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 【三天拿下LLB?】

接下麻煩容易,解決麻煩就很麻煩。

從李家請的律師那裏了解到香江的法律制度和他們及時調查到的案情後,周易就有些傻眼了。

案情並不簡單。

秦水妹是一名‘性工作者’。

在香江,法律認為‘性工作者’也是從事正當工作,不構成犯罪,但並非允許無限制的‘賣淫’活動。香江法律規定: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此外,任何人意圖控制賣淫女,也構成犯罪;以及任何人控制或與未滿16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的,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在香江‘一樓一鳳’是合法的,‘一樓多鳳’就是非法的。目前有民主人士正在呼籲法律允許‘一樓二鳳’的存在,不過呼籲歸呼籲,目前在立法上仍未改變。

案中的死者是一個名叫黃光明的小混混,俗稱‘馬夫’。秦水妹就是他控制下的一只‘鳳凰’,可她並不是合法的‘一樓一鳳’,而是可以隨時被征召的妓女。

在案發當天,旺角分局掃黃組的便衣警察扮演嫖客,混入了與黃光明關系密切的某個‘賓館’,準備當場召妓引蛇出洞。

可在警察表明身份對黃光明和妓女實施抓捕時,黃光明反抗並大呼‘有人搶劫,有槍!’引得賓館大亂。因為大門被掃黃組的警察堵住,黃光明則與秦水妹躲入一個位於8樓的房間,當警察破門而入時,卻發現黃光明已從該房間的窗戶墜下,當場死亡,秦水妹則被抓捕。警方懷疑是她長期被黃光明控制,積怨太深,當天在房間內與黃光明發生了激烈沖突,才將黃光明推出窗外,致其死亡。

當然這只是資料上顯示的內容,現場情況究竟怎樣,有無目擊證人等具體情況,還需要進一步地了解和調查。

問題是誰去調查?

秦水妹在香江沒有親人,李雙楷私人為她聘請律師,也是走得‘公益援助’途徑,為了成全張華一番心意,指定他為‘公益委托人’,這是在律政署掛了號的,白紙黑字的文件不容更改。

如今張華這個委托人拒絕任何香江律師的幫助,一門心思認定周易最可靠,周易也答應了,於是就坑爹了。

香江畢竟是法治地區,特首也罷、李超人也好,都無法淩駕於法律之上,一切都得按照規矩來。張華拒絕大律師的幫助,可要會見被告、調查案情、將來參與庭辯,那都必須有律師身份才行,周易倒是研究生畢業,可惜是醫科,跟法律風馬牛不相及啊?

這不是在大陸,以周易的關系人脈,一個電話給唐寶,事情就能辦得妥妥的,不說違背事實吧,警方就得調集大量人力,從秦水妹‘無罪’的角度出發,為她主動去搜集證據,可在香江則不同,認定嫌疑人犯罪,是警方和檢控方的事情,證明嫌疑人無罪,是律師的事情。

而且如果秦水妹真的被控為謀殺,那這個案子就要由香江高院審理,陪審團作出裁決,辯護人必須是大律師。

根據香江的律師制度,就算周易是個大律師,也不可以直接接受秦水妹的委托,必須由秦水妹委托一名事務律師,而後他再接受該事務律師的委托,甚至就連收取律師費,他也要從事務律師手中收取,不能直接面對當事人。

別說大律師了,周易如今連個事務律師都不是,卻糊裏糊塗接下了這個麻煩,這不操蛋麽?周易很想哭。

向老婆大人‘哭訴’的時候,沒想到柳絮揚了揚小拳頭,嘿嘿笑道:“知道不?你老婆我大學時曾經想過考法律研究生的,可是個大內行,放心,有辦法的。”

“真的是大內行?”周易很懷疑地看了一眼胸膛高聳面色潮紅似乎在為自己即將圓滿一場人間苦戀而興奮不已的老婆大人,這次靠譜麽?

“當然,告訴你了易哥,現在香江人想做大律師,門檻那就很高,可大陸人想做,門檻就低了很多呢,有終南捷徑的。”柳絮越說越興奮:“啊,一想到我老公在法庭上穿著律師袍侃侃而談,人家就興奮呢!”

“是麽?”

“當然,大陸有高等教育文化背景的人,只要英文過關,通過香江大學LLB考試,就可以取得大律師執業資格了,易哥,你會不行麽?”

“為了一個案子,我弄個大律師資格?”周易眼睛有些發直,這也太戲劇了。

“你答應過張華了,難道準備說了不算麽?”

“當然不是。”

“那好,易哥我告訴你哦,LLB可是很了不起的一項考試,現在對大陸人來說,更是放低了要求的,是人家的夢想,可是人家恐怕很難實現,你幫助我實現好不好?”

“好。”

能說不好麽?這下可好,背負的不僅是張華的托付,還有老婆大人的希望,周易還能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