部族給予上官子蘭五百萬美金的補償。至於孩子要認誰為爹,他們不管。第二個選擇建立在部族一定要殺死上官子蘭的態度上,那李起他們將帶上官子蘭向美國尋求政治避難。或者是用遺體向S國法院提出訴訟。按照繼承法和宗教順位繼承。

大長老表示,他可以發動幾個有威望的人出來選舉酋長。李起告訴大長老,這樣一來就破壞了你們部族的傳統。而且有威望的人更希望石油全部開發,七千多人都做富翁。還會有相當部分年輕人離開自己土地,前往歐美國家。這樣部族就會名存實亡。

荀宣一邊道,最好社會結構就是讓上層人富裕,中層人生活優越,底層人生活無困難。這樣就可以保證部族結構的完整。所以酋長威望和繼承制不能被打破。不能進行選舉。而且采用其他一些部族的精英選舉,會導致土地分裂等等一系列的問題,會損害上層人的利益。

大長老顯然知道這些情況,否則也不會為難上官子蘭,目前來說是對方占據優勢,而且還有美國政治避難這條退路。見兩人都是明白人又死咬底線不放松。於是雙方就第一選擇進行探討。第一選擇是上官子蘭在當地生孩子,孩子交部族,她拿錢走人。這裏面有很多細節需要商討,最重要是李起獅子大開口要五百萬,讓大長老壓力很大。大長老很生氣說,不要把我們中東人當凱子。他提出條件,五十萬美金。上官子蘭產子後,半個月內必須離開S國,並且保證這輩子不能來S國,或者母子相認。

談判膠著狀態,經過一個白天的討論和還價,大長老暈倒,會議延期。

第二天白天,繼續開始談判。最終達成協議。協議中,上官子蘭將通過部族的特定聯絡人知道自己孩子的境況,以換取和孩子不相見條約。部族一次性支付給上官子蘭一百萬美金,然後每年支付上官子蘭十萬美金,直到孩子成年。雙方不得采用任何暴力方式,包括上官子蘭政治避難等不利於對方的事。最後雙方對真主發誓遵守條約。

達成協議後,上官子蘭就必須單獨跟部族的人走。對方要講信譽自然沒有問題,對方不講信譽,十個李起也不夠人家切菜的。不過,李起手中拽著協議。如果對方不利上官子蘭,那協議公布出來,上官子蘭的爸爸將成為受益人。上官爸爸無論和某國石油公司一簽訂協議,石油公司就會和部族對簿公堂。然後就是雇傭民間雇傭軍公司,強行開采石油,連購買成本都不需要。所以對方除非腦子不清醒,否則沒有必要加害上官子蘭。李起電話了自己朋友,一位S國國民衛隊的高官,高官表示會跟隨這件事。至於回去後,歐陽劍蘭派遣了張玫和李瑰來S國負責上官子蘭一些事務,還有上官子蘭生了一位男嬰,那是後話,暫且不提。

……

事情告一段落,李起他們也沒有必要前往科威特。至於那幾位雇傭軍之死……這是雇傭軍的宿命。他們的家屬能拿到一些撫恤金。不過,歐陽劍蘭從荀宣那借了二十萬美元,給兩位死去保鏢家庭各匯了十萬美金。李起和荀宣對歐陽劍蘭行為不置可否。他們不阻止別人做讓良心舒坦的事,也不贊成別人做這樣無用功。

回國的飛機是頭等艙,中國使館訂的機票。李起還是使用假護照。一路無話回到了中國,飛機在聽海機場降落。

幾輛警車就在機場內等候,四人下了飛機,李起和米悟被戴上手銬,送上警車。

唐靜看荀宣和歐陽劍蘭,荀宣笑問:“你敢動我嗎?”荀宣才不理會唐靜,他沒有任何行為違反中國法律,嚴格來說,四個人都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歐陽劍蘭沒有被帶走,是因為有軍車在等她。顯然,這個結果是他們各方分析又分析後得出的結論。嚴格來說,沒有人想為難李起和米悟,但是他們要知道真相,和所有事情過程。

“唐警官。”李起坐在桌子那頭:“這次又是什麽事?”

“偽造證件。”唐靜看文案道:“你的護照是假的。”

“哈哈,我偽造的是美國護照,應該把我引渡美國。”李起笑問:“唐警官有沒有通報下美國使館?”

“李起,不要打哈哈。這次大老板救不了你。我承認他能量不小。我們攤開說吧,你如實交代你到法國後所有細節,這件事就當沒有發生。”唐靜見李起並不在乎繼續開解道:“也許你沒有明白,比喻來說,聽海安保是CIA背景,主管涉外的重要的安保業務。大老板一力保你,但是你卻很不友好。你走私狙擊槍、彈藥、間諜工具。還敢暴竊警局,這就是我們FBI需要管轄的事。你為什麽可以去法國的美國大使館避難?你在法國幹了什麽?你在法國和S國得到了誰的幫助?你受誰的委托?法國一位國防部下屬反恐情報局顧問為什麽用公文保你過海關?你和美國政府、法國政府是什麽關系?你的偽造護照為什麽能查詢的到編號?還有你根本就不是李起,你的原名是什麽?是什麽目的讓你改名換姓?你和黑手國際殺手集團的火神是什麽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