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耍帥

十二號,《辣手神探》和《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兩部戲同時開機,但兩部戲的開始都沒陳金的份,前者是發哥獨角戲,把耍帥,耍酷進行到底,而後者則是林青霞在盡情的展現她無與倫比的風情。

不過,耍帥和耍酷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因為他們做的動作都超過了他們身體所能夠達到的極限,雖然如夢幻般的精彩,卻是超現實的。

發哥一如既往的身手敏捷,掏槍,射擊,輾轉騰挪,每一個動作都那麽酷,都那麽拉風,場面更是勁爆,槍聲四起,人群驚恐,有點“子彈與桌椅齊飛,血水共茶水一色。”的意思。

不過,看上去是很爽了,但做這樣的動作,不免磕磕碰碰的,小傷小患是免不了的,疼的呲牙咧嘴也沒奈何,特別是那些個武師,最帥最酷的那些從這邊飛撲到那邊,輾轉騰挪的動作其實都是他們完成的,雖然說早就學過怎麽樣最佳的避免傷害,身手也強得多,可這些動作都是極難的,人還不免有個失誤的時候,加上導演不滿意,這樣或者那樣的折騰你一下,就足夠你喝倆壺的了。

林青霞在電影裏出現的模樣是同樣是拉風無比,風情萬種的,可到底是個嬌弱女子,出場的時候給人困得嚴嚴實實的掉在高空,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徐克就像是專門找她麻煩一樣,辛苦得很。

還有,在沙灘上奔跑的那場戲,煙霧繚繞,美輪美奐的,好像功夫厲害的不得了,可那都是大風扇吹起的沙塵和紅木泥,又不好拍,把個大美人折騰的灰頭土臉,連吃飯的時候都還在想著吐沙子抹臉。

這也就算了,從水裏面冒出來的那場戲,十一月的海水可不涼快,而是太涼快了,冷得很,呆在裏面可一點也談不上爽,還拍了又拍的,一直弄到快天黑,陳金看的她的臉的凍青了,可導演一點抱歉的意思都沒有,這時候,也可以看出來徐克這家夥給人詬病的地方,或者他是太專注,可別人總是很難理解的。

《我的團長我的團》裏孟凡了說過一句話,“這世道,幹什麽都不易。”大家看著你這前呼後擁的,光彩照人,衣食住行那都是奢華得緊,人前人後都一副大佬的派頭,可誰又知道這其中的苦。

也不說這做演員的大多身不由己,暗裏還有些什麽那規則的,就算是平時,那些無冕之王也能夠把你氣個夠嗆,稍微不如意就把你寫的如何如何耍大牌,挑你的小錯,炮制那些莫須有的東西毀壞你的名譽,甚至直接就封殺你……

好罷,熬成了大佬,辛苦點也就算了,總歸是勞有所得,可那些真正熬到老都還是三流演員的,平日裏辛辛苦苦,還卑躬屈膝的,弄的不過是點吃飯的錢,那才叫做一個苦逼,還沒出找人說理去。

沒得演,在現場看也算是過癮的,特別是作為半個內行人在現場看的感受和在電影院裏外行看熱鬧的感覺是不一樣,當然,精彩程度是不如看熱鬧好,畢竟是一個個鏡頭拆分開來拍攝的,但是這樣卻便於陳金更快更好的吸收他所要學習的知識。

十五號,《辣手神探》最先開始陳金的戲份,徐克導演拍戲向來是慢的,《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那邊可能還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裏陳金的第一場戲就是耍帥,開著拉風的紅色法拉利跑車,西裝革履,滿臉光鮮的出現在圖書館裏,然後從書架上拿起一本聖經,聖經裏是已經挖空了的,裏面裝有一把消音手槍。

聖經裏藏槍是很經典的一個橋段,從翻頁拿出槍,到很酷的說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後,開槍殺人,然後再施施然瀟灑無比的轉身走掉。

從開著法拉利出場,到殺人之後很瀟灑的走掉,整個過程展現了一優雅風騷的殺手形象,又帥又酷,和發哥開場的拉風槍戰想比,各擅勝場,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覺。

好像很自然的駕馭著這樣一個角色,一舉手一投足都帥到不行,自吹一句,陳金覺得他比原版的偉仔那個出場絕對要帥,酷超過百分之一千。

沒有難度,迅速的拍完,在現場的發哥夾著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還要拉風,我得考慮看是不是的換個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較帥,要是你去試試,保證一團糟!”陳金嘿嘿直樂,毫不留情的打擊著發哥。

吳宇森導演很滿意剛剛陳金的表現,真是演得形神具備,誇張一點的說,那比他想要的效果還要棒,因為那種風騷之外的冷靜狠厲陳金演的特別的傳神,此時聽到他倆的對話,倒是幫了陳金一句,“這話我贊同,倒不是阿發演技有問題,而是阿KING的氣質風度明顯更合適這個角色。”

陳金樂了,有些洋洋得意,“怎麽樣,發哥,服氣了吧,嗨,我就不打擊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導演就覺得我比你更加適合,那樣的話,你就沒得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