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0章 電信詐騙(二)

“關局,我也是這麽認為的。”

“光這麽認為可不夠,有沒有好的設想?”

“不成熟的想法有一些,事實上我就是為這個來的,”韓博整理了下思路,侃侃而談:“首先,現有的機制存在問題,在反電信詐騙中,不僅僅各個單位之間存在壁壘,就是各個部門內部都存在各種各樣的壁壘,而詐騙分子則十分精準地找到各個部門的接合部。為什麽我們做那麽多工作,但在打擊電信詐騙上總是節節敗退?就是因為部門之間存在壁壘,接到報案要跑銀行、跑通信公司,不單要跨過銀行和電信的門檻,還得走手續關。有些銀行沒全國聯網,要查個外地銀行卡,甚至要派人去外地出差。去銀行首先就是要手續,即使十分鐘把手續弄好,錢都已經被轉取了。去年全市破獲過幾起涉案金額較大的電信詐騙案,全是辦案人員一家銀行一家銀行磨出來的,等辦案人員查個水落石出,錢早被轉走取走了!”

分析得很透徹,關局和周局不約而同的點點頭。

韓博頓了頓,繼續分析道:“二是處罰過輕,取證困難,定罪機制不明顯,執法沒有明確的指導。比如買賣身份證是犯罪,但買賣儲蓄卡卻沒有入刑。富田分局去年曾抓獲一個大學生,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了四十多張銀行卡進行買賣,但按現行法律卻無法對他進行處罰。從我們掌握的線索看,已經形成了一個銀行卡黑市,甚至催生出一個新的職業——卡手。這些人利用部分銀行不嚴格執行實名登記制度的漏洞,在各地流竄開卡進行買賣。啰湖分局最近破獲的一起電信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3個小時內啟用了294張銀行卡,經核實,沒有一張卡是嚴格執行了實名制登記的。”

“不光銀行,通信公司也是。”提起這個周局就窩火,忍不住敲了敲桌子。

“值得一提的是,啰湖分局破獲的這起電信詐騙案,前後偵辦了兩年多,被騙群眾的損失能追回多少可想而知。”

韓博從剛走進來的陳秘書手裏接過茶杯,喝了一小口水,接著道:“再就是電信詐騙整個犯罪鏈條的土壤沒鏟除。比如金融系統的規則,香港跨城轉賬實行的是‘t+1’,也就是說第一天轉賬第二天才到賬,而我們內地是實時到賬。這邊把錢轉到騙子指定的銀行卡,轉眼間就被轉取走了,給案件偵破尤其追贓造成巨大困難。以前是效率太低,轉賬匯款要幾天。現在是效率太高,至少在打擊電信詐騙這一問題上,金融系統太便捷不是什麽好事。”

關局不禁搖頭笑道:“韓博,這個你就別指望了,銀行要的就是便捷。你讓人家學香港搞‘t+1’,人家肯定認為這是讓他們開倒車。”

“關局,我知道,其實我就是想想而已。”

韓博不無尷尬的笑了笑,接著道:“所以我認為,電信詐騙案件破案率不高在於警力不足,這是一個誤區。現在最缺的不是‘能打、能蹲、能熬夜的民警’,而是懂互聯網技術、懂通信技術、看得明白銀行流水的人才,以及一個高效的聯動機制。”

“有點意思,說具體點。”

“維護社會治安不是我們公安一家的事,具體到打擊電信詐騙同樣不能光靠我們公安單打獨鬥。如果市委市政府能成立一個由我們公安以及全市所有銀行、三大通信公司和開發QQ軟件的網絡公司組成的專項辦公室,各單位應急聯動,這樣我們的反應速度和辦案效率就能高許多。”

“構建一個打擊電信詐騙的戰略陣地,搞一套聯絡機制?”

“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畢竟這涉及到公安、銀行、通信甚至網絡技術,不誇張地講,國內能把一個電信詐騙案從頭辦到尾的人屈指可數,所以有必要組建一個專業團隊。”

韓博想了想,補充道:“更重要的是如果有這樣的跨部門的團隊,有一套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機制,我們接到群眾報警之後就能在第一時間攔截住被騙的資金。同時又能通過這種方式,培養我們自己的專業人才。”

打擊電信詐騙靠的就是一個快!

如果有一個這樣的跨部門專項行動辦公室,有一套這樣的應急處置機制,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上公安顯然不會像現在這麽被動。但聯合全市所有金融機構、三大通信公司和一家民營的網絡公司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之前沒有先例,還要考慮到現行的法律法規。

關局沉思了片刻,又問道:“韓博,你理想中的效率大概多高才能符合辦案需要,或者說接到市民報案要在多長時間內采取什麽樣的應急措施?”

“效率當然越高越好,時間上當然越快越好。”

韓博只有一個大概設想,來之前沒想過這麽細,但領導問了,還是若有所思地說:“我理想中的狀態,銀行方面最遲要在六個小時內回復我們所需的查詢信息,一個小時內凍結可疑賬戶。遇到緊急情況,本地賬戶10分鐘內要凍結,異地賬戶響應的凍結機制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