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事成

形勢比人強,張國輝既然出爾反爾,張偉雄他們也沒辦法,何況,不管是他們還是在家的張家聰,都認為這時候錢並不重要,只要張國輝好好的把事情辦妥了就行,剛剛的一切,不過是為了不讓張國輝覺得太容易起了貪心!

等張國輝走了,張偉雄就帶著陳金去了街上的照相館照相,第二天中午,又把相片和資料都拿給了張國輝,接下來就等著半個月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陳金他們也不可能現在就把錢給這家夥的,這種人,實在是沒什麽信譽可言。

張偉雄還要上學,第二天的下午就回了學校,而陳金則依舊是深居簡出,這一次得罪了何忠,雖然張家聰和張偉雄都說何忠不可能找到榕樹村來把他怎麽樣,可招搖過市總是不好。何況,在榕樹村,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偷渡客,雖然沒有排斥,卻始終有一種隔閡,而這種隔閡讓陳金沒辦法短時間內和他們的關系親近起來。

他現在還有很多東西要學,倒也不愁無聊寂寞,粵語倒是越來越純熟了,甚至不仔細聽根本就覺察不到,但是控制發聲和表情這種事情的難度遠遠超出他的想象,那不是十天半個月能夠掌握的。

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陳金本身就是個很能努力的家夥,加上有了希望在前,動力更加的充足,有幾天為了練發聲,他甚至幹脆就住到了漁船上,不然他晚上練聲時不免會打擾到張家人或者鄰近的人家。

還好,他的腦海裏有習練那些功法的方法印記,加上本來就有唱歌和演戲的經驗,一天天的過去,倒也能夠感覺到一種趨好的變化,雖然不大,卻足夠令人振奮。

除了給張家打漁,每天就是努力學習,張家聰看到陳金那麽勤奮老實,倒是也來越滿意,可張偉豪卻是希望陳金和他多出去玩一玩,這家夥人雖然老實,可還是很喜歡玩的。

匆匆的,半個月很快就到了,這個周五,張偉雄再次回來了,這小子之前的話顯然不是說說而已,這次他居然還給陳金買了個吉他。

順手把吉他往陳金懷裏一塞,“阿金,我可是在你身上下了血本了,你可得給我加油才是啊!”張偉雄其實自己有一把,不過破破爛爛的已經有六七年了,而且也有了感情,幹脆給陳金買了一個,反正陳金上次給了他五千塊。

男人,特別是七八十年代出生的男人,在讀高中或者大學的時候都有吉他情節,不管是為了泡妞還是附庸風雅,總是要擺弄一番的。

陳金也是個騷包的人,又一心想著成為演藝界的大腕,對吉他這玩意雖然談不上有多高的造詣,倒是嫻熟的很,笑嘻嘻的撥了撥弦,打趣道:“我又沒答應你什麽,你下不下血本和我有關系嗎?”

看著陳金熟練的指法和撥弦動作,張偉雄眼睛一亮,用力的拍了他一下,“哈,小子,你倒還藏的蠻深的嗎,居然早就會了這玩意啊。”

陳金聳聳肩,“會這玩意有啥用啊,那和唱歌演戲有半點關系嗎?”張偉雄恨鐵不成鋼的呲牙道:“怎麽沒關系,你小子長的那麽妖孽,再背一把吉他上台,到時候還不是帥呆了。”

陳金倒是覺得這家夥只怕是因為他自己的吉他情節才有這樣的想法的,倒也沒想著揭穿,卻故意擠兌他,“那你怎麽不買一架鋼琴給我啊,那樣不更襯我的氣質。”

有人說,彈吉他的是浪子,彈鋼琴的卻是王子,一種是狂放不羈,一種是高貴優雅,陳金深以為然,而且,這兩樣樂器的價值也說明了這一點,一把吉他幾百塊就搞定,品質還不錯;一架鋼琴,稍微次一點的就好幾萬,貴的更是不得了,幾十萬也不嫌多。

張偉雄顯然知道這兩樣樂器之間的價值差距,怪叫一聲,“鋼琴,你小子還真敢開口,那玩意我都沒有。”說完,卻是拍了拍陳金的肩膀,邁步朝他的房間裏去,“走,看你彈吉他的嫻熟樣,給我露一手看看先。”

陳金正想要試試手,同時也檢驗一下他自己這半個月來對唱歌技巧的掌握情況,施施然的跟在後面,手輕撫琴弦,一種熟悉的感覺湧上心頭,那一瞬間,他好像對吉他更加了解,有一種明悟般的透徹感。

張偉雄的房間裏有三本吉他書,隨意的甩了一本給陳金,陳金也沒挑剔,他本來有一些自己熟悉的歌曲,不過不是這個時代的,他要是彈出來唱出來未免就太令人驚奇了,何況那些歌裏基本上都是國語歌,這個年代,港人別說說國語,就是聽得懂的也沒幾個。

陳金之前雖然對粵語歌不熟,這些日子卻著實的好好聽了一下當下和之前的經典粵語歌曲,便很快的在曲譜裏找到了一首張國榮的《風繼續吹》——這是張國榮83年的歌,也是他真正一舉成名的名曲,街頭巷尾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